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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台鐵產工抗議勞動部針對「依法休假訴訟」提出上訴

文/台灣鐵路產業工會

台灣鐵路產業工會秘書長朱智宇表示:國家護航董座加薪,對待爭權員工卻是一再打壓!繼上週爆出行政院與交通部同意台鐵董座、總經理調薪40%離譜行徑後,鐵路員工等到的不是國家收回不合理的高層調薪結果,而是選擇成為台鐵資方門神,派出勞動部打壓抗爭勞工!

2017年台鐵產工因不滿台鐵低薪,以及要求員工全年輪血汗「日夜休」三班,毫無所為一曆日休息可言,因而發動春節依法休假抗爭,後有336名會員遭到台鐵局懲處,向勞動部申請裁決後,遭到裁決會以「國定假日應於7天前請假」逾越《勞基法》的見解救濟失敗,最後上訴至行政法院,歷經7年多纏訟終於在日前宣判產工勝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要求勞動部裁決會依判決撤銷懲處。

然而勞動部並未選擇承認錯誤,反而提出上訴成為台鐵資方門神,台鐵高層加薪就ok,員工爭權就用動用國家資源纏訟,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因此產工發出動員,要求勞動部撤回上訴,別做台鐵門神,繼續用人民納稅錢打壓勞工,合理化逾越勞基法的行政解釋!

台灣鐵路產業工會理事劉仲書表示:作為公司化前最後一批召入的員工之一,非常痛心的看到台鐵公司改制之後,帶來的不是當時安全改革的承諾,是人力補充、低薪待遇獲得改善,而是董事長為自己巨幅調薪!而作為主管機關的交通部也縱容此事,卻對當年站出來爭取改善血汗班表的員工,進行國家級打壓,在長達近8年的纏訟後,產工原本以為贏來依法休假無罪的宣判,但勞動部提出上訴,選擇成為又一個台鐵資方門神。

產工必須要指出,《勞基法》對於國定假日早已敘明需取得勞工同意,勞動部及裁決會卻逾越法規,逕自提出需要提前請假的要求,不僅枉為《勞基法》主管機關,這種透過裁決會決定來企圖「增訂」法規的方式,更是行政機關偷吃步的作法!請勞動部撤銷上訴,若認為國定假日勞工不應該有同意權,請透過正常程序提出修法,拒絕濫權的行政機關。
同時產工也要譴責台鐵公司,有錢聘律師告員工、幫高層調薪,對員工待遇卻是一毛不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