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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民眾黨政策會舉辦外送平台合併工作坊 工會強調「相關市場」定義是成敗關鍵

民眾黨政策會舉辦外送平台合併案工作坊,工會代表強調「相關市場」界定是公平會審查外送平台合併案的重點。圖:台灣民眾黨政策會提供。

文/世衛菸草減害專家王郁揚

台灣民眾黨政策會(9/6)下午在立法院舉辦「公平交易法如何處理兩大外送平台合併」工作坊,針對Uber Eats收購foodpanda一事,探討可能產生的市場壟斷問題及其對消費者、店家和外送員權益的影響。

工作坊由台灣民眾黨前立法委員賴香伶主持,邀請學者專家和相關產業代表共同討論。與會者包括銘傳大學財金法律學系教授/前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顏廷棟、海洋大學海洋法律與政策學院教授江雅綺,以及桃園市網路平台外送員職業工會理事長石家穎、南台灣外送產業工會理事長楊培群和全國外送產業工會監事長王郁揚出席。

在今年5月14日,Uber宣布收購台灣foodpanda,此舉引發市場廣泛討論。雖然企業合併可能帶來成本降低和效率提升等正面效果,但也可能導致市場壟斷,削弱店家、外送員和消費者的議價能力。

工作坊重點討論了兩個核心問題:首先,探討在企業併購流程中,在野黨和民間團體如何有效監督政府的審核過程。其次,深入分析本次合併案是否會形成壟斷並影響公平競爭,以及除了否決合併案外,是否存在其他可行的替代方案或配套措施,以降低對市場的衝擊,同時保障各方權益。

前公平會委員顏廷棟教授以「日本食物外送服務協會」為例,日本政府前官員與13家外送平台業者共同制定了產業準則,由於市占率過半的外送平台是日本本土企業,由日本前官員擔任理事長居中協調,促成了產業標準的產生,台灣可以借鏡日本經驗,研議能否扶持本土外送平台發展。

顏教授強調,自己尊重公平會的所有決定,而合併案的審查不外乎四種結果:一、無條件通過,二、附條件通過,三、禁止結合,四、撤回結合申請,公平會可留意外送平台是否可能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事業亦不得為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

桃園、高雄以及全國外送工會代表皆提問公平會是如何界定外送產業市場規模?海洋大學海洋法律與政策學院教授江雅綺指出,公平交易法第8條第一款第一項獨佔定義為「一事業於相關市場之占有率達二分之一」,公平會針對「相關市場」的定義是依照《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相關市場界定之處理原則》處理。

顏廷棟教授也表示相關市場定義越寬,合併案就越有機會通過,反之相關市場定義越窄,合併機會相對就變小,先前公平會在審查錢櫃與好樂迪合併案時,有委員支持「有麥克風的場所」皆為相關市場,如果相關市場界定按照此寬鬆的解釋,那麼錢櫃跟好樂迪合併案就有可能通過,此次外送平台合併案應該也會有支持定義較寬的委員與支持定義較窄的委員。

這次工作坊的舉辦凸顯了台灣民眾黨政策會對於市場公平競爭和各方權益的重視。隨著科技創新不斷改變商業模式,如何在鼓勵創新與維護市場秩序之間取得平衡,將是政府和社會各界需要持續關注和討論的課題。

延伸閱讀:

民眾黨政策智庫研究通訊19期-外送人員勞權

https://www.tpp.org.tw/file/3e7c546c944e17554370b0537fac4d2e

一般社団法人日本フードデリバリーサービス協会(Japan Food Delivery Service Association)

https://www.jafda.or.jp

公平交易法第25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J0150002&flno=25

公平交易法第8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J0150002&flno=8

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相關市場界定之處理原則

https://www.ftc.gov.tw/internet/main/doc/docDetail.aspx?uid=1345&docid=13926

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相關市場界定之處理原則問答集

https://www.ftc.gov.tw/internet/main/doc/docDetail.aspx?uid=1345&docid=13940&mid=6

銘傳大學財金法律學系教授教授 顏廷棟

https://lawschool.mcu.edu.tw/fulltime/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法律與政策學院教授 江雅綺

https://gpop.ntou.edu.tw/p/404-1070-76113.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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