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美麗華工會
在2021年美麗華工會因美麗華公司惡意利用企業併購法解雇工會幹部、企圖瓦解工會,因此引發美麗華工會的第二場罷工。三年過去,當時被解僱的員工已經復職,但是公司卻控告工會罷工違法,至今尚未有判決。
美麗華工會理事長黃文正表示,在三年多前,美麗華工會受到公司用企業併購法鑽漏洞解僱勞工,坦白說,勞工求助無門只能用團結的力量對抗,罷工是工人最重要的武器,也是資方最害怕的,我們非常擔心,如果工人最重要的武器,也就是罷工權一再受到挑戰,而司法不能保障勞工,也不能保障罷工權時,那台灣勞工的權益會更加悽慘。
台灣勞工的工會組織率只有七趴,再加上大部分的工會難以團結有戰鬥力,能罷工的這十年來就是每年一件,那一件,還要被雇主控告違法罷工,還要連會員都被告要賠償損失,我們希望司法院,可以還我們公道,這裡不管是長榮還是美麗華的勞工都只是要爭取自己的權益,我們不該為了爭權益而被司法追殺,請司法院加油。
長榮航空企業工會理事長曲佳雲繼續分享,勞工合法行使罷工權,卻被資方提告威脅,很明顯就是惡意濫訴,構成不當勞動行為,但最高行政法院日前竟然以保障資方訴訟權為由,認為長榮航空對空服員罷工提告,並非不當勞動行為,這讓很多工會和勞工都很緊張,等於日後雇主只要用惡意提告每一個幹部和會員,就可以輕而易舉破壞罷工,讓集體勞動權斷了一隻腳。這樣子糟糕的判決,不應該再度發生,呼籲最高行政法院在美麗華工會的案件上,能夠作出保障勞動權的公正判決。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秘書孫語謙總結,美麗華工會是透過集體團結的力量,通過層層的罷工程序,最後發動罷工,才保住了自己的工作權,甚至提高勞動權益。勞工在漫長的司法程序下不只是有擔心賠償的心理壓力,更有經濟上的壓力。今天召開這場記者會,桃市產總呼籲司法應該儘早還勞工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