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

《工輔法》修法五週年爭議一次看!「即報即拆」成空話、污染工廠無退場機制|公庫整理

文/公庫實習記者吳桂芳

台南市新營區「台聯實業」農藥工廠近日發生大火,導致消防廢水與農藥流入排水系統,水流染成螢光綠。目前環保局已依法開罰、要求抽回廢水,但仍有民眾擔憂廢水會污染周遭的土壤和魚塭。此事不免讓人聯想到農地違章工廠一旦發生火災,恐會更加影響農地及糧食安全。

違章工廠在農地上超過50年,已發生過多起污染案件。政府為了規範農地違章工廠,主管工廠的《工廠管理輔導法》(簡稱《工輔法》)至少歷經4次修法、數次政黨輪替,但在執行政策仍有不少缺失。

2019年新版《工輔法》明確限制農地違章工廠在2016年5月20日後不准再增建,一旦清查到違章工廠應處以罰鍰、勒令停工、斷水斷電和拆除等裁罰。不過執法成效不彰,除了違章工廠拆除率低,也出現污染工廠未設退場機制等問題。修法至今5年,環團發現每年農地上仍長出數千個違章工廠!直到2024年8月,疑似違章工廠所佔用的農地面積高達2,857公頃,約等於280個大巨蛋。

違章農地工廠的問題嚴峻,不但加速農地破碎化,環境污染及公共安全問題更是無法忽視,近年來消防員團體疾呼農地違章工廠一旦發生火災,將危及廠內員工、附近居民和消防人員的生命安全。

讓我們一起回顧《工輔法》的修法歷程和近年違章工廠的重大意外。

《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歷程:不斷推延的落日條款

在1970年代「拼經濟」的背景下,政府默許工廠在農地上違規建造,導致違章工廠大量出現。【延伸閱讀

政府長年政策寬鬆所導致的惡果,造就如今農地工廠亂象的核心原因之一。儘管《工輔法》經歷多次修法,但每次修法都是因原定的輔導期限即將到來,政府不斷延長農地違章工廠的輔導期限,甚至放寬違章工廠的興建年限和合法資格。

修法時間 2010年6月2日 2014年1月7日 2019年6月27日
暫時合法
身份
臨時工廠登記 臨時工廠登記 特定工廠登記
納管資格 2008年3月14日以前興建的低污染違章工廠 2008年3月14日以前興建的
低污染違章工廠
2016年5月20日以前興建的
低污染違章工廠
登記條件 符合環保、消防、水利和水保等相關規定 符合環保、消防、水利和水保等相關規定 🔸符合環保、消防、水利和水保等相關規定

🔸每年依照廠地實際使用面積繳納輔導金,最高10萬元

登記期限 2012年6月2日 2015年6月2日 2022年3月19日
輔導期限 2017年6月2日 2020年6月2日 2039年6月27日
合法途徑 🔸搬遷到合法的特定地區,如工業區。

🔸依據《產業創新條例》,違章工廠可集結向地方政府申報規劃為產業園區,就地合法。

🔸搬遷到合法的特定地區,如工業區。🔸依據《產業創新條例》,違章工廠可集結向地方政府申報規劃為產業園區。

🔸2015年9月放寬規定,186個已經形成工廠群聚的特定區域,可共同申請變更為「丁種建築用地」,等同於就地合法化。【延伸閱讀

🔸違章工廠原先的土地分類從「農牧用地」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即可就地合法。
就地合法
回饋金
向地方政府繳交
農地市價5%回饋金
向地方政府繳交
農地市價5%回饋金
向地方政府繳交
農地市價50%回饋金

(圖表整理:吳桂芳)

《工輔法》於2002年立法,當時政府任由既有違規工廠自行選擇是否接受輔導,直到2010年才正式納管違章工廠,環團推估經濟部放任違章工廠的這8年內,農地工廠由9,907家擴增至6萬7千家,足見政府管理成效不彰。

2010年:修訂《工廠管理輔導法》 首度納管農地違章工廠

為了規範約6萬7千家的違章工廠,經濟部在2010年首次修訂《工廠管理輔導法》,開放2008年3月14日以前設立的低污染違章工廠,若符合環保、消防、水利和水土保持等相關規定,即可在2012年前申辦「臨時工廠登記」(簡稱「臨登」),取得「暫時合法」的身份,當時預計約有3萬家違章工廠受益。

同時,政府也提出工廠合法化的方案,規定工廠需在2020年前搬遷至合法的特定地區,如工業區;或依據《產業創新條例》,違章工廠可整合附近土地,向地方政府申請規劃為產業園區,從而達成合法化。

2014年:因輔導效果有限 輔導期延至2020年

即便政府給予7年的輔導期限,違章工廠的輔導效果仍不如預期。到2013年底,違章工廠數量依然超過6萬家,僅有5,433家工廠成功取得臨時工廠登記,登記率不到一成。隨著原定輔導期限的到來,經濟部在2014年初再次修法,將工廠補辦臨登的期限延長至2015年,並將輔導期限延至2020年。

2019年:合法標準再放寬 2016年5月20日前設立的違章工廠可就地合法

隨著工廠輔導期限再度到期,政府預期的輔導成效依然不理想,僅有43家違章工廠遷入工業區,9家工廠成功就地合法。2019年2月,農委會公布全台違章工廠佔地約1萬3千公頃,而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則表示,仍有超過6萬家違章工廠未申請臨時登記。

為此,政府於2019年6月再次修訂《工廠管理輔導法》,採取鼓勵工廠接受輔導代替懲罰的方式,進一步降低工廠合法門檻,開放2016年5月20日以前設立的低污染農地違章工廠就地合法。

只要這些工廠符合消防、工安和環保等相關法規,便可取得「特定工廠登記」(簡稱「特登」)。即便是中高污染工廠,只要提出轉型、遷廠或關廠計畫,也能申請特登、就地合法化。令人關注的是,當時修法草案甚至未擬定落日條款,進一步放寬規範。

此外,這次修法首次明確規定「不准再增建農地違章工廠」,一旦查出2016年5月20日後新建的違章工廠,將處以罰款、勒令停工、斷水斷電,甚至面臨拆除等強制措施!

2019.06.21 工輔法三讀闖關在即 環團:立法院暫緩審查!

立法院在20日召開臨時會討論《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草案,環保團體在立法院外抗議草案放寬農地違章工廠的規範。同時指責經濟部官員雲瑞龍作為政院版草案的主要規劃者,竟在說明會中提到自己動員民間連署,也指導廠商未來如何規避污染責任等經驗。

環團不滿雲瑞龍無視法規與行政倫理,因而向監察院提起糾舉要求立院暫緩審查。環團也重申五點訴求,希望行政院及立法院重新檢討《工輔法》修法草案、納入公民訴訟條例、設定「特定工廠登記」落日期限、明定中高污染違章工廠處理年限,以及由環保署、農委會進行工廠的污染業別認定。

2019.06.27 立法院三讀通過《工輔法》 環團憂造成食安危機

立法院在27日進行《工輔法》三讀表決,環保團體再次重申《工輔法》修正應納入「公民訴訟」及違章工廠「落日條款」等內容。政治大學地政系助理教授戴秀雄批評,《工輔法》數次修法都未見成效,再再顯示公權力執法效果不彰。應該要落實《工輔法》的既有法律內容,否則每過幾年又要修法、又要繼續進行落日期限的展延。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執行秘書吳慧君指出,從2017年開始已舉報29間違章工廠,至今卻一間都沒有被拆除,足以顯見「公民訴訟」存在的重要性。

針對環保團體提出的「公民訴訟」及違章工廠「落日條款」的訴求,最終三讀通過的《工輔法》僅納入20年的違章工廠落日條款,並未採納公民訴訟的建議。

根據法規,違章工廠必須在2022年前完成申報、2029年之前取得「特定工廠登記」資格。此外,工廠需在2039年前將原有的土地分類從「農牧用地」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即可就地合法。

修法五周年檢視蘇揆「三不承諾」 農地工廠改革成效幾何?

《工輔法》的多次修法反映出,政府明知農地工廠輔導期限即將到來,卻不斷延長違章工廠的輔導期限,同時放寬合法化的途徑,最終甚至允許農地工廠就地合法化。

面對環保團體的強烈不滿,2019年修法之際,時任行政院長蘇貞昌為平息民怨,曾做出「農地工廠不准新設、不准污染、不准危害公安」的三不承諾。

如今距修法已經過去五年,接下來將逐一檢視蘇揆當時所做的「不准新設」、「不准污染」及「不准危害公安」承諾,是否已經兌現。

政府喊新建就拆除 農地違章卻新增1萬家、拆除率僅15%

2019年修訂的《工輔法》明定2016年5月20日後不准新建農地違章工廠,一旦發現新蓋工廠應「即報即拆」,然農地違章數量卻是不減反增。截至2024年8月,新增建的違章工廠面積高達2,857公頃、粗略估計為11,500間廠房,約等於280個大巨蛋的占地規模,顯示《工輔法》在遏制違章建設方面的成效甚微。

綜合環團和官方的說法,《工輔法》執法不力應與政府態度消極、人力不足、拆除經費短缺、資料透明度不足有關。

地方政府消極處理 業主根本「無咧驚」

早在2019年新版《工輔法》修訂前,行政院已於2017年10月核定「保護農地-拆除農地上新增違規工廠行動方案」,宣告將拆除2016年5月20日後新增的違規工廠。然而,儘管全台有數萬家違章工廠,該行動方案在一年內僅拆除16件,顯示政府拆除違章工廠的效率一直以來都相當緩慢。

現有法規將農地違章工廠分為兩類:違規廠房和實際運作的工廠。違規廠房雖無實際加工行為,但在農牧用地或都市計畫範圍內非法建造,違反《區域計畫法》第21條《都市計畫法》第79條,應處以罰鍰、勒令停工、斷水斷電及拆除;實際運作的違規工廠則符合《工輔法》認定的工廠資格,又進一步違反《工輔法》《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也應受到相同的處罰。

地球公民基金會於2023年12月針對違章工廠數量最多的彰化縣、台中市、桃園市、台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發布了「六縣市農地違章工廠查處成效與體質診斷報告」。該報告比對了六縣市政府的檢舉回應和經濟部公開的裁罰案件,發現裁罰率平均不到4成。此外,對照農業部和經濟部的公開資料,發現疑似農地違章工廠的拆除率僅15%,拆除速度遠遠落後於新增建設的速度。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的統計顯示,2021年至2024年5月,共清查出5,493家新增的違章工廠,其中5,270件未依《區域計畫法》或《都市計畫法》處以罰鍰,327件符合斷水斷電資格但未執行。儘管有5,000多家工廠違規,實際上只有200多件被處以罰鍰。【延伸閱讀

高市稽查員獨自負責141案件 查處全台農地工廠恐耗時64年

各縣市政府解釋是因為人力不足,才無法確實查處農地違章工廠。

根據地球公民基金會在2020年的統計,平均一個縣市僅有4.4名稽查人力,其中高雄市更是一個人獨自負責約141件新增建違章工廠。以此推算,各縣市若要全數查處農地違章工廠,平均需耗時長達64年。由於稽查人力不足,往往只進行一次稽查而不進行複查,導致不少查處結果是「大門深鎖、無人回應」,工廠只要躲過稽查當天便能繼續運作。

環團透露,彰化地區因稽查人力短缺,僅能派一名女性稽查員到場,但卻被反鎖在工廠內,並遭到業者威脅。類似遭到刁難的情況屢見不鮮,還曾發生業者與議員一同前去要求撤銷裁罰,甚至業者反控稽查員裁罰不當的情形。【延伸閱讀

地方政府執法不力 竟「牽拖」經費不夠、無法拆除違章工廠

各縣市政府多以無執法依據作為監管不力的藉口,稱未經地方議會通過「違章建築強制拆除收費自治條例」,因此無法要求違規者自行繳納拆除費用。彰化縣政府更曾因刪減違章建築拆除預算遭到抗議。

但環團認為,拆除經費不足而拆不了就是個假議題。新版《工輔法》要求已列管的業主繳納輔導金與營運管理金,全國共收取約20億元,環團質疑怎麼會沒有經費《建築法》第96條之1第1項明確指出,縣市政府強制拆除違建後,可向建築所有人要求拆除費用。

以台中市政府為例,2020年不經議會直接訂定了「違反土地使用管制代履行拆除執行原則」,向違規者收取拆除費用。環保團體呼籲其他地方政府應效仿台中市,通過「違規者付費的拆除執行原則」,不應由全民負擔拆除費用,而應由違規者自行負擔。

環團建議各地方政府應妥善運用每年收到的20億元輔導金與納管輔導金,增加人力以加強查處和輔導工作,並加速斷水斷電或拆除的進度,避免再次因人力不足或拆除預算不足而成為農地違章工廠繼續非法運作的幫兇。【延伸閱讀

2020.12.18 彰縣違章拆除預算遭砍一千萬 環團頒「違章之母」給王惠美

2020年12月3日,彰化縣議會在討論明年度預算時,將違章建築拆除預算從1132萬8000元刪減至132萬8000元。此舉引發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及地球公民基金會的不滿,兩組織頒發「違章之母」錦旗給縣長王惠美,諷刺她對違章工廠處理不力。環團指出,彰化縣違章工廠數量增長,且拆除預算大幅刪減,呼籲縣府實施斷水斷電政策,並要求業者自行負擔拆除費用。

政府資料不透明 公民團體難監督

由於拆除農地違章工廠須跨部門合作,統計數據往往分散在各個部會,再加上政府資料未全數公開,導致公民團體難以監督,進一步打擊民眾的檢舉意願。

在此說明民眾檢舉疑似農地違章工廠的流程,地方政府收到民眾舉報後,將由不同機關負責現勘、查處和複查,步驟如下:

  1. 由農政單位負責確認是否有「農業使用證明」。
  2. 公所現勘確認違規情形。
  3. 依照現勘結果,由不同單位進行裁罰:
    1. 興建中:建管單位會拆除,然而現況僅少數興建中建物被拆除;
    2. 有加工事實的工廠:經發單位會連續罰鍰、斷水斷電後,讓工廠變成「非屬工廠」;
    3. 非工廠:地政單位或都發單位會第一次開罰。
  4. 農政單位在改善期過後應進行複查,若沒有恢復成農業使用,將會再次開罰,然而實務上的農政單位並沒有複查。
  5. 農政單位交由地政單位或都發單位針對違規情形再次罰錢或斷水斷電,並限期恢復農用,但實務上往往沒有連續裁罰,且裁罰速度緩慢。
  6. 農政、地政或都發單位通知建管單位拆除。
  7. 建管單位拆除違建廠房,然而實務上僅少數拆除。

複雜的查處流程和執法不彰的問題,常常讓陳情民眾被當成皮球踢來踢去。由於政府未公開查處過程和裁罰紀錄,民眾無法得知檢舉案件處於哪個步驟、應詢問哪個部門,最終工廠是否依法受罰、斷水斷電或拆除也無從得知。此外,違章工廠清單未公開,可能導致民眾重複檢舉,稽查人員也須再次處理同一筆案件。

為了避免資訊不對稱、協助釐清政府處置違章工廠的情形,地球公民基金會與「g0v.tw台灣零時政府」社群參與者共同開發「農地違章工廠回報系統」網頁。由民眾先回報各地的疑似農地違章工廠,隨後由地球公民基金會協助處理瑣碎的檢舉行政流程,藉此提升民眾的檢舉意願。

除了政府未公開檢舉資料和檢舉過程之外,連耗費公帑製作的網頁和調查資料也不開放一般民眾檢視。2017年行政院曾設置「保護農地-拆除農地上新增違規工廠」行動方案執行進度平台,足見政府並非沒有資源做到資料公開。不過,網站已遭到下架,就連當時行政院宣傳用的新聞稿文章也一併刪除。

經濟部也曾在2019年耗資7,500萬要求各縣市清查違章工廠數,而環團依《工輔法》第28條之3要求經濟部公開清查報告,卻得到科長「怕資料不準確,所以不便公布」的回覆,最後只能由立委或黨團依照質詢權責向經濟部索取資料。當時地球公民基金會山林國土組蔡佳昇怒斥「他們根本就是在浪費大家的時間和錢,去做一份自己也不相信的報告」。【延伸閱讀

經濟部至今依舊未公布國內農地違章工廠的確切數量,僅能透過農業部提供的疑似佔據農地的違章工廠面積推估工廠數。對此,環團企盼政府應公開土地違規使用的裁罰紀錄,也期望相關單位應確實裁罰、複查、拆除廠房,杜絕工廠再次復工的可能。

污染工廠未設退場機制 累犯工廠改善污染問題即可復工

農地工廠恐危害到附近農田的糧食安全,但《工輔法》卻沒有針對工廠污染制定退場機制,無法有效遏止農地工廠污染。

彰化環盟總幹事施月英在2020年指出,彰化地區農地工廠密度高,有高達906筆土地受到污染,面積達148公頃,可以說是全台農地污染最多的縣市。其中有144筆土地曾因檢測到重金屬含量受到列管,列管解除後又再度被驗出含有重金屬遭到重新列管,在解除列管、重新列管的期間或許已有相關農產品流入市面。只要農地工廠的問題不解決,即便列管後仍有機會再度受到污染。【延伸閱讀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副秘書長曾虹文認為,農地違章工廠被特許在農牧用地運作,對農業環境、食安的威脅極大,理應符合更嚴格的標準。不過新版《工輔法》修訂後,農地違章工廠的污染違規開罰數量卻是不斷增加,近年平均更是過去的三倍。自2010年《工輔法》開始納管工廠以來,環境部已開罰227筆污染案件,其中36家為累犯,累犯中有28家已取得特登資格,甚至有的工廠在取得特登資格前就已經在偷排廢水,特登之後仍繼續偷排。

新版《工輔法》放寬了中高污染工廠的「合法化」程序,允許它們在提出轉型、遷廠或關廠計畫後,仍有2到6年時間申請特登資格,讓原先已排放污染的工廠繼續留在農地上。例如沅泰工業電鍍廠在2019年1月抓到偷埋暗管排放有毒電鍍廢水,卻在2021年底取得特登;唐振工業在2019年到2022年排放重金屬廢水,卻在2021年污染期間取得特登,僅罰款204萬元、處以勒令停工。可知污染工廠即使取得合法登記也沒有因此改善污染情形。【延伸閱讀

2021.03.24 中高污染違章工廠到底有幾家? 環團籲經濟部徹查並公布名單

環團針對農地違章工廠問題提出三項訴求。首先,要求經濟部公開所有尚未申請轉型、遷廠或關廠的中高污染工廠名單,以便有效監督。其次,呼籲政府整合中央及地方資訊,包括公開「各縣市未登記工廠管理輔導計畫」,並比對環保署的污染違規紀錄與財政部的稅籍資料,以識別更多未登記的中高污染工廠。最後,環團對即將實施的「特定工廠申請用地計畫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審查辦法」(簡稱「特轉目辦法」)表示擔憂,呼籲經濟部在制定該辦法時參考相關規範,避免污染工廠透過變更土地使用方式仍能存在於農地上。

直到2022年,許多中高污染的違章工廠改稱是「低污染」工廠以申請納管,藉此規避新版《工輔法》的轉型、遷廠或關廠要求,也避免《區域計畫法》的裁罰,得以在停工前繼續運作。舉例來說,2021年彰化縣埔心鄉某鑄造廠產生的惡臭引發周圍居民組成自救會抗議並檢舉,但縣府回覆「該廠商已申請納管」,因此無法進行斷水斷電或相關處分。全台類似鑽漏洞的廠房約有124件。【延伸閱讀

面對環團的種種質疑,經濟部指稱,依照《工輔法》第25條規定,只要環保單位勒令工廠歇業,經濟部將會撤除工廠的登記證。曾虹文批評這是經濟部與環境部共謀出的「假退場機制」,依照環境部近年的裁罰實務,環保單位不會做出勒令歇業處分,頂多是勒令停工,只要工廠改善污染問題後仍可繼續動工。曾呼籲經濟部和環境部不要再互踢皮球,應盡快制訂一套合理、能遏止污染的農地工廠退場機制。

違章工廠成公安惡夢 危險建築結構、缺乏消防設備

彰化環保聯盟統計,光是彰化縣在2021年工廠火災共58件,近5成是發生在農地違章工廠,還有1成是疑似農地違章工廠。一年竟有數十件的農地違章工廠火警,顯見政府對於農地工廠風險管理的缺失。

2019年8月彰化縣曾發生彰化縣一間橡膠工廠大火,火災造成嚴重空氣污染,鄰近學校師生、民眾必須戴口罩防護,工廠周遭1公里內居民甚至必須離開住宅,外出自主避難3天。該工廠已取得臨登資格,理應符合消防與環保設備等納管條件,事後附近20甲稻田又晚了近2個月才能收割,引發民眾懷疑火災汙染是否延緩稻米成長速度。

即便農地違章工廠取得臨時合法資格,火災發生時仍然可能造成污染和公安問題。尤其多數農地違章工廠未符合消防與環保相關規定,一旦發生火災,又應該如何避免進一步的污染和公安危機仍是亟待解決的問題。

2020.02.20 農地橡膠工廠火災疑汙染作物 環團送立委吃「火大米」

2019年8月彰化縣橡膠工廠大火後,周圍稻田受污染,民團將延期近2個月才收割、受污染的稻米命名為「火大米」,並送給新科立委。同時提出五大訴求,包含違章工廠大火後地方政府應代位清除消防餘燼、政府代向業者求償鄰田作物的相關損失、公糧價格收購受汙染稻米、要求「特定工廠」符合防災配套措施、增修《工輔法》公民訴訟等。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指出,非法建造的工廠建築物通常是鋼構鐵皮屋結構,通常不遵循建築技術規則,導致違章工廠相對於合法建物的結構更不穩定。違章工廠內部往往缺乏基本的消防設備和逃生設施,像是防火披覆不足、內部未適量防火區劃、管線穿牆缺乏適當防火填塞、消防通道狹小等等,都大大提高了火災的風險。

尤其農地違章工廠通常位於狹小的農路旁,嚴重阻礙大型消防車進入,也延緩救災進度。又因農田旁的消防栓稀少且水壓不穩,導致供水容易中斷。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威脅消防人員和民眾的生命安全。

儘管內政部在2023年訂定的「輔導既存工廠自設滅火設備及替代設施指導原則」,但該原則僅具建議性質,缺乏強制力。因此公民團體呼籲,針對就地合法的農地違章工廠,其消防安全設備應更嚴格檢視,強制要求依照相關指導原則裝設消防設備。

對於未納管的違章工廠,消促會要求政府部門加快拆除速度,避免讓結構不明、物品擺放混亂的農地工廠成為消防員的噩夢。

2019年台中大雅地區的農地違章工廠大火,不僅對當地社區造成了巨大的損失,也悲劇性地造成了兩名消防人員殉職。

2019.10.03 台中火警兩消防員殉職 民團:殉職調查入法、檢討農地工廠

2019年10月台中大雅區免洗餐具工廠發生火災,33歲謝志雄及32歲張哲嘉等兩名消防員進入該農地違章工廠找尋起火點後不幸殉職。違章工廠的存在被視為「未爆彈」,其設置缺乏消防安檢,恐危及消防員的安全。民團共同呼籲中央與地方政府進行全面檢討,以防止悲劇重演。

2021.01.22 台中大雅火災案報告 消防員批政府放任違章工廠致殉職

消防署於2020年底公布的「台中大雅案殉職事故原因調查報告」指出,違章工廠的危險性是造成2名消防員殉職的重要原因。如果違章工廠可以落實即報即拆、不准新建,消防員就無須冒著生命危險執行勤務。

修法五周年 三承諾仍未兌現

前總統蔡英文在2016年上任後,對於農地工廠政策問題,強調絕不會採取就地合法的方式。隔年蔡英文正式宣告2016年5月20日後興建的違章工廠「即報即拆」,農委會和行政院也耗費公帑製作網頁,公布農地違章工廠的地圖及拆除數量等數據。然而,行政院的網頁連同公告的新聞稿卻在不久後下架。

諷刺的是,2018年「即報即拆」的承諾未能實現,蔡政府卻支持修訂新版《工輔法》,延長臨時工廠的輔導期限、2016年5月20日之前的農地工廠就地合法。現任總統賴清德在擔任行政院長時也表明:「(農地工廠)最終還是要合法化」,並強調要用十年的時間合法化農地工廠。民間團體痛批蔡英文2016年的政策跳票,質疑政府的多次修法是否意在無限期維持工廠的「假合法」狀態。

2019年時任行政院長的蘇貞昌提出「三不承諾」:農地工廠「不准新設」、「不准污染」、「不准危害公安」尚未實現,當年還發生台中市大雅區農地違章工廠惡火,造成兩名消防員殉職。前總統蔡英文到台中市立殯儀館向殉職家屬致哀並承諾會進行檢討,事後卻沒有針對消防員殉職主因的農地違章工廠進行更嚴格的處置。

去(2023)年明揚工廠大火奪走四名消防員性命,民間團體在賴清德競選辦公室前抗議,要求政府應確切落實《工輔法》管理工廠的目的並進行消防改革,賴清德的競選團隊卻對此「已讀不回」。如今總統賴清德已就職四個月,仍未見到政府處理農地違章工廠問題的具體行動。

過去,民間多次舉辦檢討新版《工輔法》的記者會,持續追蹤新增及污染的農地違章工廠,揭露《工輔法》在實務上面臨的挑戰,並呼籲政府切勿再放縱違章工廠,以避免損害國民的居住安全與糧食安全。

總結過去幾年的經驗,政府對農地違章工廠的態度變化無常,承諾多次跳票,導致政策反覆,使問題難以根治。未來政府必須重新評估並明確立場,通過明確的政策態度和確切的管理與執行,以落實公共安全和環境保護作為優先事項,才能重新贏得民眾與業者的信任,確實解決農地違章工廠問題。

【延伸閱讀】

本專題整理文章完整梳理《工廠管理輔導辦法》的歷史發展和現況,突顯農地違章工廠的問題錯綜複雜,並質疑政府在工廠管理上的寬鬆態度。然而,本文少有討論業者面對政策變動和合法門檻放寬的情況,為何仍有工廠業者不願意登記「特登」或「臨登」資格。

環保團體了解到產業發展的嚴峻後,不斷呼籲政府應考量到中小企業的產業未來。然而,新版《工輔法》生效後,政府的輔導和管理態度依然消極,導致小資本額工廠無法負荷合法成本而倒閉,嚴重影響地方經濟和就業;同時放縱排放污染的違章工廠,加劇環境污染問題,威脅到80萬農民的耕作權益和全民的飲食健康。

為此,我們推薦讀者閱讀工輔法專題報導,進一步深入了解工廠業者面臨的挑戰及環保團體的倡議,究竟如何在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之間取得平衡。

【工輔法系列報導1】昔日台灣之光   今日違章工廠濫觴

【工輔法系列報導2】業者試圖合法走正路   《工輔法》讓業者走向窮途末路?

【工輔法系列報導3】過往農村榮景   當今污染殘景

【工輔法系列報導4】產業發展困境   環團都能懂

【工輔法系列報導5】修法後的省思與監督   社會大眾的土地利用想像是什麼?

【工輔法系列報導6】在「選擇」與「解決」之間   我看見他們如何面對工輔法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