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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加班禁止換嘉獎,南投還想偷違法?

文/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

自2023年開始的輪班制公務員工時新制中,針對大法官指出的加班缺乏合理性補償,《消防機關超勤加班費核發要點》已刪除加班換嘉獎的規範,也就是說,消防人員在工時新制中,加班不得再以嘉獎補償。

然而,本會近期接獲南投縣會員反映,南投縣陸續調查基層消防員是否「自願」換嘉獎?意圖透過此舉「合法化」加班換嘉獎的違法行徑,本會要指出,不僅新制規範不得換以行政獎勵補償消防人員的加班時數,近期由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做出的110年度訴更一字第13號判決也明確指出「對於外勤消防人員之超勤時數,應給予『加班費』、『補休假』,而非給予『獎勵』補償。」

因此,本會要提醒南投縣政府,加班換嘉獎就是違法,並不因個人同意加班敘獎而合法化,呼籲南投縣政府停止違法行徑,儘速編列工時新制加班費預算或以補休假方式補償基層消防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