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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臺中高分院再更二審宣判:后豐大橋冤案王淇政、洪世緯均無罪

文/台灣冤獄平反協會

2002年12月7日凌晨一時許,一名陳姓女子自后豐大橋上墜落,送醫急救後不治身亡,案件關係人王淇政與洪世緯從「不起訴處分」變成「共同殺人罪」成立,2009年王淇政遭判15年有期徒刑,洪世緯遭判12年6月有期徒刑確定,入獄執行。

兩家人未曾放棄,極力為清白奔走。本案歷經檢察總長二度提起非常上訴、監察院二度出具調查報告,臺中高分檢檢察官曾為受判決人利益聲請再審,王淇政、洪世緯的辯護團隊也提出再審。本案於2018年,最高法院自為裁定開始再審,臺中高分院於2019年、2021年二次無罪宣判,然而,檢察官上訴,最高法院於2023年撤銷無罪判決,發回更審後,臺中高分院於今日(10月30日)上午10點宣判,判決主文:原判決撤銷,王淇政、洪世緯均無罪。

宣判結束後,王淇政、洪世緯與到場的義務律師及聲援夥伴們一同至法院門口召開記者會。以下記錄發言內容,以及平冤協會對本案無罪宣判之聲明。

黃虹霞律師:本案適用速審法,檢方不得繼續上訴

洪世緯的義務律師黃虹霞律師率先提醒,今臺中高分院還淇政、世緯二人清白值得慶幸,但也勿忘本案還有一位被害人失去無辜生命,期許下次司法體系不要再造成類似悲劇。黃律師接著表示,本案通常程序繫屬期間加上再審重啟繫屬期間,已經超過刑事妥速審判法第八條所規定之六年,同時亦符合最高法院發回三次之條件,檢方不應上訴,終止本案多年冤情。

最後,黃律師提到因為這個錯誤的判決,讓淇政、世緯及其家人承受多年的苦痛,身為司法體系一環的辯方,她想向兩家庭致歉,同時她也呼籲各界一起努力合作,讓冤獄不再發生。

邱顯智律師:法院的判決再度證明淇政所述確實為真

輪到王淇政的義務律師邱顯智律師發言,他首先感謝今日到場聲援的所有人,接著提到,早在十幾年前,他在監獄見到淇政時,淇政所陳述自己冤枉的理由,跟今天的無罪判決所載就是一模一樣的。對此,邱律師認為本該在一開始就水落石出的案件,居然要用上二十二年的時間再度證明清白,令他感到非常心酸與不捨。

邱律師也補充道,本案經歷聲請再審、駁回、抗告、撤銷等無數次司法程序的來來反覆,才在最後由最高法院自為裁定開啟再審,這其中的苦痛,是沒有被冤枉的人所無法想像的。因此,他希望臺中高分院能明確表示本案適用速審法,也希望檢方比照過去的鄭性澤案、王瑞豐案,停止上訴,終止折磨。

在黃律師、邱律師發言完後,我們請兩位辯護人代表獻花,並將麥克風交給淇政、世緯:

王淇政:最大的感謝一定是給我家人

淇政首先表示,非常感謝大家一路上的陪伴與支持,讓他可以有勇氣為自己的清白奮鬥,一步一步再次邁向無罪。其中,他特別想感謝母親與姐姐,並說道沒有她們,他可能沒辦法堅持走到這裡,對於付出許多的家人,淇政致上深深的謝意。

洪世緯:感謝律師的幫忙與救援團隊的一路相挺

提到這次的無罪,世緯語帶哽咽地向所有律師、長期聲援他的志工、被冤者、平冤協會工作人員表示感激,不禁熱水盈眶。他說,這個案子已經跑了二十幾年,這一路走來真的十分艱辛,他想再次感謝救援團體和家人的一路相挺。

余柏儒律師:希望這場沒有加害者的悲劇,能在今天畫下休止符

兩位當事人發言完後,麥克風再度交給世緯的義務律師余柏儒律師。

余律師感慨地提到,從他參與本案救援至今已過六年,僅僅是這六年,就已讓身為辯護人的他感受到司法上沖下洗所帶來的折磨,更何況是承受冤獄之苦二十二年的淇政與世緯。他認為,就法律層面,應如同前面黃律師所述讓本案適用速審法;而在道德層面,兩位當事人已因為這場錯誤的審判備嘗痛苦,懇請檢察官不要上訴,讓這場沒有加害者的悲劇儘快落幕。

李宣毅律師:請有權力的人不要再讓被冤者們困在困局裡

最後,輪到后豐案義務律師李宣毅律師發言時,李律師首先提及了他對於本案印象最深刻的兩位女性──一位是在十年前就已投身救援行動的黃虹霞律師,一位是一直等待著兒子的清白能到來的世緯母親。李律師表示,本案除了許多律師的協助,更因為有背後這些總是支持著當事人的家屬們才能走到今天;因此他想向國家、向司法系統、向所有握有權力的人呼籲,立刻停止這樣的悲劇,不要在釀成冤案後,又持續將無辜的人困在清白無法落定的困境中。

除了上述發言者之外,現場也有許多冤案平反者、冤案當事人、冤案家屬,以及平冤協會的實習生、志工,一同到場聲援,祝福也期盼王淇政、洪世緯兩家人的漫長拖磨,能夠早日告終,回歸日常。

※ 記者會會後,法院對本案發佈新聞稿,摘要本案判決內容及理由,但認為本案檢察官仍得上訴第三審。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2年度再更二字第23號王淇政、洪世緯殺人案件判決新聞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