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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4,455份連署成功讓法務部退回墮胎罪修法草案 刪除墮胎罪、人工流產配偶同意權才是保障女性生育自主權的正解!

文/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女人連線

今日(11/05)上午,婦女新知基金會及台灣女人連線偕同關注婦女權益的立法委員、婦女及性平團體、人權團體共同召開「法務部無視性別平等!刑法墮胎罪早該廢了!」記者會,反對法務部於10月29日以法檢字第11304536950號函預告刑法墮胎罪修法草案,其中一項修正是將刑法第288條懷胎婦女墮胎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當中的罰金,上限從三千元提高到八萬元。

婦女新知基金會於11月1日發出聲明,訴求法務部撤回草案、積極推動墮胎除罪,並開放團體與民眾連署,不滿五天即收到超過52個團體、共4,403個個人(學者約80人)加入連署,許多民眾留言表示不敢置信台灣的刑法還有墮胎罪。

今天民間團體的聯合記者會後,法務部發布公告,撤回預告的刑法修正草案。

誠心感謝每一位響應連署的朋友,以及出席今日上午記者會的團體夥伴及立法委員們!因為大家共同努力、積極發聲,成功阻止刑法墮胎罪罰金調漲。

最後,我們肯定法務部願意傾聽民意懸崖勒馬,但我們也再次嚴正呼籲

法務部應盡速提案廢除刑法墮胎罪,並與衛生福利部進行跨部會研議,將人工流產相關事宜於優生保健法中一併規範,刪除配偶同意權條文,以落實CEDAW精神。

出席11/05「法務部無視性別平等!刑法墮胎罪早該廢了!」記者會之立法委員:
范雲委員、黃捷委員、郭昱晴委員、林淑芬委員、吳沛憶委員、陳培瑜委員、張雅琳委員、洪申翰委員、王正旭委員

出席11/05「法務部無視性別平等!刑法墮胎罪早該廢了!」記者會之民間團體:
台灣女人連線、生育改革行動聯盟、社團法人台灣不會教小孩行動聯盟、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南洋台灣姊妹會、台灣公民陣線

11/05【法務部無視性別平等!刑法墮胎罪早該廢了!】記者會完整新聞稿
【抗議!法務部不廢除刑法墮胎罪又提高罰金!】團體及個人連署名單(持續連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