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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監察院是吃了柯文哲的口水嗎?—2024.11.13蕭曉玲聲明稿

文/蕭曉玲

我蕭曉玲,一個人權受害者,先前被柯文哲騙還不夠,現在居然連監察院,都枉顧自家監察委員的調查報告,從人權的救援者變加害者,草率結案來讓我冤上加寃。

原是北市中山國中音樂教師的我,在2007年出面反對當時市長郝龍斌的一綱一本政策後,遭中山國中惡性解聘。由於解聘過程的不公不義,引起許多民間團體的聲援與不平之鳴。

2016年5月,台北市廉政透明委員會召開蕭曉玲案聽證會,7月完成調查報告,證實我的清白,建議撤銷解聘處分。

原本事情至此,應該像柯文哲公開承諾的一樣,讓我恢復原職。誰知柯文哲言而無信,撤銷解聘處分的公文遲不發出,害我不但冤屈未雪,還因為當年柯市府的大動作,屢屢被人誤解我已平反復職,不啻是傷口灑鹽。

我追討柯文哲的撤銷公文未果,早已身心俱疲。想不到事隔多年的現在,貴為國家人權機關的監察院,竟然二度傷害,讓我既痛心又驚懼。

在2024年3月發佈的「監察院糾正案件結案情形一覽表」裡,以2014年中山國中教評會決議為判準,寫道:「蕭師因行為不檢有損師道解聘已逾6年,渠已為其行為付出代價。」等於用正式公文再次對我誣衊踐踏。

這不要說與前述北市廉政會的調查相悖,連先前由監察委員錢林慧君、王美玉委員做的、同樣證明我清白的調查報告都完全大相逕庭。監察院自己的結案報告不甩自己的調查報告,前後矛盾。看在外人眼裡,恐怕還以為監察院吃了柯文哲的口水,人前宣示平反,人後暗裡補刀。

錢林慧君已私下向我表示,當年她調查報告結案的條件只有一個——台北市教育局需撤銷解聘公文;對於監察院今年出爐的結案報告感到莫名其妙,不希望外界誤解她調查的內容。

至於另一位同樣調查過我案子的監委王美玉。據報載,在結案報告跟自己調查內容南轅北轍的情況下,竟不回應記者追問,莫非默許自己成為監察院踐踏人權的幫兇?王美玉先前在媒體前面,也是跟柯文哲一樣,一副為我伸冤的模樣,現在「還是跟他一樣」。

同樣不給回應的還有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兩人都是民進黨提名,先前未能積極平反已是怠忽職守,如今比照柯文哲,人前清官人後加害。我的案子,從藍的吳清基、白的柯文哲,到現在綠提名的王美玉與李俊俋,行徑高度相似,說是「藍白綠一家親」也不為過。

早在2007年,中山國中校長曾美蕙就因為我的案子與公文證據,在議會被罵公然說謊,是詐騙我蕭曉玲的天字第一號大騙子。至於還有哪些人栽贓說謊,詳見錢林慧君等人的調查報告。

只是想不到後來柯文哲也成了這蕭案詐騙集團的一員,更想不到監察院在事隔17年後的現在,在我數不清的受傷之後,還要來追加迫害。我蕭曉玲何德何能,讓中山國中多位老師誣指還不夠,連監察院都要在不通知當事人我的情況下,悄悄地給我草率結案,再次定調我「行為不檢」,留下是非不分的公文紀錄。

我當年的遭遇,讓許多原本有意跟進,對時政提出異議的老師打退堂鼓。我後來的平反不成,更讓他們感到心寒卻步。我想告訴監察院,當年原本可以有更多人,可以成為教育界的監察委員,為錯誤政策出面發聲。而你們今天的自我矛盾與顛倒是非,傷害的不只是我蕭曉玲一人,還有許許多多為我連署聲援,追求公平正義的人們。我只能感嘆,監察院不成監察院,公平正義又如何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