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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重返九大美麗海岸 2023年,海岸踏查報告發布記者會

文/台灣環境資訊協會

自然保育與環境資訊基金會(前稱:環境資訊協會)於2012 年啟動台灣海洋守護計畫,透過環島進行海岸踏查,歷時 5 個月、橫跨 15 個縣市、338 個樣點,出版《台灣海岸調查藍皮書》記錄台灣海岸線問題,包含海洋廢棄物、海岸人工化、缺乏長期監控機制、不當的遊憩規劃等,並公布全台九大美麗、建議優先保護之海岸,呼籲大眾關心。

歷經 10 年,本會於 2023 年重返九大美麗海岸檢視其現況,全程逾 300 公里海岸線,調查人員透過樣點調查,就周邊的景觀、人造設施以及資源利用情形進行記錄,總結成 「九大美麗海岸 2023 年現況踏查報告」,並提出四點政策建議。

部分持平 但多數海岸威脅依舊

依據 2012-2013 年間進行環島踏查盤點出全台九段美麗、建議優先保護海岸,針對其範圍內共 103 個海岸踏查樣點於2023年4月至11月間進行踏查,2023年九段踏查海岸範圍如下:

2023年回訪這些海岸,與2013年本會盤點九大美麗海岸狀況相比,不少海岸依舊維持天然海岸樣貌,如彰化海岸濕地、竹安溪口-南澳沙灘、花蓮石梯-台東長濱及屏東南仁漁港-台東南田。但也有海岸,如桃園草漯、桃園觀新藻礁、苑裡沙灘依舊面臨相同威脅,包含海洋廢棄物、海岸人工化、不當遊憩行為等問題;台南喜樹-雙春、滿豐漁場-南仁漁港等部分海岸則因能源轉型相關政策面臨了地景的改變。

由於本次踏查為針對2013年出版《台灣海岸調查藍皮書》中所盤點之九大美麗、建議優先保護的海岸,理應屬於人工化程度比較低的海岸,但此次103個踏查樣點中,無人造設施的天然海岸僅佔23.3%,而投放有消波塊、設有堤防或漁港等混凝土設施的樣點比例則為37.9%。

除人工化問題以外,也觀察到了部分海岸仍然面臨海洋廢棄物問題,以及不當的海岸遊憩行為,但若透過轄管機關的積極管理、巡查,應能有效改善。

而面對海岸人工化、水泥化問題,我們則觀察到以下面向:

(一)、消波塊投放無檢核機制

不論本島東、西岸,台灣海岸線經常可看見大量消波塊。此次踏查103個點位,其中29個點位有投放消波塊(28.2%)。過去人們認為消波塊可阻擋海浪侵蝕、減緩海岸退縮,但人為硬性建設如堤防、消波塊等,一旦建設後將破壞海岸使其天然消波機制喪失功能,海浪直接衝撞水泥堤防或甚至帶動消波塊加重侵蝕海岸時,海岸就被越刷越深,侵蝕也越嚴重,陷入消波塊越丟越多或不斷擴大人工化設施的惡性循環。

而海岸不斷人工化的原因大致可總結幾點:

  1. 管理單位分散各機關
    直至2015年通過的《海岸管理法》才正式將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過去營建署)歸為海岸主管機關。然長期缺乏主管機關導致業務分散各處,如海堤依使用性質不同分為水利署及漁業署管理;商港是交通部的權責;再依海岸所有權劃分又分別為國家財產署或地方政府。造成權責不明確,管理工作無法依循同一政策執行。
  2. 不合時宜防護觀念深植人心
    海堤等硬體設施之施作,可能改變自然環境及生態棲地,加上投入大量消波塊,也難以完全抵抗大自然的力量,甚至導致沙灘流失。但實際上因過去以消波塊防護海岸的觀念還留存民眾心中,只要發現有沙灘退縮現象,民眾第一反應還是希望政府投放消波塊,也直接影響相關單位處理方式。
  3. 缺乏實際針對消波塊投放規範
    法規尚未有消波塊投放相關的規範準則。僅有2015年時,監察院監委曾針對國內海岸疑不當設置消波塊及海堤,請經濟部、內政部檢討改進,然至現今(2024年)仍無下文。在此,本會也呼籲內政部與相關事業主管機關應儘速研擬設置消波塊專業審核機制及認定標準。

(二)、早期漁港興建缺乏整體環境規劃和評估

早年政府為了推動漁業發展廣設漁港,卻缺乏整體環境規劃和評估,導致台灣海岸線長達1500多公里,但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2016年公告,台灣共有231處漁港,平均約 6.5 公里就有一處漁港。以台灣的漁業規模與產量而言,這樣的數量確實不成比例,不僅是一種資源浪費,大量的水泥設施更破壞了天然海岸線,對當地海、陸域生態造成無可彌補的損害。建造堤防或港口後阻絕輸沙路線,導致輸沙上游側海岸堆積淤沙,輸 沙下游側侵蝕的現象,稱為「突堤效應」。

甚至部分漁港興建選址的時候,因缺乏整體環境規劃,忽略了周邊海流特性導致淤沙情形嚴重而無法有效利用。我們呼籲應重新盤點全台漁港使用率並拆除廢棄漁港,恢復自然海岸。

守護台灣海岸線自然海岸正增長

台灣的海岸缺乏永續性及全盤性管理邏輯,自2015年《海岸管理法》——台灣第一部海岸管理機制上路後,仍有相當大的進步空間。雖《海岸管理法》開宗明義便提到立法目的為「確保自然海岸零損失」,主管機關也曾誓言政策方向會朝恢復自然海岸為目標,但我們的海岸依舊是光電、風機、消波塊、堤防等人工設施遍地設置,與「自然海岸零損失」仍有段距離。

面對上述情形,我們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1. 呼籲內政部與相關事業主管機關應儘速研擬設置消波塊專業審核機制及認定標準。
  2. 落實「自然海岸零損失」,從中央國土計劃及地方政府規劃階段就嚴格保護國土保護地區、限制高生態價值區域被開發。
  3. 自然海/河岸「正增長」,開展全台海岸及河川去水泥化研究。
  4. 善用《海洋保育法》,落實現有保護區之管理及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