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高教工會大漢分部
大漢技術學院人事財務兩失序,當權集團趁亂中飽私囊
董事會違法介入校務,掏空校產辦倒學校早有預謀
近期,大漢技術學院管理層的多項爭議行為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尤其是校長林岳輝在校務會議中的公開發言更成為討論焦點。林校長在會議中表示:「聘雇校務研究中心主任兼法務秘書謝世憲以及總務長兼學務長魏大同加薪事宜,都是我做的,歡迎來提告我。」。這一言論經不起外界質疑,人事任用偏離合法任用,再度挑戰社會底限。
高苑三寶掏空大漢,違法聘任胡亂搞
依據教育部核定之〈大漢學校財團法人大漢技術學院組織規程〉,規程中並未設置法務秘書一職,另外依據〈大漢學校財團法大漢技術學院校務研究室設置辦法〉,校務研究中心主任應由專任教師擔任。校長林岳輝(前高苑科大教師,113年3月到職)自民國113年8月1日起,違法聘雇職員謝世憲(前高苑科大教師113年5月到職)擔任法務祕書兼任校務研究中心主任。
謝世憲在任職後每月僅到校數日,以林岳輝為首的行政主管表示謝世憲不必到校打卡,也不必循學校請假系統請假,並且謝世憲有「榮譽假」可放。外界觀察校長主推謝世憲的職務功能是運用其法律專長積極「停辦學校」,並鞏固仍有經營權但沒有所有權的大漢董事會「校園資產」。
校長林岳輝同意「無任所」且「無人事紀律」職員謝世憲坐領高薪,引發社會強烈不滿。違反學校組織規程及人事法規之學校人員聘雇無獨有偶,學校聘雇職員劉文廣擔任總務處二級主管職,同樣不需打卡及到班。教育部應立即調查學校人事任用不法之情事,要求立即改進,並對大漢行政相關主管及董事會施予懲戒。
針對上述人事任用,大漢人事主任林丞芸表示此為「董事長議定」!事實上,若真如人事主任所言為,即違反了《私立學校法》、〈大漢學校財團法人捐助章程〉以及教育部歷年立場,董事會不得干涉學校行政事務。而校長林岳輝不但在董事會授意下違法聘雇職員,還辯稱這是校長對學校行政人員的任用權,形同獨裁專制,再度挑戰社會三觀。且身兼總務長及學務長的職員魏大同(前高苑科大教師,113年5月到職),到職才半年,卻只要校長透過一紙簽呈即可加薪,這令目前以及過去在大漢身兼數個一級主管職的老師直呼不可思議。
違規挪移校產,辦倒學校早有預謀?
在前述人事聘雇違法亂紀之後,學校財務違規操作繼之而來。教育部曾三申四令大漢台中產學分部之建設及維護費不得動用學校校務基金(附件1)。113年2月21日的校務會議上東窗事發,大漢主任秘書邱天佑和會計主任劉光軒聯手操作,疑似架空前任大漢校長姚國山,邱主任祕書涉嫌未經告知姚校長,在台中產學分部900萬元工程款的請購案上蓋姚國山校長「乙章」意圖偷渡。
會計主任劉光軒在校務會議上意圖輕鬆帶過,表示900萬元工程款的請購案為「誤植」,而邱天佑主祕則公開回應「歡迎來處置我」,嚴重違法財務紀律並以輕蔑態度回應,由董事會指派的新任校長林岳輝卻並未問責,人事主管也未將二者移送校內委員會調查辦理。工會合理懷疑,大漢技術學院遭到董事會惡性倒閉,早在多年前即有預謀,將校產逐步掏空挪移至台中產學分部,並賤租給自家掌控的基金會圖利。
核心問題:缺乏程序正義且當權者免責
- 人事任命與薪資調整不符章程規範
根據大漢技術學院的組織規程及大漢技術學院校務研究室設置辦法,校務研究中心主任應由專任教師擔任,而「法務秘書」也並非正規設置的職位。然而,校方在未經充分討論及正當程序的情況下,聘用不符合規範的人事任命及薪資調整,缺乏公開性與透明性。 - 財務操作的透明度不足
校務會議紀錄顯示,台中產學分部900萬元工程款的支用違返教育部禁令,雖這一次被發現且制止,但令人懷疑是否有更多不法行為未被揭露。過程中學校行政人員違返行政倫理及財務紀律卻未被追究,反映出權力層意圖隱匿不法行為,學校資產隨時面臨被掏空之風險。
工會的要求:徹底調查與改革
針對大漢技術學院目前的管理亂象,我們提出以下要求:
- 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深入調查謝世憲及其他高層人事任命、出勤狀況的合法性及透明度,還原事實真相。
- 加強校務決策的透明度:所有涉及重大人事、財務及校務事項的決策,必須公開透明,校務會議委員執行權責調閱人事及會計資料,行政單位應充分配合提供。
- 追究失職人員:包括校長林岳輝在內的相關高層管理人員,應為校內的不當行為付出代價,並為良善的校務管理樹立模範。
工會聲明:守護校園正義,捍衛師生利益
我們呼籲大漢技術學院的管理層正視問題,立即採取有效行動進行改革。教育應該以誠信、公正為基礎,任何違反正義、掩蓋事實的行為,都不應該在校園中存在。我們將持續追蹤事態發展,並呼籲全體師生及社會各界,共同捍衛校園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