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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肯定環境部修正空污防制區判定方式 三級防制區管制應再檢討加強

文/監督施政聯盟、爭好氣聯盟、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

原標題:肯定環境部知錯能改 修正空污防制區判定方式 三級防制區管制仍有疑慮 應再檢討加強

環境部今天下午將召開「直轄市、縣(市)各級空氣污染防制區」修正草案研商會,監督施政聯盟、爭好氣聯盟及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針對此草案(分級地圖詳見次頁)、制度及內容於會前提出多項意見,發布聯合新聞稿如下:

欣見環境部知錯能改、從善如流,修正過去錯誤的認定方式,肯定站站達標才能脫離三級防制區及整併臭氧小時值和八小時值的新制。此次臭氧其中一項有超標即為臭氧三級防制區,修正過去多縣市為臭氧小時值二級防制區,同時為臭氧八小時三級防制區的荒謬。

空污防制區過去約二年公告一次,近年卻改成四年一次,107年及111年未公告,造成109年空品監測數據形同不計分,若繼續四年公告一次,每次採計前三年數據,即會發生逢閏年就不算分的情況!實不合理!環境部應恢復每二年檢討公告一次防制區分級。

環境部應於預告新防制區分級之際,同時公布各縣市測站的採計認定之數據,落實資訊公開,讓國人瞭解遭列為三級防制區的空污濃度究竟有多糟,還是略為超標,以利自我警惕、防護及監督地方政府改善。(環境部在督政盟要求下,已在昨日於線上會議資料增補測站數據判定值參考資料,但仍缺乏2021~2023三年各年份數據,無法確認各測站改善或惡化之趨勢)

根據環境部的判定值資訊,發現新北市PM10僅萬里站超標,但其他8測站不只全數符合空品標準,且年平均比萬里站低約 10 µg/m³,日平均則比萬里站低約 40 µg/m³,顯見萬里站確實為受境外影響之測站,因此新北遭判定為三級防制區確實不公平,畢竟是非戰之罪。建議可將萬里站比照富貴角站,視為境外偵測站,排除在判定防制區之列。

二級防制區的開發案不必要求最佳可行控制技術(BACT)或最低可達成排放率控制技術(LAER)等較嚴格的空污防制,三級防制區則有新設污染源採取最佳可行控制技術、既存染源進行污染削減、空污費費率較高等管制方式,令人憂心脫離三級的二級防制區是否可能疏於空污防制而造成空品反而惡化。而環境部去年九月底預告的「特定大型污染源之種類規模及最低可達成排放率控制技術」草案,迄今尚未公告,即已於2018年納入空污法的LAER,八年後仍未完成子法之訂定,環境部怠惰?預告年餘未公告問題何在?

三級防制區應嚴格實施總量管制,尤其應進行空污總量致癌風險評估,更不應草率進行空污抵換,恐無助於中南部早日脫離三級防制區。

此外,針對三級防制區相關措施提出多項疑問:

如何確認三級防制區內新設污染源會採取最佳可行控制技術?如何確認既存污染源有確實進行污染削減?相關資訊是否公開透明化?

同一縣市PM10二級,但PM2.5三級,該縣市的固定污染源的粒狀污染物該採用哪一種空污費率?臭氧三級防制區如何要求新設、既設加強防制?空污費怎麼收?臭氧的前驅污染物NOx及VOCs會因此採用三級防制區的費率嗎?希望環境部能於研商會上說清楚講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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