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
榮成紙廠1978年在二林特定農業區上開發營運,1985年掛牌上市,在1999年才進行農地地目變更,目前只有部分土地是合法丁種建築用地,其他都是這45年間不斷違法佔用農地擴使用! 目前二林榮成合法用地才8.51公頃,農地長期違規使用面積高達9.94公頃,佔總面積54%,一半以上都是農地違建。
二林榮成紙廠爭取將既有違建合法化,依照「興辦工業人使用毗連非都市土地擴展計畫申請審查辦法」申請並進行環評,申請面積高達5.3公頃!今天彰化環保局召開「榮成紙業二林廠毗連擴展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第五次審查會議,二林居民及環保團體出席表達反對,質疑既有違建不符合「擴展」的認定,應立即停止環評審查,若仍執意通過環評,將向監察院陳情,並向主管機關提起訴願。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主任吳慧君表示,二林榮成紙廠是在特定農業區上的高污染產業,開發區位就非常不合理,且長期抽取地下水與農民搶水,造成鄰近地層下陷,也排放大量空污、廢水、且廠區週邊都瀰漫刺鼻惡臭味!榮成現在不只要將既有違建合法化,還要將小型垃圾焚化爐,汰換成大型SRF焚化爐。現況榮成就有兩座燃煤電廠(M01、M05),112年榮成燃煤申報使用量高達22萬公噸,是彰化縣用煤量最多的工廠,超過全縣用量一半以上!
且原本M04垃圾焚化爐每月燃燒1,980噸廢紙混合物、1.5噸生活垃圾及1.5噸的廢油,規劃汰換成SRF(混燒燃煤)的M07汽電共生鍋爐,雖然污染防制設備會更新,但每個月將增加2,300公噸燃煤量,加上7,000噸SRF以及300噸汙泥,焚化量增加將近五倍!二林空品測站長期都是全縣最髒的,現在又要再增加焚化量,二林周遭空氣品質將更惡化。更荒謬的是,榮成環說書模擬空氣品質擴廠後會減量,經環評委員質疑後,業者才回應表示是預估2040年後的結果,環說書內容有嚴重不實及誤導之嫌!
榮成紙廠應將現有農地違建恢復原狀,立即改善現有的汙染問題,地方政府過去毫無作為,放任高汙染產業在特定農業區違法擴張已非常失職,更應積極共同來督促榮成改善汙染,不應核准榮成長期的違規合法化。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主任鍾翰樞,針對本案依照「興辦工業人使用毗連非都市土地擴展計畫申請審查辦法」申請的適法性提出質疑,認為本案環說書未載明擴展前後產品、產能之差異,環評委員無法判斷開發單位所提之各項環境負面影響評估及減緩措施,對應所增加之產能是否屬合理可行,也會導致本案日後如涉產能、規模調整時,缺乏判斷該辦理何種環說書變更的依據。因此,要求主管機關釐清本案是否符合審查辦法「擴充原廠產能」要件前,應暫停本案環評程序!
監督施政聯盟執行長許心欣表示,榮成案在未經環評通過前,即已違法開發特定農業區的農牧用地,已違反環評法、區域計畫法和農發條例,環評怎能審查一個已違法開發的違章工廠?彰化環保局要使之就地合法?開發範圍土地應先恢復合法狀態,而非以非法現況提送環評審查。環委應先釐清此案環評的合法性和適法性,豈能為了違法擴建而用環評使之合法化?違法擴建現況應先拆除,土地恢復到合法農地農用狀態才可提送環評,為何可以讓長期違法狀態的擴建用更新設備的事後環評來就地合法?環委勿當幫兇。榮成位於地下水一級管制區,卻長期抽地下水,誰能確認榮成是否超抽?長年抽水量都剛好跟水權狀許可一模一樣?沒問題嗎?有做地下水水位監測?有檢視抽水機的用電是否合理嗎?此案環評若通過,形同同意榮成繼續在管制區抽地下水,環評結論將公然違反地下水管制法規?請彰化環保局說明依據哪個法規可同意榮成繼續抽地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