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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藍綠立委停止踐踏國土秩序 國土計畫不該因少數3縣市延宕上路

文/地球公民基金會

《國土計畫法》從1997年首次提出構想,歷經近20年的醞釀與討論,才終於2015年底完成立法,用以回應經歷2009年莫拉克風災後,國土規劃、土地管理所需的重要變革,更是確保國土永續發展的重要立法。《國土計畫法》的立法中,也預留了9年的緩衝、準備期,預計明年5月「國土計畫」全面正式上路,目前正是最後一哩路的關鍵時刻,藍綠立委竟帶頭提出踐踏國土秩序、放任農地持續流失的修法版本,意圖將「國土計畫」全面上路期程「再次」延後。

更令人憤怒的是,「國土計畫」是否需再次延後,雖有經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逐條審查(11/21)、召委協商(12/26),卻屢因提案版本高達27個而直接保留,至今未曾有過審慎的評估與討論,就已排入今天(12/31)院會議程。我們擔憂接下來非常可能會像《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財政收支劃分法》一樣,以臨時提出修正動議的方式,突襲提出要表決的版本,讓大家都無法事先看到最終可能三讀的條文內容。此舉,也包含國民黨籍立委許宇甄、張嘉郡試圖趁亂以假資訊混淆、提出備受爭議的「農業權入法」逕付二讀,企圖搭上《國土計畫法》的修法列車、破壞國土走向永續發展的道路。

上述《國土計畫法》的立法過程,除了要毫無道理地再度延宕「國土計畫」上路時程,也明顯架空立院內政委員會審查條文和黨團協商的功能,與「委員會中心主義」原則不符,更是與公民社會所欲追求的民主討論大相逕庭,如同青鳥運動所喊的口號「沒有討論,沒有民主」,難道民進黨立院黨團,要在這關鍵時刻跟隨國民黨團起舞,持續這樣惡搞嗎?

國民黨不應以「農業權」混淆,續開土地炒作大門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湯琳翔強調,《國土計畫法》的土地使用管制原則,明確規範保障既有合法權利及允許土地使用。各界關注的農舍議題,只要屬《區域計畫法》中的農牧用地、養殖用地及鹽業用地等,未來仍可依《農業發展條例》申請興建農舍。而這次最重要的調整在於取消個案變更機制,但這才是《國土計畫法》重點中的重點。換言之,《國土計畫法》全面上路後,並不影響農地的買賣、移轉、變更及使用,只是讓超級企業跟特權無法隨意變更土地炒地皮。

湯琳翔補充,《國土計畫法》的「國土功能分區圖」上路,其實是賦予地方政府更大的責任與權限,做為一個直轄市或縣轄市的大家長及民意代表,需要對轄內土地空間規劃有更完整的願景規劃權,以提升行政效率,建立合理的空間秩序,而非帶頭藉資訊不對等,以「農業權」混淆國民、農民,提出國土計畫會「判農地死刑」造成恐慌,實則大開土地炒作之門,給予掮客廉價收購大量農地、炒地皮的機會。

湯琳翔還進一步提到,許宇甄、張嘉郡委員所提「國土計畫法增訂第32-1條文草案」立法粗糙。不顧農業部、內政部及專家學者多次提及,劃設「農業發展地區」不僅無特別犧牲之事實,不應立法要求「劃入農業發展地區之人民,依其不同分區種類及其限制強度,應予合理之補償」。「農地發展權移轉制度」也定義不明,且與我國土地管理體制不相符,立法後也將難以執行。如此難以發揮實質效力的立法,顯示立法委員的提案並非真心為農民爭取權益,並在相形之下,更顯國民黨仗勢在立法院多數下的為所欲為,甚至不顧機關、專家學者的建言。

表決版本未經討論,立院假民主恐成常態

經濟民主連合智庫研究員黃承瀚說明,台灣當前的內政困局,並非一般民主國家常見的行政立法僵局,也不僅是民主化後的保守威權逆流,而是中國在地協力者傅崐萁集團對台灣民主體制發動的攻擊。如近期,韓國瑜在傅崐萁集團的指使下,打破立法院多年建立的規則,在社會各界毫無充分討論的情況下,國民黨屢次以臨時提出的修正動議,聯手通過爭議法案,如於5/17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12/20通過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而今日的《國土計畫法》恐使用類似手法,甚至連「院長主持黨團協商」的程序都省略,意圖倉促闖關。

自今年二月立法院開議以來,傅崐萁集團摧毀國會合議制之民主憲政秩序,癱瘓政府人事,掏空國家財政,向台灣民選政府搶奪行政權,圖謀拆除憲法法庭與公民罷免權等民主安全閥的意圖明顯。其中,《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在缺乏中央地方權責分配調整配套下,中央未來必須增加3,753億統籌分配款給地方,卻未對中央與地方之任務分配周詳檢討,將使中央陷入巧婦難為無米之炊之困境,令人憂心。

甚且,這些亂象恐怕不會是終點,而僅是開端而已。《國土計畫法》中增訂的第32-1條文草案,在中央的預算缺口尚待填補之際,再度以立法方式要求中央編列相關經費予直轄市及縣(市)政府、鄉(鎮、市、 區)公所,也將台灣社會帶往更加階層化、世代負擔更加失衡的方向,台灣社會值得珍惜的民主價值共識與社會連帶共感將隨之瓦解。

國土計畫根本沒有理由延宕,行政院應堅持如期上路

地球公民基金會議題部專員黃子芸指出,全台僅剩桃園市、南投縣、雲林縣尚未將「國土功能分區圖」函報內政部審議,但原因並非是劃設作業尚未完成,而是各懷鬼胎地刻意延滯函報內政部的時間。雲林縣意圖以混淆視聽的「農業權」來爭取更多的地方施政財源。南投縣則是議會帶頭忽視「國土計畫」如期上路對永續發展的重要性,下令縣府暫停作業。桃園市雖早已完成函報內政部審議的「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卻執意先完成桃園市國土計畫通盤檢討案,藉以增劃5年內可供開發使用的「城鄉2-3」後,才要並陳函報;無視桃園市國土計畫中已劃設高達3,000多公頃的「城鄉2-3」,劃設面積為全國最多、逾越地方及國家發展所需的事實。

國土計畫如期上路根本不成問題,少數縣市的延宕是政治利益考量,而非實際的需求!而在這樣的政治利益考量下所犧牲的是國土的永續發展及農業生產環境。依據內政部資料,在今(2024)年3月到8月的短短5個月間,就新增近250件的「非都市土地」開發案申請,開發區位散落各地,加劇農地的破碎。桃園市政府也曾公開表示,今年接收了爆量的「非都市土地」開發案申請,光是變更編定就收了300件,還有20件的開發許可案排審中。這都在在顯示,惟有「國土計畫」如期上路、《區域計畫法》準時落日,目前土地管理下的農地破碎與流失等諸多亂象,才能逐步有解。

更重要的是,2020年公告施行的《國土計畫法》第45條規定,明確揭示「國土計畫」,由「全國國土計畫」、「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到「國土功能分區」劃設的分階段上路期程。如今,部分藍綠立委卻以特定縣市不配合為由,再度提出修法改期,除令依法辦理作業的地方政府無所適從外,也忽視了過去8年各級行政機關、國家資源的投入,彰顯出立法委員未督促行政機關積極行政的失職,以及立法者帶頭踐踏立法,將立法當作兒戲的表現。

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黃靖庭最後重申,立法院、行政院應正視民間提出的呼籲,包含學界自10月初發起一系列支持「國土計畫」準時上路的行動,其中的「守護國土永續發展:反對國土計畫再展延! 」( https://tinyurl.com/3x9edp6u )連署行動,截至目前為止,已獲69個團體參與,包括49個全國性團體及20個地方性團體(並主要分布於大力訴求延期的中南部);亦有專家學者含團體代表及具指標性公務人員164人,個人連署共獲420人參與。顯示大家對於「國土計畫」準時上路的迫切期待,立法院、行政院也不應一再失信於民!

面對如此的國會亂象,行政院亦不該繼續沈默,任由草率修法毀憲亂政。反是應以更務實的路徑確保國土的永續發展,像是在11/21內政委員會逐條審查時,無黨籍高金素梅委員與國民黨籍牛煦庭委員、張智倫委員提出的修正動議修法版本,將《國土計畫法》第45條的「一併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的「一併」刪除,讓已經完成的縣市可以如期上路、成為好的範例,讓其他縣市知道《國土計畫法》的上路不是洪水猛獸!民進黨籍的林淑芬委員、蘇巧慧委員與黃捷委員也紛紛發言表達認同,並提到即便真的有全面延後上路的需要,也應至少規範非都市土地的變更申請案件的受理期限,才可避免國土持續失序的可能。

最後總結提出以下三點呼籲:
•國民黨立院黨團停止造謠,以混淆視聽的「農業權」續開土地炒作大門!
•民進黨立院黨團不應隨國民黨團起舞、延宕國土計畫法的上路,不顧國土永續及世代正義!
•行政院不該繼續沈默,任由草率修法毀憲亂政!

【備註】各縣市報部進度
-已報內政部(19):臺北市、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基隆市、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彰化縣、嘉義縣、嘉義市、屏東縣、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宜蘭縣、花蓮縣、台東縣

-未報內政部(3):桃園市、南投縣、雲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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