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近期,因台灣民眾黨前黨主席柯文哲涉及刑事犯罪遭羈押、起訴一案,有許多政治人物帶頭疾呼「司法不公」,並預計於1月11日司法節號召群眾上街「釘孤枝」、抗議「綠色司法威權」。
對於進行中的司法案件,有關人士並非不能針對案情、事實進行訴求與評論;但仍應本於事實,尤應避免與事實不符的誤導。
台灣過去的歷史中,確實有「政治力介入」的「黨國司法」。然而,隨著民主化以及基層司法人員不斷爭取司法獨立,不能忽視台灣的司法獨立已有長足的進步。
因此,我們強力譴責少數的政治人物、政黨為了一己的政治目的,無差別地汙衊司法,讓民眾誤解台灣司法體系的運作。對此,我們呼籲各政黨批評司法、評論個案應本於事實,而非無的放矢,破壞過去各方對於司法獨立的努力與信賴。
司改會秉持過去30年來對於司法改革的一貫堅持,於司法節前夕,提出6項司改人權議題,敬請各政黨予以支持、響應,一同為「司法獨立」以及「打造可信賴的司法」努力。
一、批評司法應本於事實,政治人物勿做錯誤示範
在民主化後,為了讓司法擺脫各種干預審判的不當力量,制度上推動了「裁撤司法系統的國民黨黨部組織及「人二室」』、「廢除裁判書送閱制度」、「事務分配改革運動」、「推動庭長任期制」、「通過《法官法》禁止法官參加政黨」、「改革司法官培訓制度」等諸多脫去黨國司法陋習的努力。以專業為本選考法官、檢察官的制度,也使司法人員的意識形態多元而自主,脫離單一政黨的控制。我們認為,批評法官、檢察官辦理個案受政治干擾,不能無的放矢。
然而,過去「黨國司法」的慘痛歷史,近期被政治人物頻繁引用,並嫁接上「綠色的黨國體系,重新摧毀台灣的司法獨立」、「起訴柯文哲就是白色恐怖復辟」的主張。此種具有煽動性的論述或許能夠聚集群眾,但卻可能使民眾面對司法事件失去理性,流於謾罵、對立。
對此,本會呼籲,對於進行中的司法案件,針對案情、事實進行訴求與評論應本於事實、避免與事實不符的誤導,並切勿透過挪用概念的方式無的放矢。尤其是政治人物作為引領民意的意見領袖,實不應為達政治目的誤導民眾對於司法體系的認識。
就檢察官據以起訴、聲請羈押柯文哲先生之證據是否足夠,是由法院綜合事證後獨立判斷是否有罪、是否有羈押必要。同時,地方法院的判斷尚受上級法院之監督,被告、檢察官皆可提出救濟;過程中參與的司法人員亦不在少數。又本案受社會矚目,台北地檢署於起訴時便同時公布起訴書,因此案件的相關評論亦可本於其內容具體說明或質疑(如本案偵查中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之情形),或進一步研析羈押的法律見解以受公評,實無動輒以「綠色司法威權」、「綠色黨國」等民粹修辭斲傷司法公信的必要。
我們認為,不論政黨色彩,違法濫權的政治人物終將誠實面對自身的法律責任。透過口號操弄民眾、消費司法的效果不僅會越來越差,也難以達到延續政治生命的目的。我們呼籲政治人物應回到法律面、事實面進行案件的攻防;反之,切勿透過政治動員,企圖施壓司法人員、影響審判的公正性。
二、盡速產生司法院院長,勿使司法改革停滯
司法改革應以人民為本,而不是用來操縱選民的口號或工具。司法院正、副院長及5位大法官已於10月31日卸任。但迄今為止,司法院正、副院長仍懸缺未決,暫由資深大法官代理,這已使司法政策的推動及改革,陷入停擺狀態,最後傷害的也是人民的權益。
對於本年度司法改革的重要議題,我們認為至少有以下6項。希望各政黨能夠盡速補滿大法官的缺額,讓司法改革能夠繼續向前,而非因政治鬥爭而影響人民受司法給付的品質與權利:
一、立法院重新審議《憲法訴訟法》修正案,勿癱瘓憲法法庭、侵害人民基本權。
二、全面檢討「偵查不公開原則」的落實,建立有效的監督究責機制。
三、透過「減法思維」以減輕司法負擔,並實證性、系統性地評估司法人力需求。
四、強化各級法院、檢察署對所屬人員的「職務監督」,於不涉及審判核心的事項上加強監督不適任法官、檢察官。
五、啟動強化民事事實審的改革,強化民事鑑定制度、證人詰問制度、擴大強制律師代理、落實重大案件一審合議制。
六、通過「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設置「國家酷刑防範機制」,防免系統性的人權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