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
警消年金議案,所得替代率應該要多少從來不是一個經過詳細計算得出來合理、正當之數值,如今因政黨嚴重對立,導致如此倉促的改革進一步激化了社會勞工與公務員的對立、公務員職種的對立、在職與退休世代的對立。一位消防員的職涯一路到退休的規劃,不是單單修改所得替代率就能達到完善。以本會10年來不斷抗爭、爭取正常化消防員的勤休、薪資、加班費、勤務合理化、救災安全等等消防員權利來說,至今仍就有許多部份尚未成功。加班費至今仍無法合理計算及補償、地方勤休制度依舊有違法部分、職業安全規範依舊沒有符合基層期待,在10年來的抗爭中依舊無法正常化現職的待遇,更何況曾經沒有協會抗爭的狀況下,當年被各種壓榨的消防員,當時唯一被承諾的就是較為優渥的退休生活。
銓敘部計算退休金的方式是用平均餘命計算退休人員的壽命,進而計算會領多少退休金,但平均餘命是用統計學計算一個人未來可期待的生存年數,並非實地真正的平均壽命。依據警政署資料(註1),2011年至2015年警察平均壽命為69歲,比一般國民平均壽命少了將近10年,這數據與IFAA(註2)(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Fire Fighters)統計消防員的平均壽命比一般人少10年不謀而合。而在銓敘部的計算中,卻明文寫說警消預期壽命是可超過一般國民的82歲,行政機關對於基層的數據及計算方式嚴重失真,如此漏洞百出的計算方式是無法真正做出符合基層期待的退休規劃。不論行政機關或立法機關都無法期待能夠給予基層消防員真正的職涯正義,唯有依靠自身去了解、計算,然後團結為自己的權利抗爭才是唯一出路。
對於如今修法導致社會上的職種對立、世代對立的激化,本會認為社會上的年金政策應朝向基礎年金去討論與研究,基礎年金針對所有人民未來老年的生活設立保障,建構一層全民不分職種及眾多無給職的家庭照顧者皆有一份最低生存、健康、尊嚴為目標的最基本年金制度,對勞退、勞保、公保、退撫、國民年金等等的退休金制度及社會保險之下在鋪設一層基礎。而建構基礎年金應該增加徵收企業的稅收,令企業對社會負起一定的責任,尤其許多企業工廠的防火設備違規及隱匿申報危險物品,導致意外頻傳甚至導致人民、救災人員死傷,應當對於社會付出更多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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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