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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減碳不要打假球 協和應速除役轉再生

文/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

國民黨提出將「非核家園」改成「非碳家園」。經濟部則以「行政部門依法行政 呼籲應重視核廢處理、核安第一與社會共識」新聞稿回應:樂見在野黨支持減碳、淨零排放的方向;基隆協和電廠透過燃氣增加來換掉燃油,更需要在野黨執政的地方政府大力支持。

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召集人王醒之表示,「核電」與「火電」都不是好的能源。老舊核電廠延役有安全風險,尚未完工的核四則是爭議不斷,亦難確保安全。基隆不但被三座核電廠包圍,更位於核一、核二及核四半徑30公里逃命圈範圍,北部任何一座核電廠若發生核災,都會嚴重危害基隆市民安全。王醒之說,「非碳」雖符合國際潮流,但若未解決核安與核廢問題,僅想藉此「返核」,無疑是走進另一個死胡同。

王醒之強調「永續四能取代協和四接」的訴求指出,依據環評資料顯示,協和電廠若由現況100萬瓩且使用率極低的燃油機組,改建為260萬瓩且使用率高的燃氣機組,二氧化碳排放將增為現在的「三倍」!已明顯不是低碳能源。經濟部若真有心減碳,不該打假球,誘騙社會大眾與在野黨支持碳排暴增的協和「小油轉大氣」,而應盡速除役協和電廠,讓碳排與空污歸零,並積極推動真正低碳的「再生能源」與無碳的「節能」。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國民黨智庫民調民眾支持核電延役的前提是「確保安全無虞下」。但安全不該只是口號,我國核電廠緊鄰活動斷層,應先立法或修法完備核電廠選址規範,但凡其他國家不能蓋核電廠的場址條件,我國亦不應於該處新建或延役核電廠;並就《核子損害賠償法》刪除「天災免責」、「單一核子事故賠償上限42億元」(以核一、二、三廠半徑30公里人口數估算,平均每人僅能獲償1,050元、724元及7萬元)、「核電經營者以外之人免責」(供應瑕疵零件導致核災的設備造廠商,竟可脫免責任)等不合理規定。

蔡雅瀅指出,氣候變遷因應法第5條第3項第2款要求政府:「應擬定逐步降低化石燃料依賴之中長期策略,訂定再生能源中長期目標,逐步落實非核家園願景」,天然氣也是高碳排的化石燃料,經濟部若有心「依法行政」,依現行法除應「落實非核家園願景」外,並應「降低化石燃料依賴」,自不該強推碳排增為3倍的協和「小油轉大氣」。經濟部去(2024)年11月底曾提出2030年地熱3.4GW的目標,遠高於協和現況1GW及未來2.6GW,應確實盤點北東地區,地熱、屋頂型光電等再生能源潛能,盡速除役協和燃油機組、拆除核四反應爐,轉型再生能源電廠。朝野若均有心「減碳」,不該在「核」、「火」之間角力,而應共同朝「深度節能」與選址適當的「再生能源」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