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監督施政聯盟、彰化縣環保聯盟、高雄市馬頭山自然人文協會、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及台灣石虎保育協會
農業部(前農委會)曾於2020年修法要求2公頃以上農地變更光電須經農業部審查同意,然近期又推出《審查農業用地變更作太陽光電設施使用涉及生態檢視指引》草案,即使有出現石虎、草鴞等瀕臨絕種保育類野生動物,仍可開發光電場,且毫無監管裁罰機制,遭各界抨擊農地失守、大開光電大門。
為此,監督施政聯盟、彰化縣環保聯盟、高雄市馬頭山自然人文協會、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及台灣石虎保育協會等於19日《農地光電生態指引》第一場意見交流會議前舉辦記者會,表達農業部應捍衛農地對於生態、碳匯、糧食安全、微氣候等各方面無可替代之價值,控訴經濟部為強推光電而一再霸凌農地,針對光電發展應先進行政策環評、提出能源用地白皮書等上位計畫,才能從源頭徹底檢討,避免持續犧牲農地。
監督施政聯盟兼任研究員徐宛鈴表示,農地變更成光電開發,損失的遠不只是生態,還有對於淨零碳排最具貢獻的農地碳匯、微氣候、糧食安全等,農業部應該對此進行完整研究調查才能作為審查基礎,且僅就生態面向,受影響的又何止石虎和草鴞?農地豐富多元的生態價值竟是如此單薄貧脊嗎?而這個指引最大的問題是,沒有強制性,沒有監管查核及裁罰機制,因此訂得再完美,無法落實便毫無意義。
徐宛鈴強調,不斷發生的光電與環境衝突,最終還是行政院的能源政策及能源主管機關經濟部要扛責,應針對能源開發進行整體政策環評、提出能源用地白皮書等上位計畫,才能有整體規畫和用地評估,而不是任憑後端衝突不斷、衍生更多問題!
高雄市馬頭山自然人文協會會長黃惠敏表示,穿山甲是非常珍貴又脆弱的保育類野生動物,扮演維持森林生態平衡的重要角色,聯合國永久觀察員「世界自然保育聯盟」(IUCN)發起每年二月的第三個星期六為「世界穿山甲日(World Pangolin Day)」,目的在提升全球對穿山甲保育的關注,並促進各國投入保護行動,而台灣穿山甲野外族群密度可能高居全球之冠,堪稱是「穿山甲最後的保育基地」,此刻卻要在世界穿山甲日來為穿山甲請命,凸顯我國對於穿山甲保育的不重視,實在非常諷刺。
黃惠敏進一步表示,這次農業部要訂定指引鬆綁農地光電的門檻,保護對象僅指認瀕臨絕種野生動物如石虎、草鴞,卻未將穿山甲及其他環境敏感動物列入,讓「生物多樣性」淪為口號!黃惠敏表示,大型光電案開發將會整地推平地表,破壞棲地環境,改變土壤結構,也將導致穿山甲的食物來源縮減,更會使遊蕩犬聚集,造成穿山甲跟其他野生動物族群所需棲地更加窘迫。黃惠敏強調,綠能本意是要保護環境,如今卻為了開發綠電而破壞自然生態,這樣荒謬的綠能政策實在無法苟同。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研究員林政翰表示,這次農業部所草擬《審查農業用地變更作太陽光電設施使用涉及生態檢視指引》,看似為光電開發的生態影響提供評估準則,但實際上根據近年我國光電開發經驗,將可能導致農地光電大開發,加速保育類生物走向滅絕。
林政翰表示,從「指引」兩字即可看出,在法律位階上僅屬行政指導,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即便業者附上案場的生態自我評估,未能符合現況或未按照檢視項目執行,也沒有任何罰則約束,淪為橡皮圖章。再者,針對自評的項目是否有落實執行,也沒有相對應的監督機制,農業部將這個最重要的監督責任全推給經濟部能源署,而能源署的監督能力為何,可從台南諸多光電案例得知—明明光電填土需經過審核,台南地檢署近期卻抓到高達300多公頃的光電底下被埋了大量廢棄物,還有申請漁電共生案場根本沒在養魚—再再顯示能源署彷彿將農地當成衝綠能數字的免洗筷,用過即丟,而農業部甘願放棄農地在糧食安全、農地農用、生態保育等重要價值,一步步消極退守。
即便,指引中有所謂「迴避、縮小、減輕、補償」的生態檢核精神,但並不表示用在光電開發就不會對保育類造成影響,之所以稱為「保育類」,就是瀕臨絕種或其生存面臨危機,最主要原因就是棲地遭受破壞,而這個指引只會幫助更多光電合法破碎農地及保育類的棲地。
林政翰強調,農業部於去年曾公開表達,已公告不利耕作區和漁電共生區可供開發光電,並鼓勵農業設施結合光電,發展屋頂型光電,目前仍有超過兩萬公頃尚未被申請開發,因此經濟部和農業部應將更多的力氣放在屋頂型光電或這盤點出來的兩萬公頃,不應再犧牲更多的農地及保育類了。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常務理事吳麗慧表示,政府大力推動光電,都以減碳來當作理由,但是當光電開發造成農地減損時,更應正視農地碳匯對於淨零碳排的貢獻,遠大於光電的減碳效益。2015年法國農業部長在第21屆聯合國氣候大會(COP21)中早就提出「千分之四倡議」:只要減少森林砍伐及調整農業耕作方式,在30-40公分的表層土壤中,每年增加土壤有機碳含量達千分之四(即0.4%),便能與人類活動每年碳排放相互抵銷,並能促進土壤健康、提升農作產量,達到減緩溫室效應和維護糧食安全兩大永續發展目標。
而光電的減碳效益,則是奠基在取代化石燃料的前提上,也有可能光電增加化石燃料也增加,導致溫室氣體還是持續增加,就算有發揮取代化石燃料效果,減碳效益也會遞減,不像農地可以持續累積碳匯效益。吳麗慧表示,相較之下,農業部和行政院對於農地的保護和碳匯推動,應該要比推動光電更積極,面對氣候變遷嚴峻挑戰,我國應該跟上世界趨勢,莫再任意犧牲農地,尤其農地價值如此多元而無可取代!
台灣石虎保育協會專員陳祺忠表示,審查農業同意文件不能只有農地光電生態指引,一定還要建立嚴謹的審查機制。過去農地光電爭議,元凶無疑是經濟部能源署及其上級單位,如果沒有嚴格的監督查核機制,以及案場不發電就回復成農地,那就只是把以前失敗的那些恥辱歷史又再重演罷了!
陳祺忠強調,如果農業部只是在能源署、經濟部及行政院等這些希望衝出光電發電量的部會和官員壓迫下,被迫打開農地變更光電大門,便是毀掉農業部「生態保育」名聲,而被民眾認為是「光電業者門神」的能源署卻能繼續躲在後面神隱,人民絕對不會支持,光電的名聲也只會越搞越臭,令人越來越反感,最終使光電發展越發遲緩!這應該不會是推動非核家園,想要積極開發綠能進行能源轉型的民進黨政府所樂見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