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
2月14日,交通部與六都在道路交通安全座談會中達成六項共識。
為此,本會提出七大建言,呼籲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共同努力,
一、「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應系統性細膩處理
道路視野死角、人行道不平順成兒少身障隱形殺手
本會呼籲各級政府進行「人行道改善長度」之時,也應注意寬度、
此外,本會檢視部分「校園周邊暨行車安全道路」,
引入安全系統方法才是根本解決
政府應引入聯合國、美歐等先進國家作法「安全系統方法」(
二、預告與當下位置標誌竟無差異讓駕駛混亂
本會發現《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參考指引》仍有良修空間,
本會呼籲交通部盡速良修法規、接軌國際,方能讓指引完善、
三、路權恢復正常化、提升駕促進人本交通改革
據新聞媒體報導,交通部長表示「
據我國締約的道路交通公約規定,50cc以上的機車(
另外,政府無科學根據地限縮機車路權並限制強制兩段式轉彎,
例如將速度差異極大的工具-機車與自行車允許共用於狹小「
另外機車被限制於最多外側兩車道通行,導致與公車停靠動線交織,
交通部甚至近期修法規,
四、用科學計算確保行人安全
本會認為,單純「推動路口停止線與行穿線淨距修正以 2-3 公尺」視為完整修法並不充分,不僅只有路口,路段中亦有行穿線。
本會呼籲政府應同時在駕訓及考驗標準納入-
五、行穿道照明非僅靠顏色變更即可確保安全
籲請國家留意更多細節,包括行穿道與道路照明色溫差異,
此外也須確保色溫範圍、光線指向性,
本會已透過多種管道向交通部提供國外工程規範及成效,
除此之外,德國及部分先進國家更對「無行車號誌之行穿道」
六、透光率政策更應完善及納入本會參與
政府無視國際標準與學術研究
交通部的柔性建議中,竟然在前側窗建議透光率下限為35%,
本會籲請參照國際法規定擋風玻璃及前側車窗之透光率至少為 70%,並就整體交通環境之安全為出發衡量其餘車窗透光率下限。
透光率政策勿「雷聲大雨點小」
交通部對於透光率現階段採柔性建議政策,
七、駕訓精進、法規接軌、對症下藥,補足郊區人行道缺失
本會認同高雄交通局長張淑娟於會議上提出「駕訓制度精進」、「
舉例來說現行法規規定郊區之公路不設人行道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