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 社運發電機

【聲明】拆除憲政未爆彈 籲請憲法法庭暫停適用《憲訴法》新修正條文

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憲法訴訟法》修正條文已於2025年1月25日正式生效。因目前在任的大法官僅有8人,依修正後的規定,憲法法庭目前不得就案件進行實質評議(討論),當然也無法作成判決。

至今,憲法法庭形式上雖仍進行評議,但其實只是審查庭初步決定案件是否受理。就已受理案件,依新修正的《憲訴法》則無從進行實體的評議及裁判。也就是說,憲法法庭制衡行政權、立法權的憲政功能,已被單方面的癱瘓一個月了。我們不知道,這樣的情勢還會持續多久。

我們必須提出警告,《憲訴法》的修正條文造成目前憲法法庭難以評議、裁判的結果,是一枚嚴重的「憲政未爆彈」,當後續又出現重大憲政爭議但無憲法法庭可為裁決時,可能會引爆更為嚴重的憲政危機。

目前,憲法法庭為審理本案,已正式發函立法院請求提供資料及意見。立法院並於昨(5)日下午黨團協商時加以討論。對此,我們進一步呼籲憲法法庭在危機到來之前,本於《憲法》優先於《憲訴法》的法理,應先作成裁判暫停適用《憲訴法》新修正條文。

壹、制衡立法權、行政權,是憲法法庭的職責

民間司改會作為長期站在體制對立面的監督者,對於過去大法官作成的判決及解釋,絕對是批判大於贊同。近期來說,不論是「死刑案」、「販賣第一級毒品案」、「戴立紳揭弊者免職案」或「徐國堯免職案」,我們都公開批評大法官的判決,以期待、督促司法可以更加進步。

但無論判決結果如何,出於對司法制度的尊重,如未有實證,我們不會濫行質疑大法官的中立性,或是任意指摘其偏向特定的黨派立場。我們深知,憲法法庭作為分權制衡的重要角色,對其公信力的質疑不可無的放矢。

令人遺憾的是,在野黨一方面透過修法癱瘓其功能;另一方面,則發動輿論戰引發人民對憲法法庭的信任危機。政治人物動輒以錯誤的論述意圖誤導民眾,過去半年透過炒作「死囚將被釋放」、「死刑八大關卡」等誤導性的資訊即是著例。更甚者,藉由「國會職權案」將在野聯盟大部分條文宣告違憲的結果,在野聯盟直接粗暴地將大法官扣上偏頗、不公正、為執政黨服務的標籤;卻未見同一時間,有多達123位法學者呼籲立法院應將國會五法退回重審,可說在一度程度上反映了法學界的主流意見。這些對於憲法法庭的攻擊與扭曲,顯然不能正當化立法權單方面中止憲法法庭職權的行為。

我們認為,國民黨、民眾黨在全數否決大法官被提名人的同時,修正《憲訴法》企圖讓憲法法庭無從運作,已經踩到法治的紅線。我們認為在野黨修法的動機,並非意圖改革憲法法庭;而是為了搬開制衡其立法權力的絆腳石。無論過去對於憲法法庭的判決是認同或反對,我們呼籲各界對此應有清楚的認識及共識:憲法法庭面對單方面侵奪其憲法權限的違憲作為,當然能夠自我防衛、審查中止其運作的新《憲訴法》,以忠實履行制衡立法權、行政權的職責。

貳、憲法法庭停擺,是台灣的憲政未爆彈

其實,憲法法庭被癱瘓的現在,就已讓台灣的民主法治基石亮起了紅燈,只是危機尚未被引爆而已。因為,縱使總統、行政院或立法院有明顯違憲的作為,或彼此間發生極嚴重的憲政爭議,目前都不存在制度性的解決方式。現在這個時間點,或許還很難感受到嚴重性,因為憲政秩序的毀壞往往是個累積的過程,當危機一旦因為後續的憲政爭議與衝突而引爆,將更加難以收拾。觀察匈牙利、波蘭等東歐國家所面臨的民主倒退,司法權都是首要的攻擊目標。隨著司法權的崩壞,人們面臨的是行政與立法權無止境的擴張與專權。

我們認為,憲法法庭的癱瘓危機是一枚「憲政未爆彈」,絕對不能等後續發生其他爭議時,才焦頭爛額地思考解決之道;而應該盡早地處理此一危機,以避免與其他重大憲政爭議作為導火線,將危機引爆而一發不可收拾。

参、憲法法庭暫未就《憲訴法》修正違憲爭議表示意見

主張《憲訴法》修正違憲或聲請暫時處分的案件,已經遞交至憲法法庭。但目前為止,憲法法庭仍未表示任何意見。

我們注意到,在憲法法庭已受理、審理中的案件中,有部分的聲請人憂心案件結果將因《憲訴法》修惡遭到不利影響,而針對新法再追加聲請。不過,在2月10日的裁定,3位大法官(審查庭)以「追加的聲請已逾期限」、「原判決未適用《憲訴法》」為由,駁回了其中一件的聲請。就裁定的內容來看,大法官並未提到任何有關《憲訴法》修正的問題或法律見解;但另一方面,憲法法庭為審理也正式發函立法院請求提供資料及意見。

由於《憲訴法》修正的違憲問題事關分權制衡制度的憲政實踐,大法官就本法律問題、程序及審理進程的處理,應是採取相當慎重的態度。在我們對大法官就本爭議的程序處理表達尊重的同時,我們也期待大法官能秉持著守護我國憲政秩序的職責,拆除新《憲訴法》這枚憲政未爆彈。

肆、支持憲法法庭自我防衛,避免民主憲政遭毀壞

值得慶幸的是,至今為止,台灣法律工作者的專業社群、公民社會對於這個問題提供了豐富的支持。

司法權在三權分立的體系中,一直是最為脆弱的一環--它既不像立法權有直接的民意支持;也缺乏行政權那龐大的組織及執行力。與行政、立法不同,司法最大的武器,是透過說理與論證,以獲得社會對司法的接受、信任與尊重。

政治人物固然有權利批評、蔑視司法,這是他的言論自由。但政治人物開始集體、公然地違抗司法判決,甚至企圖透過權力讓司法噤聲時,就是對於憲政體制的嚴重破壞,我們都應該有所警覺。
現在看起來或許「沒什麼」、「憲法法庭不運作也不會怎麼樣」;但實已埋下更大憲政衝突與危機的種子,我們不願見到憲法法庭遭癱瘓的憲政未爆彈連同其他危機一併引爆後,人們才會驚覺:我們的民主為什麼走到現在這個地步?如何能夠防止?

我們呼籲各界支持憲法法庭的自我防衛,避免民主憲政的權力制衡機制遭到毀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