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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還路於民譴責竹北駕駛惡意衝撞母嬰,新竹縣會勘帶頭違停,質疑政府落實行人安全決心

(圖:參與會勘的警方公務車仍停在標線型人行道,讓輪椅不得不以用肉身保護車輛)

文/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

針對近日發生在竹北市的惡劣駕駛事件——駕駛竟然在行人專屬的人行道上,蓄意衝撞母嬰,「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嚴正譴責此等漠視人命的行為。駕駛不僅違停行人空間,更利用車輛的物理優勢,將行人生命置於險境,顯示部分駕駛人的法治觀念與交通倫理嚴重缺乏。

本會於3月21日參與該案的現場會勘,然而,令人震驚的是,至少有2輛新竹縣政府公務員駕駛的車輛,竟然在眾目睽睽之下,違規停放於事發地的標線型人行道上,而非前往僅10公尺外的停車場。若連公務人員與執法者執行會勘公務違背「比例原則」、無視交通規範目的,人民又如何期待政府真正落實行人安全呢?

三大訴求:強化人行道保護、改善停車指引、建立行人優先區

為避免類似事件重演,本會提出以下三項具體訴求:

1️、 強化人行道防護:主管機關應儘速於標線型人行道增設護欄、柱狀車阻等設施,在不影響居民門口及身障者通行前提之下,確保人行空間不被車輛違停及行人安全。

2️、改善停車引導措施:增設停車場指引標誌,並加強公告免費臨停方案,讓駕駛更容易找到合法停車空間,減少違規行為。

3️、設立行人優先區:由於事發地點鄰近學區,建議主管機關依據《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該100公尺路段劃設行人優先區,確保孩童與家長的通行安全。

拒絕「指責被害人」文化,呼籲提升駕駛考核標準

當依法行走於人行道的行人,竟成為被車輛威脅的對象,甚至遭受部分人的責難,這顯示社會仍存在嚴重的指責被害人心態。我們要求交通部應提升駕駛考核標準,並強化不適任駕駛的汰除與再教育,從根本改變駕駛人的交通觀念,讓台灣真正邁向人本交通。

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將持續關注此案,並推動更安全的行人環境,讓每位行人都能安心走在專屬於他們的道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