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 社運發電機

【聲明】聲援富察連署工作小組聲明

文/聲援富察連署工作小組

在富察赴上海失蹤兩年又五天之後,今天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說,富察被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並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萬元。

我們強烈譴責中共當局非法拘禁、處罰富察。 富察在台合法編輯出版,中共有什麼權力審判他?

我們要求中共立即無條件釋放富察,讓他早日回台與家人團聚。

聲援富察連署工作小組聲明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