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2025年2月26日環境部召開協和四接環評大會,反對開發之民眾,因環境部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13條於會議舉行7日「前」公開評估書初稿內容(評估書第6章係於2月25日始公開)等事由,衝進會場中央並停留在該處,以和平抗爭之方式,舉牌及喊口號要求停止審查;中場休息時間過後,支持開發之民眾,亦衝進會場中央,暴力攻擊反對開發之民眾,且現場有大量環境部安排之便衣警察,坐視暴力發生,並未制止傷害現行犯。當日,現場民眾因遭推倒、毆打腹部等,受到腦震盪與內出血等傷害,受害者已至醫院驗傷並將提告。
同年3月11日,台北市政府違法召開「社子島區段徵收事業計畫公聽會」,社子島自救會因北市府未提出符合土徵條例要求的事業計畫,質疑程序違法,以和平抗爭之方式,舉牌及喊口號要求停止審查。士林分局警官於現場不當指揮員警強制驅離限制記者採訪,並多次刻意推擠現場社子島居民,意圖製造衝突。
協和四接環評大會從一開始擬採「抽籤」方式,限制公民參與,到經爭取後,終於開放全部登記發言之51位民眾均入場參與,就公民參與原本值得肯定。但其後環境部坐視支持開發之民眾,暴力攻擊反對開發之民眾,則應譴責。且當日有多位便衣警察,手持警方蒐證攝影機在未表明身份下進行錄影,已有違反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四條之疑慮。而社子島公聽會,警察強制驅離限制記者採訪,並推擠和平抗爭之民眾,亦有執法過當情形。
數個關心和平抗爭權與媒體採訪權的團體召開記者會,呼籲:
1、譴責暴力行為
2、要求行政單位應維護公民參與公共事務時,安全發言的空間
3、要求警政相關機關檢討警察職權行使問題
【譴責暴力、要求維護安全發言空間、檢討警察職權行使問題】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專職律師 蔡雅瀅表示,協和四接環評大會上,反對開發的民眾,遭支持開發的民眾暴力對待,警察卻袖手旁觀,未制止傷害罪的現行犯;及社子島公聽會上,欲表達意見的民眾及現場採訪的記者,遭警察不當限制人身自由。並非單一事件,而是許多民眾在抗爭現場,經常會遇到的共通痛點。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與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於3月18日發起「保障和平抗爭 制止暴力攻擊記者會」連署後,有30多個團體及228位民眾參與連署。我們除了譴責暴力行為,並要求行政單位應維護公民參與公共事務時,安全發言的空間及警政相關機關檢討警察職權行使問題。希望政府落實保障人民的「和平抗爭權」與媒體的「採訪權」。
【意見表達自由受國際公約保障 譴責環境部縱容暴力 】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常務理事 陳憲政表示,根據聯合國通過於1976生效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簡稱「公政公約」)第十九條, 人人享有「保持意見不受干預」與「發表自由」之權利,2011年,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United Nations Human Rights Committee」)就《公政公約》第十九條之內涵,發布了《第34號一般性意見:意見自由及言論自由》。根據《第34號一般性意見》,保護所有人可以保持意見不受干預,並且不允許任何例外或限制。公民參與環評程序,不僅有法律明文保障,也是人民與環境部長久以來的共識,但是公民參與權的落實,除了程序保障以外,更重要的的是「保持意見不受干預」與「發表自由」之權利。今天環境部縱容暴力方式來干擾民眾表達意見,不僅是民主的倒退,更是破壞公民參與權的實質精神,我們予以嚴厲譴責。
【政府默許支持開發方施暴 將對施暴者究責到底】
聲援反四接卻遭暴力傷害的公民梁一賢表示,在容不下恐嚇、暴力的台灣民主法治社會,自詡民主價值是我們與極權專制最大不同,而且我們盼望要持續進步的前提下。在今年2025年2月26日,我們的中央政府不但要強硬的通過程序不正義,也未有充分討論及完整規劃的協和發電廠環評。 當人民要求政府應停止此次環評時,政府機關態度傲慢堅持繼續會議。作為公民的我們也只能嘗試著用非暴力的手段來杯葛議事的進行,來喚回環評制度的良心。但我們的政府機關依舊堅決要強行通過,還默許了在場反對環境保護的地方發展協會理事及里長們對支持環境保護的公民發動公然的恐嚇及惡意的人身傷害攻擊,而且在場的警方也毫無作為。國家中央機關這樣公開的放任默許反對環保的人可以攻擊恐嚇他人,明白著是告訴人民,誰只要敢反對我的政策,我就可以用這種方式讓你害怕而閉嘴。我認為這樣的惡意攻擊事件應被嚴厲的譴責,也不得被容許,而後續一定要究責到底。最後我認為,環境保護不是權力、金錢和地位的交易。環境保護是我們這一代人對這塊土地和下一代人應有的承諾也是終身的責任,因此我們不該有所過度的讓步,讓步意味著是在犧牲土地和下一代的生存權力。
【國家有義務維持公共表達空間不受暴力威脅】
台灣人權促進會 副秘書長 王曦表示,在抗爭現場常見意見相左兩方,但國家若真要保障人民實踐和平集會權利,就有義務維持公共表達空間不受暴力威脅,不幸的是我們仍舊經常在現場看到暴力行為不被制止,例如四接環評的例子。 甚至現場的公務員,例如警察,自己就成為施暴者,像記者在社子島公聽會被警察攻擊。這不應該是一個民主國家中應該發生在抗爭者身上的風險。
【譴責侵害新聞自由 要求提出改善方案】
全國傳播媒體產業工會 理事長 嚴文廷表示,台北市政府3月11日召開「社子島區段徵收事業計畫公聽會」,現場士林分局員警對多名媒體記者施以強制力限制人身自由與侵害採訪自由,尤其是針對本會會員、《焦點事件》記者王子豪屢屢針對,遭到員警拉住手限制移動數分鐘。王子豪在現場高舉相機拍攝,並沒有做出任何違法與逾越記者本分的行為,只是想盡量靠近衝突熱點,但士林分局指揮官當下指示員警要把他拉走,隨即被數名員警限制人身自由,儘管過程中王子豪多次表達記者身份,員警人持續並未鬆手,直到有其他員警口頭提醒是記者後,才解除強力管束,本會必須對此表達嚴厲的譴責,這已經嚴重侵害新聞自由,當下並沒有任何封鎖線的設置,當場面混亂時,不應該擅自動手限制記者的採訪,本會也已經發函要求士林分局說明並提出改善作法。
【充分溝通對民主政治非常重要,不該用暴力方式不讓利害關係人充分表達】
淨竹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林聖崇表示,環評是利害關係人充分表達意見的很好的場所。20年前首爾有一座陸橋要拆除,當時的市長李明博,為了拆天橋做清溪川,在一年內辦了4,300場的民眾溝通會議,他親自參加743場會議。「充分溝通」對民主政治非常重要,社子島是幾十年的老案,不該用暴力的方式,不讓利害關係人充分表達,這是非常錯誤的。環評法施行已經三十年,過去也有很多沒有充分溝通,造成的災難,如:中科四期二鄰基地631公頃的農地,變成荒廢的工業區,就是因為當初沒有好好的溝通。
【警力調配應符合比例原則 要求徹查、懲處不當值勤並加強勤前教育】
社子島自救會 發言人 李華萍(聲明稿)表示,台北市政府於3月11日召開「社子島區段徵收事業計畫公聽會」,現場士林分局多名員警對於表達意見之民眾執法過當且有故意製造事端推擠之事實。針對現場表達意見之居民,以強勢警力限制其人身自由。過程中,民眾遭警力拉扯時,數次詢問「我犯了什麼法?」、「不要拉我,我犯了什麼法?」但當下站在一旁的士林分局分局長陳瑞基以及對民眾施以強制力的員警都未對此做出回應,直接將民眾強勢帶離、限制其人身自由。限制期間,竟另外安排三位男警貼身的將女性居民近身包圍,周邊還佈署十位女性員警,光是一位民眾就安排了13位警力限制其人身自由。從強制拉扯到限制期間,現場分局指揮官、員警都未提出相關說明,過程中的警力調配也明顯超出比例原則。
警方面對群眾活動應秉持行政中立之原則,而非刻意造成現場警民對立衝突、衍伸事端。此外,當天士林分局疑似編號26052號兩線二星警官,於現場刻意推擠社子島居民。居民已多次舉起雙手示意並以口頭告知並無惡意推擠,該員警卻刻意持續地以手臂推擠居民之胸口、脖子,故意製造事端。當天,該名警官亦發生驅離限制記者採訪之行為(見全國傳播媒體產業工會聲明),都顯見士林分局對於公聽會現場之群眾處理有諸多瑕疵與不當。社子島自救會強烈要求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應徹查、懲處當日執勤的不當行為,並加強勤前教育,以免日後再於人民合法陳情場合製造事端。
【保障和平抗爭 制止暴力攻擊】連署
連署團體:社子島自救會、基隆市教師職業工會、全球綠人台灣之友會、社團法人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社團法人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看守土城愛綠協會、湖畔紀錄片工作室、台南社區大學研究發展學會、看守台灣協會、桃園在地聯盟、高雄健康空氣行動盟、淨竹文教基金會、台灣樹人會、草山生態文史聯盟、RCA員工關懷協會、基隆市台灣頭文化協會、台灣居住正義關懷聯盟、台灣特教工作專業人員協會、綠色消費者基金會、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彰化醫療界聯盟、時代力量、台灣人權促進會、野薑花公民協會、旗山反大林回填廢爐渣自救會、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臺北市紀錄片從業人員職業工會、全國傳播媒體產業工會、台中文史研究社、貓妖怪市集、台灣好動協會、順發行自救會、全國傳播媒體產業工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東華校園小組
連署民眾:鄭暐、洪碩辰、黃惠琪、陳惠敏、鍾顓、陳璿竹、王筱芸、楊國禎、朱智宇、林宸輝、巫佩純、康雅鳳、陳世忠、陳莉莉、呂貞儀、謝國清、顧翠琴、陳信林、江淑芬、宋瑞文、胡、陳姸名、何嘉文、蔡雅瀅、陳映潔、許心欣、許嘉容、呂儀恬、陳念青、王奕蘋、黃嘉瑩、施月英、楊純宜、林吉洋、林瑞珠、曾彥翔、李春祥、彭保羅、劉小書、李華萍、李家齊、AliceLu、李鎮仰、拔耐.茹妮老王、詹偉康、呂世昌、郭歷軒、陳小樺、洪俊傑、潘忠政、柯振學、cxxw、陳祺忠、葉淑如、林三加、邱蕾州、陳明輝、林美娜、徐孟如、王正中、邱方婷、楊敏龍、陳志忠、沈佩玲、潘翰疆、林佑安、陳竟瑜、林耘竹、張馨文、黃煥穎、蔡晴羽、陳郁元、黃志銘、林輝豪、林琬純、陳漢森、李華麗、張宸晧、趙慧琳、孫文良、陳沁賢、鄭繼孟、林世偉、陳柏弦、林錦慧、姚小青、尹義寶、楊淑玲、陳美安、胡仲碩、張弘穎、邱宜君、湯馬士、許莉雯、張恒光、蘇伯昇、楊文靜、杜彥鋒、陳怡靜、施秉紘、翁唯真、彭茂庭、鄭宇焱、陳心怡、許程富、侯志仁、廖桂賢、黃俊達、曾振邦、陳皇福、沈昌鎮、鄧伊莉、李彥旻、朱芳君、劉靜榆、王品芳、林璧真、楊庭郁、張美齡、梁澤民、陳薇仲、王思靚、李亞橋、孫啓榕、陳美秀、曾毓仁、葉素娟、黃淑梅、鄭怡雯、王晴、賀光卍、邱武、賴靖宜、吳慧君、周永翔、葛寶蓮、侯華堉、李宗翰、林彥彰、陳至軒、陳德明、晁瑞光、林于之、錢建文、戴昀潔、劉威廷、顏卲璇、王萱琳、吳美育、莊豪隆、吳宗霈、李永木、潘紫瑄、劉筱柔、Masa、張譽尹、蔡美鳳、Ariel、劉佳蕙、魏豫綾、楊婞妤、邱雅婷、曾宣凱、王豫煌、徐蘭香、王元才、王小琪、陳秋娟、謝宗翰、李易霈、許雅婷、李騏廷、蘇愷、樓乃潔、黃詠光、陳國華、洪薇安、陳美安、巫宗霖、王志宏、陳凰枝、廖偉博、王顥中、陳寶杏、李佩蓉、林思蘋、葛寶蓮、鄭凱軒、楊俐英,與其他匿名連署者共22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