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

進駐彰化芳苑農地蓋風機、居民強力反對 環評認定不應開發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彰化芳苑鋐威風力發電計畫」今年1月經環境部專案小組審查建議認定不應開發,3月26日送環評大會審查,業者將距離育華國小學校僅480公尺的風機移除、5支風機縮減為4支送審。最後環評大會仍認定本案風機所產生的低頻噪音、振動及眩影對自然環境、生態及當地眾多居民之權益有顯著不利之影響,開發單位所提相關環境保護對策及環境監測計畫等經審查認定不足以達到預防及減輕開發行為之影響,決議認定不應開發。

開會前來自彰化芳苑永興村的居民、育華國小教師、家長會及當地畜牧業者擔心本案被退回專案小組重審或有條件通過,帶著當地種植的稻米、花生、地瓜及雞蛋在環境部門口召開記者會,抗議在農地上蓋風機,恐嚴重影響居民及學童身心健康及生活、學習品質,更會影響農耕及畜牧業生產,彰化芳苑鄉代表會已決議距民宅學校1000公尺內不准設立風機,要求尊重地方決議,訴求環評應退回本案。

環委認為本案陸域風機設置位於一般農業區及鄰近特定農業區、兩所學校及民宅周邊,範圍亦有多處畜牧場,現況仍從事農業生產。風機衝擊區發現有彩鷸、燕鴴、黑翅鳶等保育類鳥類及高頭蝠等。

開發單位依《環評法》第14條規定得另提替代方案送審,如就原地點重新規劃時,不得與主管機關原審查認定不應開發之理由牴觸。

業者聽取環評結論後強調是依法申請環評,雖環委認為風機設置點緊鄰兩所學校,但是法規僅規範風機距離民宅500公尺內需做環評,本次送審已經將設置點距離學校600公尺,卻仍被作為不應該開發的理由,他質疑法規依據為何?「風機要距離民宅學校800或1000公尺沒有法律依據,對於這樣的裁決持保留態度。」環評主席葉俊宏則回覆若業者對公告審查結論有意見,可依照行政救濟的程序提起訴願或訴訟。

彰化縣府代表在審查中提供意見,行政院及農業部綠能政策目標是農漁優先,本案與此目標有所衝突。經濟部目前沒有針對風電、光電等綠能政策提出政策環評,本案若經過環境部同意開發單位所提的申覆理由,在內陸農地設置風機的話,是否將造成綠能業者與農民競相爭搶農業用地,造成農地破碎化?

彰化縣府代表提到一號與二號風機的葉片間距只有128公尺,二號及五號風機跟他案的福漢風機間距只有145及78公尺,推算其葉片間距可能只有29公尺及-38公尺,業者應檢討風機間距的合理性,並補充與周遭福漢、和苑兩案陸域風機交錯可能帶來疊加影響的評估。

環委邱祈榮提到,本次送審移除四號風機並移動三號風機位置,應說明移動距離。一、二號風機太近,應說明距離越近是否在低頻噪音及眩影的影響上有加乘效應?環委也認為地方民眾反對意見高漲,幾次審查看到業者與民眾溝通沒有效果,業者應實際思考有效對策並妥善解決,否則在強烈民意對抗下,長遠來看也不是好事。業者提到對於風機葉片撞擊鳥類、蝙蝠的因應對策是使用AI預警系統,環委要求業者應說明運作方式及可行性為何?有無實際評估?

育華國小家長會長林清波表示,風機從距離學校480公尺改為600公尺不減實際影響,風機運轉產生低頻噪音、風切聲、眩影恐嚴重干擾學童學習及居民生活,影響居民睡眠健康及學童專注力,尤其東北季風增強風機影響,難以維持應有的安寧。芳苑鄉公所主秘林茂舜則表示民眾不反對綠能政策,反對的是陸域風機影響農業生活,反對設址錯誤,使居民失去靜謐夜晚,取代的是日以繼夜的低頻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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