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工會、政大學生勞權促進會及高教工會等多個學生勞權相關團體,今(18)日在教育部前上演血洗兼/專任助理的行動劇,要求教育部不得結合資方草擬原則,將兼專任助理綁住「學習」名義,規避勞動事實;各大專院校應還予學生兼任勞動者應得的相關勞權,如支付勞健保及勞退金。學生最後將寫著「工人」白色頭帶染紅,綁在教育部欄杆外,將在三月底前檢視教育部是否邀集他們一同開會討論。
勞動部在去(2013)四月作出台大工會案訴願決定,認定國立台灣大學「兼任研究助理」、「研究計劃臨時工」、「教學助理」三者與校方之間存在僱傭關係。台大提起行政訴訟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又在去年11月判決台大敗訴,間接承認學生助理即為勞工。
然而教育部目前與各大專院校召開內部會議,草擬「大專院校強化學生兼任助理勞動與學習權益保障處理原則(草案)」,在沒有邀集任何學生勞權團體的狀況下,恐將原則凌駕勞動部的判決之上,規範以「學習」為目的的兼任研究助理及教學助理,非屬勞工的條文。
行動團體四點訴求如下:
- 「大專校院強化學生兼任助理勞動與學習權益保障處理原則(草案)」之討論,沒有學生(勞方)參與,因此不具正當性
- 草案勿凌駕勞動部對勞動關係的認定。應配合勞動部的解釋,與校方研擬因應措施,勿用無意義的「分類」規避雇主責任
- 校方不應減少應支出的人事成本(如裁員減薪、減少工時)或轉嫁至系所、個別教師。教部應擴大補助校方的人事成本
- 台、港澳、陸、僑、外籍生,應擁有相同的工作權,不因身分的差異而有不同的對待
報導:楊鵑如 /編輯:羅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