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譴責428國家暴力 呼籲政府正面回應人民廢核訴求」記者會「公民行動紀錄協會」理事大暴龍發言稿 2014.5.1
各位朋友大家好,我是大暴龍,是「公民行動紀錄協會」的理事,也是一個公民記者,我想對近來警方在幾個事件現場驅離記者一事表達我的看法。
首先我要提及的是大埔事件,這裡指的不是去年的強拆四戶,而是已經將近4年前發生在2010年6月9日的鏟田事件。其實在鏟田的前一天下午,苗栗縣政府就已經將整個徵收區以路障圍起,包括當地住戶管制進出,接送小孩都有困難,隔日清晨怪手開進稻田、警力排除農民,對不願繳交土地權狀的農民土地進行破壞。
即使有少數媒體聞風而來,也被阻擋在路障之外不得進入採訪,慶幸的是抗爭的農民一方面扺擋怪手、警力進逼,一方面拿起各式簡單拍攝器材,記錄下當時情況,之後珍貴的影像經由網路傳播出去,引起社會大眾的關注才有夜宿凱道、政府道歉、原屋原地保留的後續發展。
對照近來在各個事件現場,警方驅趕記者,甚至發生打人、搶奪拍攝器材的暴力行為,說穿了就是為了將記者排除,不讓下一刻即將發生的情況被記錄下來,這也許只能解釋為:警方「心虛」了,就如同在大埔事件中以大規模路障阻擋記者進入採訪一般。我們應該要問:為什麼警方可以出動大批人員蒐證,卻不准記者在場拍攝?沒有記者在現場記錄,是不是警方就可以為所欲為對民眾施暴?就可以在事後宣稱其作為「依法行政、查無不當」?而警方提供的蒐證影帶永遠只剩單方面說法?
警方說是因為顧慮記者「安全」,但為什麼記者表明了身份,仍然被趕被打被搶?又說因為採訪不能「防礙交通」,那一群記者站在天橋上拍攝又防礙了什麼交通?至於劃設「採訪專區」,如果把記者限制在遠離事件現場的範圍內,同樣只是自欺欺人。
「我不一定認同你的說法,但是我保障你說話的權力。」「每個人都可以有立場,但請基於事實陳述。」「每家媒體的立場或許有所不同,但至少基於相同的採訪事實報導。」所謂「新聞自由」這樣的普世價值不就是經由媒體採訪提供事實,支撐住不同意見想法的民眾維持對話的空間,並經由對話尋找彼此之間的共識?但是這樣的期望,會不會在警方驅離記者,民眾看不到事實真相後落空,進而引發更大的爭議?
我們只有一個台灣,經不起台灣的動盪不安。當人民一而再,再而三失去對政府的信任,逐漸失去相互對話的耐心而採取更激烈行動時,那就是台灣動盪的開始,也是我們不願見到的。最後在此呼籲,政府立即停止防礙記者報導權力,還給媒體新聞採訪自由,這其中,當然包括不屬於任何機構的公民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