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外稿

分區基本工資弊大於利

文/劉侑學(中正大學社會福利學系博士生)

迫於台北市長郝龍斌再度要求中央今年召開基本工資審議會議,勞動部主動拋出「分區基本工資」的構想回應,利用台灣特殊的南北物價水準差異,作為正當化給予基層勞工「差別待遇」的理由依據。然而,我們必須指出「分區基本工資」的想法不僅是忽略基本工資本身帶有經濟分配的性質,並且致使後續外勞政策與福利制度陷入混亂。

基本工資是保障經濟弱勢的勞動者,在工資上設立最低額度界線,除有維持基本生活品質的目的之外,更積極的作用在於確保分享經濟成果的權利。換句話說,討論基本工資的調整,「福利導向」的物價指數絕對不會是唯一的指標,更且包括經濟成長的分配意涵。否則,受限於購買力因素,中南部的基層勞工就全然失去與資本家分享利潤的可能性。

行政院曾指示勞動部通盤檢討現行基本工資審議辦法,研議依受僱者年齡、行業別或區域性訂立不同基本工資的可行性;一旦「分區基本工資」成案,未來各式各類的「次級基本工資」就可以因著不同理由陸續推出,徹底打破同工同酬的基本精神。國際勞工組織(ILO)長期主張基本工資應掌握「維持單一」的原則,全體勞工享有相同的基本工資水準,尤其有利於性別區隔的勞動市場,拉近兩性的薪資差距。事實上,超過六成以上的國家是採行全國一致的基本工資,特別是已發展經濟體與歐盟國家,僅少數國家依區域、行業別或年齡等訂立不同的額度,風險卻可能是出現企業往較低薪資的地區遷移,甚至衍生出大規模的內部移工潮,演變成地區之間的緊張關係,亦帶動勞動條件向下競爭的惡性循環。

此外,影響所及還涵蓋製造業的外籍移工,縣市基本工資差別化將使外勞薪資變相實質脫勾,本國勞工尚有「用腳投票」的遷徙能力,但移工轉換雇主的自由仍高度受到管制,成為基本工資變革下最為弱勢的受害者。再者,基本工資又與社會保險、救助掛勾連動,「分區基本工資」使將來的標準莫衷一是,例如《社會救助法》計算「家庭總收入」的方式,全家人口中「有工作能力未就業者」即以基本工資設算,而每人每月領取的救助總金額也不得超過基本工資。「分區基本工資」牽一髮而動全身,也涉及不同部會、法規之間協調,複雜程度牽涉之廣,加上許多無法預期、評估的副作用,都值得主管機關再行考慮,不該貿然施行。

標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