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莊迪澎
提起「公共廣電服務」(Public Service Broadcasting),自1927年轉型為公共機構的英國廣播協會(BBC)迄今仍為全球圭臬;英國以外,瑞典、挪威、芬蘭、丹麥等歐洲國家,以及美國、日本、韓國、香港、台灣,乃至泰國,皆有公共廣電服務。
難盼馬國營電臺公共化
至於馬來西亞,雖然曾有論者提出將國營的「馬來西亞電臺」(Radio Televisyen Malaysia, RTM)轉型為公共廣電服務之建言,但以馬來西亞的政經現狀而言,RTM公共化似乎是不可期之事,這是因為:
一、雖然網絡媒體和行動裝置日益普及,越來越多城市人不再待在家裡看電視,但馬來西亞的數位落差畢竟相當大,RTM之於國陣政府,仍是面向數位弱勢者的重要宣傳機器,故此它不會輕易放手。
二、假使國陣政府願意捨弃對RTM的直接管轄權,由於廣電市場仍有利可圖,私營化將會是政府的首選,圖利巫統的黨營企業或圍繞在巫統黨要身邊的親密朋黨。
三、假使國陣政府出於政治利益的考量——例如納吉再次以「改革」姿態粉墨登場——決定將RTM公共化,我依然不樂觀。馬來西亞所謂的「獨立」機構,從選舉委員會、反貪污委員會,乃至皇家委員會,其獨立性幾乎都是虛有其表。因此,即時國陣將RTM公共化,RTM也將只是一個換湯不換藥、有名無實的「公共」廣電機構。
至於民聯改朝換代之後,有無可能?自民聯三黨在2008年大選取得歷史性突破,以及在2013年大選再添議席,這個「未來政府」似乎對傳播議題興趣缺缺,未有提出具體的傳播政策。
公共傳播服務不可偏廢
在馬來西亞推動「公共廣電服務」,真的是知易行難,它畢竟是個牽涉龐大經費的大機構,而且民間雖然可以遊說乃至施壓,但決定權始終還是掌握在政府這一邊。但是,隨著時代變遷,我們也許可以不必執著於「公共廣電服務」,而是思考在民間實現廣電以外的「公共傳播服務」(Public Service Communication)或「公共媒體服務」(Public Service Media)之可能性。
馬來西亞其實已經有了「公共傳播/媒體服務」的實驗,2010年開始「半停刊」的英文時事網站《The Nut Graph》、2012年停刊的《獨立新聞在線》,乃至今年五月創刊的評論網站《燧火評論》,可說是一種「準公共傳播/媒體服務」——獨立於政黨和財團、依賴資助、非營利目的、免費讓讀者近用、較不注重商業模式。
然而,如何克服「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的窘境,是個艱巨的挑戰;《The Nut Graph》和《獨立新聞在線》的例子說明了,依賴少數主要出資者作為主要經費來源,存亡就繫於這些出資者有無繼續無償貼錢的意願了。兩者後來都向公眾募款求存,但這種一次性的救濟,畢竟還是「長貧難顧」。而且,即便公眾的救濟能讓這類新聞網站存活若干時日,卻只能以「銀根緊縮」的情況經營,雖然僥倖存活,但無法「成長」——無法擴大幅員(尤其是請不起資深人員),甚至維持既有幅員都難(因為人們不願加入隨時可能倒閉的不穩定企業)、減少甚至不派人員出差挖掘新聞、減少特約記者和專欄作者,甚至如《The Nut Graph》那樣,從每天更新改為每週更新,而且放棄新聞報導,只刊登評論。
檢討新聞網站停刊的扼腕憾事,我們一般上還是以主流的商業思路來剖析成因,而且大抵都是專注於如何獲得可觀的廣告收益、訂閱費,或是可以創造收入的其他業務這一層面。此一思路固然無可厚非,畢竟廣告收益是(傳統)媒體的主要盈利來源,已是定見(尤其是無線廣電媒體)。然而,對於網絡媒體,廣告和訂閱制都有一些不易克服的限制、障礙和兩難困境。事實上,在馬來西亞,迄今為止,我們似乎還沒看到「純粹」依賴廣告收益和訂閱費就能生存和擴充的原生新聞媒體;即便是報社的網站,要單靠網絡廣告獲利,恐怕也非易事。
而且,假使有朝一日馬來西亞的獨立新聞網站能憑靠廣告存活甚至擴大規模,我們就得面對廣告主影響新聞決策的老問題;例如,已退位的政要如馬哈迪,因為未能在當權者控制的傳統媒體上暢所欲言,於是通過其朋黨控制的大企業在新聞網站刊登額度可觀的廣告,換取大篇幅刊登馬哈迪的專訪系列。此等情事是否可能發生?假使發生,我們也不知道。從維持新聞網站存活的角度出發,也許不少人可以接受;但是,從媒體專業意理和經營理念思考,此舉難道不可置喙嗎?
穩定資金模式維系運作
我們有無可能想像,並且設計一套機制,創建「民營」的「公共傳播/媒體服務」。這裡所謂的「民營」,首先仍然是向有財力的有志/有識之士或單位籌募經費,集資創建新的新網網站,但是集資作業並非一次性,而是如何設計和維持一套機制,讓捐贈經費是常年的、定期的,例如,一百人/單位每個月捐贈一千元,維持一年;一年後,有人/單位退出,但同時有新的捐贈者加入,餘此類推。
這並不表示,此一民營的公共媒體非得長期僅僅依賴上述捐贈機制維持。它仍可思考和規劃如何獲得捐贈以外的經費來源,以補充長足發展所需的經費。就企業形式而言,則是探討有無可能設立一家非營利的擔保責任有限公司(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而不是常見的「私人有限公司」。設立擔保責任有限公司的用意,首先是能向捐贈經費的公眾保證,假使若干年後此新聞網站有盈利,乃至置產,這些盈利和財產都不會以分紅或其他方式落入股東的個人口袋,而是保留在擴展此事業之用。其次,由於股東不可分紅,確立其「非營利」之定位,較能保障治理者不為牟利(例如廣告收益)而犧牲新聞專業。擔保責任有限公司的設立和經營方式,有一些法律上的限制(例如會員人數的上限),如何克服,仍待此領域的專家集思廣益。
面對現實,廣告收益也許仍是此「民營公共傳播/媒體服務」必須經營的經費來源,以利長足成長,但是「非營利」的定位能舒緩經營者取捨廣告時的兩難。然而,「無廣告」而存活,未必是天方夜譚,2010年獲得美國普立茲新聞獎(The Pulitzer Prizes)調查性報導獎的《親民》(Pro Publica)網站,就是標榜「獨立、非營利」、依靠慈善組織的資金運作的無廣告網站。在馬來西亞也有前例,總部設於檳城的民權運動組織「國民醒覺運動」(Aliran Kesedaran Negara)自1980年出版英文政論雜誌《激流月刊》(Aliran Monthly),堅持不收廣告,維持了超過30年(該月刊將在不久後停止出版紙本,推出數位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