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上午10:00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等團體召開記者會,要求公共電視董事長鄭同僚簽署「對社會大眾承諾書」,落實產業民主、公眾監督、資訊公開等原則,並於2009年1月23日前提出具體規劃時間表。面對國民黨林益世委員利用公視法修法,及逐條審查公視預算「監督」公視的作法,民間團體表示強烈反對,除了計劃在1月1日下午1:00發起「搶救公視.監督國會大遊行」外,民間團體也強調立法院應該修改公視法,建立公眾監督機制,而非「假監督之名,行政治控制之實」。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公民監督國會聯盟,也要求公共電視誠意回應社會批判,確實落實公眾監督,自我檢討。
公廣集團董事長鄭同僚先生允諾將在1月23日之前提出三大承諾的具體規劃,以符合社會大眾的期待。這份對社會大眾的承諾書有三大原則,包括資訊公開、產業民主、公眾監督,在資訊公開部分,要求公視貫徹公視法第三十四、三十五條精神,將有關營運、財務、公部門往來等之相關文書,上網公開;但不得違反相關法令或侵害他人隱私。
在產業民主部分,則希冀公視以最大誠意與行動,檢討並解決既有之勞資爭議。對於內部之管考、績效評估、協商與決策機制,將強化員工參與,力求展現產業民主之精神。在公眾監督的部份,則企求公視在既有基礎上,更積極建立、強化公眾參與之外部評鑑與監督機制,落實公共價值評量,並定期透過節目及其他形式,與公眾進行溝通。
媒觀董事長管中祥指出,民間團體要求簽署此一承諾書並非兒戲,未來會持續監督公視基金會落實承諾,管中祥並表示,許多未在承諾書的內容也希望公視董事長能盡快對外界公開說明,包括:公視董事會對未來公廣集團的想像與規劃,公視新聞部搬遷是否是不當決策、浪費公帑,以及,如何解決目前管理階層與員工之間的衝突。
這是台灣媒體第一次向社會大眾簽署公開承諾書,現場邀請到公廣集團董事長鄭同僚先生在媒體及公民團體的見証下簽署承諾書,參與的公民團體包括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殘障聯盟、台灣勞工陣線、勵馨基金會、婦女聯合會、台灣和平草根聯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