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小記者
我一向都不喜歡行動劇。據說,行動劇是為了吸引主流媒體拍攝在抗爭時常有的過程,不知從何開始,大至勞工秋鬥,小至媒體小貓兩三隻的例行抗爭,都會有行動劇的出現。台上拼命的嘲諷、吶喊,經過電視轉送,讀者永遠只看到苦情的一面,接著被推出來的倒楣代表,一邊假笑接下陳情書,定格、看鏡頭、按下快門;姿勢不好沒關係,再一次,定格、看鏡頭、按下快門,結束。
這些事情似乎變成「例行公事」了,但記者真的在意嗎?對他們來說,不過就是交差了事,留下來最久的永遠都是立報等媒體或部份還在堅持一份心意的平面記者—即使長官認為並不重要,你堅持的那一份在最後會被編輯刪掉大半,隨意被拼貼,隔天甚至可能不會見報。漸漸地,也沒有人想去追後續。
對於社運團體與媒體的互動永遠都是這麼機械式,對於記者,社運團體只是沒稿或需要人及團體(未必是專家)出面批評時拿來利用的角色。只是一個寫稿的必經過程,根本很少真心想要試著理解,這個報導能夠改變什麼,影響什麼。所以我不喜歡行動劇,對於花時間花心力傳達議題卻總是被媒體當作小丑看待,感到不值。
同樣的,這種「例行公事」也出現在於政府部門的互動上,我們接獲投訴、我們找到矛盾,問完第三方專家或團體,然後在由政府公關出來講場面話粉飾太平時,一件新聞就完成了,但問題卻仍存在。而當一些記者想追根究底時,常常就會被「特別關照」,例如長官打來關心、被公關特別用心對待、被其他親政府的記者排擠、只因為你打破了這種平衡。
這種平衡還有一種最令讓人不能適應的內規是,為了與政府部門保持基本的關係,當你寫了一則不利於政府的消息,就要下次在幫他們寫一則好的新聞來「還債」,為的只是明天能有下一篇新聞,最不討喜的永遠是咄咄逼人的記者。所以不論批得再兇,仍然是逢場作戲,除非有特別勇氣及公司的支持下,才能夠寫出一刀斃命的新聞,不然在這種體制下,記者永遠都得靠政府餵養,漸漸喪失利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