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林文蔚
拜陳前總統繫獄之賜,監所人權議題成矚目焦點,實在是台灣獄政號稱百年以來得未曾有之盛況。由於阿扁出書將其牢房喻為「1.86坪的總統府」,使法務部與扁家人為牢房大小大打口水戰。扁營稱阿扁只有0.3坪的居住空間;法務部則公佈北監相同大小的牢房指出阿扁實際有約1.38坪的空間,居住條件與同棟舍房其他收容人相同。扁家人於是又質疑扣除廁所、置物箱面積後僅剩0.3坪的空間。這個爭執點其實毫無意義,大家可以想想,建商算房子的坪數是把浴廁桌椅櫃子占用的坪數算進來還是扣掉?阿扁居住空間大小的問題就在他移往台中培德專區治療後鮮少再被拿出來討論。
前任元首畢竟是國際矚目的指標人物,法務部怎麼可能自己打臉,扁牢房再怎麼小也不會低於《法務部指定各監獄收容受刑人標準表》核定容額按0.7坪/人的使用面積,但監所真實的收容情形又是如何呢?無權無勢的收容人自然不可能享與前任元首相同的待遇。
我國在「重罪重罰、輕罪輕罰」刑事政策下,對重大犯罪者採取從重量刑。無期徒刑執行須逾25年始得報請假釋、數罪併罰裁定執行刑期提高至30年、三振法案(Three-strikes law, 重罪三犯)不得假釋,皆導致長刑期監禁人數增加。加上社會整體犯罪案件以毒品、竊盜、公共危險及詐欺犯罪逐年增加,檢察官加強犯罪追訴及法官提高定罪率等,造成「重罪重罰關越久、輕罪輕罰常回籠」,超額收容也就日趨嚴重了。
擁擠的監獄
讓我們看看現況:全國24個監獄,只有台東、綠島、金門未超收,12個看守所則是全部超收,2014年4月30日矯正機關核定收容人數為54,593人,但實際收容的人數是64,362人,整整多出了近萬人,也就是超收比約18%,所以0.7坪的使用面積壓縮到了只有剩0.4坪。談到這裡大家或許會覺得無聊,的確,人對數字其實是無感的,我若不是在這個職場,可能也不覺得怎樣,不就是10個人的牢房多住2個人嘛?能有多擠?
以宜蘭某監獄為例,牢房分為2坪以上3坪不到的小牢房和4坪未滿的大牢房兩種,小牢房有一組上下舖的床架,相信當初的設計的收容人數是2人,但現況上一房4人是常態,有些房還會住到5個人;大牢房內有四組床架,原設計收容8人,現在大多住16人,有時還會擠到17人,這樣擁擠的程度別說0.7坪了,連0.4坪都沒有。
數據並無法讓人看見擁擠真正的問題,汗味、體臭、霉味、棉絮味、菸味、灰塵、屎尿、橡膠藍白拖悶在房裡成了令人做嘔的氣味;酷暑的盛夏,房內溫度都在攝氏30°C以上,有時更可達40°C,所以樓上的房叫烤箱,樓下的則叫蒸籠,這樣的衛生條件成了各種皮膚病的溫床,房內的廁所沒有隔間只有一個馬桶,每天早晚的盥洗時間大家輪流使用還勉強過得去;要是吃飯時間有人蹲馬桶,糞味四溢時飯還是得吃的;爆發腸胃型流感群聚感染時就更有得瞧,每個都拉肚子又得排隊上廁所,你想想他們又該怎麼辦?
可見超收並非只是居住空間限縮這麼單純,惡劣的環境帶來了許多令人頭大的管理問題,狹小的空間難免有肢體上的碰觸,造成的衝突小則口角大則幹架,這情形在悶熱的夏季尤其嚴重,打得頭破血流可說是家常便飯。擁擠成了剝奪自由以外附帶的刑罰,但在惡有惡報這種報應觀念根深蒂固的我國,似乎犯罪者所受的待遇越是不人道,就越是「政治正確」,連同仁在網路上討論超收問題時都語帶揶揄地說:「把他們照顧得很好。」看了令人難過,若將超收視為常態,監所的管理就不可能上軌道。
超收的監獄
長期關注監所議題的台大法學院李茂生教授於〔2013年第四屆國際人權教育研討會Prison: Treatment and Reform 監獄:處境與改革論壇〕時語重心長地表示,過去他曾參與軍監移交法務部,好不容易增加三棟舍房,卻因為管理人力不足而將收容人全部集中到一棟舍房,原本可以正常收容的卻變相的回到了超收的狀態。2014年1月17日國防部將台南六甲軍監、桃園八德軍事看守所移交給法務部矯正署,增加收容人數1,721人,在超收的既定事實下要解決問題並非單純在建築體上做空間的擴充就有辦法解決,還需要醫療、人力等條件齊頭並進,讓我們監所第一線管理員最有感的莫過於人力吃緊,畢竟人犯超收與戒護警力是問題的一體兩面,若是人力未擴編,相信李教授所說的情形必然還會發生。
依監察院於2010年之《監獄、看守所收容人處遇、超收及教化問題之檢討專案調查研究報告》中指出,各國戒護人員與收容人比例,香港1:2.4、日本1:4.6、韓國1:4.7、美國1:4.8、新加坡1:8.3,相較於我國為1:14.1,顯示我國戒護人力相對不合理,不利於囚情之穩定。然而就像我前面講的,1:14.1仍然是一個讓人無感的平均值,一個管理員面對14個受刑人感覺上似乎沒什麼,但我們值勤時其實鮮少遇得到自己一個人戒護14個人的狀況,全國監所管理員男性4213人,女性管理員536人,分別管理58,723名男性及5639名女性收容人,然而扣除借調、內勤、差假、輪休人員之後,實際上直接戒護收容人的管理員人數可能不到1/3,甚至只有1/4,戒護的人數越多風險自然越大,白天若是派工場值勤,得獨自與一百多個收容人共處一室,遇到狀況時身上只有警棍防身,所以不時有同仁因勸架或打群架受波及等暴行掛彩;夜間或假日一個勤區只有兩個人輪值,一個人單獨面對兩三百個收容人早已是常態。
公部門人力精簡的思維用在辦公室不會有什麼問題,事務性的工作量增加人力遇缺不補或許只是增會公文的處理時間,但以管人為工作核心的監所可不能套用這種思維,否則今年2月台中監獄收容人勒斃同房一案就不會發生;長久以來戒護科這個員額最多的科室經常被拿來當人力庫使用,只要其他科室出缺就先從戒護科調用人手,拿管理員當辦事員用不僅薪資成本較高,也令戒護人力更為吃緊,員額固定的監獄並不會因為超收而擴編,為了讓我們可以正常休假,在現有的警力之下得合併勤區,於是夜間一個人兼兩個舍房變成了常態,再以宜蘭某監獄為例就連新收房這樣的重點勤區都要兼兩層樓共三個舍房,總管理的收容人數達629人,以當日全監總人數2895人來算,等於一個人就要管理全監1/5的受刑人,人力沒增加卻還可以正常休假,這樣的績效做得多漂亮啊!但在這體面的假象背後,壓力和責任可把我們壓得喘不過氣來,尤其假日一個人一天共要值勤12小時,在這12小時要巡邏步行約10公里,上下各800級的階梯,累都累翻了,怎還有心力把收容人顧好?值班只能自求多福,不要有狀況、別死人就是萬幸了。
擴建的監獄
為解決超收問題矯正署提出了「改善監所十年計畫」,除了前述接收的台南軍監及軍事看守所將成立台南第二監獄及桃園第二監獄外,臺中女子監獄、臺北監獄、宜蘭監獄擴建計畫已在進行,斥資16億5,941萬的這5項計畫完成後將可增加 4,425 名容額,可將整體超收比降至 11.22%左右,增加容額一名得要花37.5萬元的成本,但這只是第一階段,若加總未來各監所擴建經費則為184億3997萬,共增加容額18,580人來看,也就是說每增加一個容額得要多花99.2萬元的成本。
如果你被上面的數字給嚇到的話就讓我們先撇開擴建計劃不談,只單單來算「吃」的成本,成年收容人的伙食費每個月是1800元,收容少年則是2210元,以成人62,735人及少年1627人計,一個月就要吃掉116,518,670元,由此可知機構處遇並非成本低廉的刑事政策。
就算蓋再多監獄,若是頭殼有洞到最後還是會超收,在世界各國將藥物成癮歸為醫療問題、視成癮者為病患而將毒品除罪化的同時,我國卻反其道而行不放棄援用刑事懲罰,畢竟64,362位收容人裡就有29,220位毒品犯,約佔總收容比例的45%,若是予以除罪化,由衛生福利部接手戒除毒癮所需的醫療援助及安置計劃,讓成癮者可以早日復歸社會,則超收問題立解,不過看今年刑事警察局才剛斥資9,990,000元來建置「毒品犯罪資料資訊系統」,毒品除罪化恐怕到台灣兩百年獄政都不可能實現,畢竟要拼績效時毒品犯最好抓了。
那麼……就讓我們國家繼續打170年前的鴉片戰爭吧!
註:資料來源:法務部矯正署(統計日期:2014.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