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莊迪澎
今年7月28日,在2008年創刊的英文時事網站《The Nut Graph》終究還是宣佈停刊了。2010年,其主要投資者因受2008年金融危機所累而中斷注資;爲了繼續存活,它資遣全職員工、從每日更新改為每週更新、不再處理新聞和專題報導,只保留評論;2012年,它再宣布減產,從每週刊登二至三篇評論改為只刊登一篇。有此「緩衝期」,它的停刊消息不至於令人震驚。
再說,馬來西亞的新聞網站雖然在2005年以後相繼湧現,但也相繼停刊;在《The Nut Graph》之前,各種各樣的網絡新聞媒體如《風雲時報》、《獨立新聞在線》、《Voice Media》、《7彩》都已退場;晚近則有《馬來西亞局內人》所有權數度易手,最終花落The Edge集團,而後者旗下的FZ.com則因此停刊。
新聞網站的景觀雖已不能和十年前同日而語,過去原生新聞網站以「獨立業者」為主,如今則有新晉媒體集團進場投資,例如The Edge集團和經營《每日蟻論》網站(The Ant Daily)、旗下還控制《熱點》(The Heat)及《馬來西亞焦點》(Focus Malaysia)的許志國媒體集團(HCK Media Group)。然而,這些企業媒體(corporate media)是否找到一個可以自力更生,甚至可以獲利的經營模式,也還是一個疑問。
在一堆「失敗」的例子當中,作為馬來西亞第一家原生新聞網站的《當今大馬》,在歡慶創刊15年之際躊躇滿志、摩拳擦掌,不僅放眼出版紙本報紙,更向公眾募款買樓。事實上,一些朋友談論新聞網站的存活問題時,不時以《當今大馬》為例,為何它能存活、擴展,而其他網站卻辦不到?
《當今》模式的特殊性
《當今大馬》的「成功」,不是單一因素就足以概括。它搶得先機、經營有道,也許都是部份原因,但它有能力推展「公民新聞」(Citizen Journalism Programme)等多項專案來擴大普及面,則是獲得亞洲基金會、加拿大國際發展機構、馬來西亞荷蘭大使館、自由之聲等九個國際機構捐贈經費的結果。迄今,美國的媒體發展貸款基金(Media Development Loan Fund)仍是《當今大馬》的三大股東之一。
換言之,《當今大馬》不是憑著純粹的商業模式獲利、存活和擴展。《當今大馬》雖有盈餘,但不論是2011財政年度的19萬4037令吉或2012財政年度的8萬2690令吉(稅後盈利),對照它已多達88位雇員的規模而言,此額度恐怕還不足以支付雇員的年功加俸。所以,若以《當今大馬》的案例來討論其他原生新聞網站何以不能獲利,或是主張其他業者比照《當今大馬》的模式當可獲利,未必妥當。
誠如7月10日我在這裡發表〈創建「民營」的公共媒體〉一文,提問我們有無可能想像創建「民營」的「公共傳播/媒體服務」,設計和經營一套集合公眾資源的機制,維持一家「公共新聞網站」?《獨立新聞在線》、《The Nut Graph》和《燧火評論》可說是「準公共」,《當今大馬》也還說不上是「公共」。
《當今大馬》雖然配股給雇員,但是三大股東合計持股93.06%--依序為首席執行員詹德蘭(Premesh Chandran)持有34.47%、總編輯顏重慶持有29.42%,以及媒體發展貸款基金持有29.17%;另外36位小股東合計僅持有區區6.94%的股權。董事會僅有的三位董事也是詹德蘭、顏重慶和媒體發展貸款基金的首席執行員哈爾蘭曼德爾(Harlan Miles Mandel)。
馬來西亞的《1965年公司法令》允許人們成立「擔保責任有限公司」(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來推動股東所欲的事業和活動,即俗稱的「非營利」(non-profit)公司。擔保責任有限公司具有公共地位,其成立原則為股東只承擔有限責任,一旦公司清盤,股東只需為公司資產貢獻公司備忘錄裡所闡明之金額。擔保責任有限公司的其中一個特點,是第《公司法令》24(1)及(2)條款規定,公司的盈利和其他收入應用於其原來目的,禁止派發股息給股東。換言之,假使這家公司獲利,不論多寡,所有盈利只能為公司經營業務所用,股東不得瓜分。
擔保責任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以50人為限。假使我們求仁得仁,征得超過五十、甚至數百位有志之士集資創建「公共新聞網站」,怎麼辦?一個可考慮的方案是將若干位股東當做信託人,他們代表若干位經費捐贈人成為股東。就以50位股東為例,假使每年的集資目標是100萬令吉,每位股東得繳出兩萬令吉。假使每位股東都有能力和意願拿出兩萬令吉,當然是最理想的情況。假使大部份股東不具這樣的財力,這些股東可扮演信託人的角色,代表十位有能力拿出兩千令吉的捐贈者,或是二十位有能力拿出一千令吉的捐贈者,餘此類推。
集資機制與股權分佈
既然是向為數眾多的捐贈者集資,就需要確立一套集資機制,其職能包括:一、監督和審計公眾交付給這些信託人的經費有妥善處理;二、假使原有的捐贈者當中有人退出,則物色新的捐贈者接替,確保經費來源不斷。
在股權分佈方面,比較理想的狀況應是股東們的持股比例接近,避免有單一或少數幾個股東持有高比例的股份,這是要預防大股東壟斷業務決策權甚至干預新聞編採方針。董事會的職責主要是管理集資、投資和資源分配事務,避免涉入編採決策;董事會成員除了從股東當中選出,亦應有編採團隊的代表。
編採團隊應享有最大的自主性,但作為理想類型的公共新聞網站,應主動面對公眾監督。這方面可設立類似「新聞倫理委員會」的單位,討論閱聽人的申訴和自發性檢討編採工作上的疏失和錯誤,力求改善,打造優質媒體。委員會成員可包含股東/董事會代表、編採團隊代表、讀者代表及專家學者等。
「非營利」公司並非不能獲利,而是其存在目的不是為股東營利。公共新聞網站可以經營不同的業務和投資,作為公眾集資以外的額外經費來源,包括投資於非媒體業務,以該業務的獲利補貼網站(按《公司法令》之規定,擔保責任有限公司在其他公司持股不得超過49%)。廣告可以是一個要或不要的選項,假使礙於現實考量而經營廣告業務,由於是額外收入來源,且不受一般營利公司的股東期盼優渥股息的壓力,在是否接納爭議性的廣告合約時,就有較大的自主性,也較能避免廣告利益左右編採決策的情況。
我之所以主張商業模式以外的「公共」模式,是希望維持一個「開放閱讀」、人人皆能近用的獨立新聞平臺,讓獨立媒體的觀點和訊息能以最大的維度流通和觸達閱聽人,這是創建和經營公共新聞網站之初衷。即便是回到現實面來談,誠如前文所述,迄今(至少在馬來西亞)還看不到成功的商業經營模式,公共新聞網站若採訂閱制,除非能爭取到龐大數量的訂戶,否則維持訂閱制的人事和營運開支可能還高於訂閱所得,而且一邊難以解決部份非訂戶「搭便車」的情況,另一邊卻有一大批人不得其門而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