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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都更案審議通過 仍有不同意戶 都更盟:程序不公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永春都更案爭議十四年,在目前重建區中仍有4.66戶不同意戶的狀況下,台北市政府今(9/15)通過審議。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在審議會議前召開記者會,針對北市府並無解決本案爭議十幾年的爭點提出批評,並對台北市長郝龍斌日前曾表示「通過審議後,行政程序不可逆」的說法提出抗議,認為這是未審先喊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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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建商實施者就永春都更案提出「重建、整建並行」,將不同意戶劃為「拉皮整建區」,但當中仍有想要重建者;「重建區」也還有4.66不同意戶。本案中九成同意戶日前向市長郝龍斌陳情,希望北市府能夠「依法代拆」,郝龍斌表示審議「見真章」。整個都更過程中,九成同意戶為了家裡長者年事已高想要早點回家,少數不同意戶在抗爭過程中卻被38件刑、民事訴訟纏身,自家房屋結構遭毀損、與鄰里間情感撕裂,甚至生活備受威脅,歷經被不明黑衣人包圍住家等事情。不論是同意戶或是不同意戶,為了都更案所為何罪?都更盟提出,為何實施者的適格性不被審議會議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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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都更盟所作的調查,本案總樓地板面積約一萬兩千坪,其中容積獎勵7897坪。今審議會只將原容積獎勵由78%調降至76%,都更盟估算建商可能有40億元超額暴利。不同意戶王東凱想問:40億元流向去哪?難道會是美河市弊案翻版嗎?都更盟成員陳虹穎進一步提到,停車容積獎勵制度已廢止,永春案卻特許有停車容積獎勵?而且規定是不能在捷運站200公尺內使用,本案卻近在永春捷運站旁近50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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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盟就永春都更案七月底舉辦的聽證會提出批評。由於大法官釋字709號解釋後,都更程序需補聽證程序,但是永春案聽證會未做爭點整理、進行辯論,在未做結論狀況下就逕付審議委員會審議。為此,都更盟提出兩項訴求:

一、台北市政府應正視永春案中整建區、重建區異議聲音,個案上:重新檢討本案實施者適格性、制度上應擬定實質監督管理實施者之自治法規。

二、虛晃一招、徒具形式的聽證會,不應形式通關。針對本案,應至少符合釋字709號規定,重新召開具預備聽證程序之聽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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