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

《國籍法修法政策對話論壇》 5之5- 政府部門回應 第二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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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籍法修法政策對話論壇》系列內容(五之一)(五之二)(五之三)(五之四)(五之五)

文章改寫自國籍法修法政策對話論壇新聞稿

根據內政部統計處統計,目前台灣社會中尚未取得我國國籍的外籍配偶有4萬1千人,外籍勞工人數近49萬人。有鑑於因「國籍法」修法力有未逮,「無國籍者」在台處境仍未符合兩國際公約的人權標準。因此南洋台灣姊妹會與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及其他民間團體在10月9日舉辦「國籍法修法政策對話論壇」,邀集各界人士與政府單位一同對話,並有新移民家庭現身說明歸化困難之困境,盼請各界能夠正視「無國籍者」的問題。

南洋台灣姊妹會長期協助婚姻移民,並與「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以及其他民間團體共同為婚姻移民的權益奮鬥,至今積累的階段性成果包括,修改「入出國及移民法」、「國籍法施行細則」,增列婚姻移民失婚後繼續居留的條件,放寬外配歸化入籍所需的財力證明,並促成「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改,縮短中國籍配偶定居入籍的時間,希望來自各國的婚姻移民,都能被平等地對待。

南洋台灣姊妹會認為極力要解決的困境包括「境外結婚面談制度」之實際執行方式與程序、國籍法之歸化程序與要件以及歸化者之公民權利等三大面向。然而,儘管新移民的權利保障已有進步,姊妹會在持續服務新移民個案的過程中,仍面對一些「無解」之處。近兩年,姊妹會接到一些移民家庭陳情,或有婚姻移民因「境外結婚面談」受阻,無法入境台灣;或有我國未成年國人之外國籍父母無權依法申請居留,涉及「無國籍人之處境」之問題而身陷生離處境,致使夫妻被迫分隔兩地生活、骨肉親情硬被拆散,移民家庭面臨的艱難生活狀況。

姊妹會在兩年前即推出「國籍法」民間版本,但隔年一讀完成,仍未進入二、三讀。民團訴求立法院應盡速通過移盟版修正草案,其核心訴求為:

一、刪除抽象用語,排除微罪紀錄;
二、保障弱勢移民,適用特殊歸化;保障家庭團聚權益,減少特殊歸化要件限制;
三、對未成年人之保護,不因婚姻之有無而有差異;
四、保留歸化者原國籍,有助性別平權及多元認同;
五、基於平等原則,歸化者與本國籍人士應享有相同之權益保障;
六、縮短撤銷國籍年限,以符合《行政程序法》之最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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