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會議會議分組會議場內會議)「我要新能源,不要新核能-核能是毒藥不是解藥」
溫炳原將於場內抗議主題:
1. 能源會議不努力處理新能源議題,卻於議程內強勢主導「新核能產業」
全國能源會議分組會議議程「新核能科技與產業發展」延續之前會議中核工業界的積極搶言,
整體會議對於新能源科技的範疇甚少討論,反而增加許多新核能之產業發展配套
2. 能源會議強勢推核能與積極發展再生能源的國際潮流背道而馳
分組會議進行方式
一、會議時間:98年3月17日(星期二)10:00~14:30
二、會議地點:科技大樓第13會議室(台北市和平東路二段106號2樓)
三、以書面調查會議代表對引言報告之因應對策贊成程度分「完全贊成」、「大部份贊成」、「無意見」、「不贊成」(請說明意見);同時對分區會議公眾意見摘要亦請會議代表表示贊成程度,以便大會會議中討論。
四、議程:
(一)與會代表報到(10:00~10:30)
(二)主席致詞:國家科學委員會李主任委員羅權致詞(10:30~10:40)
(三)引言報告及綜合討論分為二場次:
1.能源科技與產業發展(10:40~12:30)
主持人:國家科學委員會李主任委員羅權
行政院張政務委員進福
臺灣大學李校長嗣涔
引言報告(30分鐘):工業技術研究院曲副院長新生就子議題一(能源科技發展與人才培育)及子議題三(能源產業發展與基礎配套)進行引言報告。
綜合討論(80分鐘):由與會代表舉手主席指定順續三位進行發言討論,週而復始(70分鐘)。最後10分鐘確認引言因應對策,與會代表之共識。
2.新核能科技與產業發展(13:30~14:30)
主持人:國家科學委員會李主任委員羅權
行政院張政務委員進福
原子能委員會蔡主任委員春鴻
臺灣大學李校長嗣涔
引言報告(20分鐘):邀請清華大學原子科學院潘院長欽就子議題二(新核能科技與產業發展)進行引言報告。
綜合討論(40分鐘):由與會代表進行綜合討論。
(四)午餐時間為1小時(12:30~13:30)。
(五)預定於14:30散會。
五、為使每位與會代表有充分發言機會,每人每次發言時間以3分鐘為限,並由會場工作人員按?管控。時間屆滿前30秒時響?一聲,屆滿時響?二聲,發言者應?即停止發言,以?下一位進?發言。
六、與會代表如因會議時間所限?及發言,或發言後仍未盡意者,均請提書面意?,送交紀?台人員?入紀?。
七、本議事簡則未盡事宜,依內政部會議規範?之。
會議資料:一、能源科技與產業發展議題報告(分區公眾意見報告)
二、引言簡報
三、北中南東分區會議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