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律師與張顧問您們好!
日前,李律師率領民進黨團簽署承諾,未來當選後,正副議長選舉將支持黨團決議推舉的人選,似乎,這是為了杜絕過去正副議長選舉之買票歪風,用以宣示『綠色執政、品質保證』之議會改革。
然而,敝電子報團隊卻必須直言,承諾亮票之作法絲毫無法『品質保證』,也與議會改革無關!因為,民意代表最首要之職責應當是要推動『立法與修法』:中央立委理應專心致力於制訂修改中央法規,地方議員應專心致力於制訂修改地方自治條例,而鄉/鎮/市民代表則應專心致力於制訂修改鄉/鎮/市自治條例。
但台灣向來宣稱的『政黨政治』代議選舉,卻始終本末倒置,誤以為民意代表之職權只有審預算、選民服務以及作秀式問政,並將這一切荒謬視為理所當然!
事實上,若要實現『僅僅及格』的政黨政治代議選舉,縣議員候選人最起碼的職責,理應於選前提出各方各面之『自治條例草案』,經由公辦政策辯論,帶動選民理性思考:各方各面之縣政問題如何透過法規之修訂來加以治理?而非目前反智、反民主的握手、拜票、綁樁、插旗、喧囂、造勢…等私人競選行為,此外,有如天價的鉅額競選經費,也必然來自於與財團私下交換條件後的政治獻金!
因此,以李律師之公開政見『雲林縣內電業禁燒石油焦與煤』為例,您最首當推動的議會改革,應該是率領黨團議員候選人,公佈『雲林縣內電業禁燒石油焦與煤自治條例』草案,共同簽署承諾,當選後誓言一年內通過此一自治條例!唯有如此,也才能向選民證明:李律師的支票絕非只是用來騙票!
最後,我們也真誠呼籲張顧問:您在8月14日欣然簽署民間自辦公投「你同意六輕禁燒石油焦與煤嗎?」同意票,並強調正式成為縣長候選人後,會馬上舉辦『六輕公聽會』,屆時也會邀公投聯盟成員參與。然而,至今距離投票日已不剩一個月,您除了粗糙模糊的工安政見,對於十多年來毒害雲林百姓的六輕公害,始終隻字不提,彷彿雲林人的死活您從來不在乎?抑或六輕黑手在您背後?
而您當初信誓旦旦所承諾的六輕公聽會,現在都已完成號碼抽籤,顯然您尚未當選就公然跳票!恐怕,即便是藍營選民,這次連要『含淚投票』都百般困難了?
<自從六輕來了>電子報團隊 敬上
- 本文由「公庫」合作伙伴自從六輕來了提供。原標題為:議員候選人應簽承諾推動自治條例,絕非『亮票』 給李進勇與張麗善的六輕治理政策建言(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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