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林文蔚 2014.11.15 鋼筆
少年禁見已邁入第三個月,由於少年不能和成年雜居,從入所開始他獨自一人在小小的囚室裡;巡邏時不時會聽到他低聽唱歌,他總是弓著身子翻著那本快翻爛的書,要不就是蜷縮著在地板上發呆,再不就是把臉埋在棉被子⋯⋯
法院的收容書上收容理由除了制式化印著「少年責付顯不適當,應予收容」外,還多了一行手寫的潦草字跡:「並予禁見通信及受授物品」,看來似乎檢方掌握的證據薄弱,所以他得要在這最低限度生活條件的房裡,一直待到願意招供為止⋯⋯
「還好他夠堅強,會唱歌、翻那本看上百遍的書打發時間。」
「可是這樣下去一定會出問題呀!」
果然,他已經到了極限了⋯⋯
「我想狀紙寫一寫,招一招算了,可是沒做的事也要我承認,我實在不甘心⋯⋯」
對一個十七歲的孩子,以長時間獨居為手段,不知對他的身心會產生多大的戕害?所得到的認罪算不算正義?他的不甘心將會怎麼跟這個社會追討?
我不敢想。我只能說有這樣除惡務盡的院檢,真的是太棒了。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