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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四日中午十二點二十分,京都市左京區的京都大學,發生了一場京都府便衣警察擅自進入校內,遭到學生短暫包圍的騷動。基於大學自治,京大與府警之間有著警察進入校內前,需事前向校方通報的協議,但顯然警方並未遵守此協議。京大校方要求該警官提出說明,並且表示:「對於警方未告知校方就進入校園,感到非常遺憾。」
府警與京大指出,進入學校的是三十幾歲的警備二課男性警官。該警官被學生發現之後,被帶往教室,共計約二十名左右的學生持續追問他警察入校原因。其後由京大的杉万俊夫副校長針對入校目的等問題,花了約三小時,聽取警方的說法。學生與警察雙方均無人受傷。
十一月二日在東京都的遊行裡,警視廳以妨害公務罪嫌逮捕了京大學生。京都府警接獲情資,四日在京大將有針對此事的抗議行動,因此進行了警戒工作。當時在現場附近還有其他的便衣警察,立即向府警通報:「課員被學生包圍了」。鎮暴部隊車輛隨後集結至京大周圍,並出動了數十人的鎮暴部隊,情勢一觸即發。對此,管區的府警川端署則表示:「確實有警察與學生發生衝突,但詳細情況還在確認當中。」
關於警察與大學自治議題,日本在1952年曾發生過「東大ポポロ事件」。便衣警察潛入東大校內ポポロ劇團公演現場。學生因搶走了警方的筆記本遭到起訴。該案一直上訴到最高裁判所,雖然幾度發回更審,最後在1973年有罪判決確定。
針對此次京大的騷動,Twitter出現了許多將之與東大事件並稱的留言,網路上並且陸續張貼了諸如疑似警察人士被壓制、鎮暴部隊的車輛在大學週圍待命等照片。雖然有許多人批判警察的行動,認為「這是對大學自治的嚴重侵害!」;但是另一方面,也有指責學生「監禁警察難道不是妨害公務嗎?」的意見出現。
此外,網路上也有「京大真是個可怕的地方,學生就好好唸書吧!」、「與東大ポポロ事件的時候比起來,現在的社會情勢已經不一樣了,風向對學生比較不利吧。」之類的冷言冷語。
【編按:東大ポポロ事件】
1952年2月20日,東京大學的學生社團「ポポロ(音:PoPoLo,義大利文的『人民』之義)劇團」以松川事件(1949年發生的鐵道破壞事件,檢方認為是東芝與鐵道工會成員的合謀,起訴了約二十名工會成員,1950年一審遭重判,當中五人死刑。此後激起了平反冤案的社會運動,最後證明檢方隱匿了被告的不在場證明,被告全數無罪並獲得國賠。)為題材進行公演。有四名便衣警察潛入會場,其中三人被學生抓到,並搶走了警察手冊,從手冊中的內容得知該員警從兩年前就開始針對東大師生,進行校內跟監、竊聽等情報工作。
當時日本的政治正從戰後占領期要轉換為安保體制,有許多反對運動均以大學為據點,因此包括代表性的本案在內,有多起學生與進行秘密情蒐的政治警察發生衝突的案例。本案一審與二審均以對大學自治的保障優於警察個人的法益侵害而無罪,但最高裁判所認為本案的社團公演是與學術無關的政治、社會活動,因此不在大學自治的保障範圍內。而學界大多嚴加批判此一見解,認為給了警察恣意判定何者為「政治、社會活動」,介入大學校園的空間。
參考資料:佐藤司,〈学問の自由と大学の自治―ポポロ事件〉,收於蘆部信喜,高橋和之,長谷川恭男編,《憲法判例百選Ⅰ》,有斐閣,2000,頁184-185。
資料來源:
http://mainichi.jp/select/news/20141105k0000m040145000c.html
圖片來源:
http://livedoor.blogimg.jp/blog_channel2/imgs/2/7/278114f6.jpg
原標題:警備二課的便衣警察遭到京大學生短暫包圍
校方:「對於警察並未事前告知便進入校園一事深感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