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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04 當選是被監督的開始!

改變地方,不只看藍綠,更要看性別。
當選是被監督的開始!
婦女新知基金會 聲明稿

上週六(11月29日)台灣最大規模的地方大選結果出爐,已當選的22名縣市首長中,只有高雄市陳菊市長和嘉義縣張花冠縣長兩位女性,地方政府女性當家比例非常低,顯見台灣地方治理亟需縮減女性男性間權力、決策與影響力之差距。地方政府決策、施政與女性權益密切相關,擔任高階主管能參與地方重要決策過程,女性主管比例提高,把女性的觀點和經驗帶進決策,施政才會友善女性。

因此,在各地方政府「小內閣」正進行重組的時刻,我們呼籲各縣市首長任命縣(市)府一級主管時,起用具有性別敏感度之人選,且所有一級主管任一性別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改善地方政府中普遍由男性當家、性別間權力嚴重失衡的情況。

婦女新知基金會選前,曾邀請各地方縣市首長候選人簽署「地方選舉不空頭,女性政策落地生根」四項政見,承諾若當選將落實。其中第一項政見承諾即地方政府一級主管任一性別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且應重用具有性別意識的人選擔任。

至於另外三項政見,我們也請所有縣市首長當選人立刻著手規劃,在任內逐步落實:

— 消除性別歧視、促進職場性別平權,檢討《性別工作平等法》之申訴案件量過低情形,提出改進方案,確保落實勞工友善之申訴管道;並依法公告違反該法之事業單位或事業主名稱、負責人姓名,每季至少公布一次。

— 保障同志之基本人權,積極提出友善同志之各項具體施政措施。

— 提出其他促進性別平等之具體施政措施。

地方政府是落實女性權益和性別平等政策的重要關鍵,不管地方政府首長當選人在選前是否簽署政見,對於保障在地女性的工作權、教育權、文化權、健康權、參政權、環境權、以及人身安全等權益,都有不可迴避的義務。

因此我們也再次呼籲未簽署政見的縣市首長當選人,任命一級主管時也應落實三分之一性別比例原則。婦女新知基金會將在縣市首長新任期上任一週後,公布所有縣市一級主管的性別比例,檢驗各縣市首長實踐性別平權的政治意志。

此外,我們將在任期滿兩年後,針對所有縣市的落實政見的狀況進行評比。選舉結束只是民主監督和政治競爭的開端,讓我們持續監督,敦促各縣市在性別平等價值的落實上進入「好還要再更好」的良性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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