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運發電機

20141203 勞動局長不是勞工法規的執行者,而是勞動政策的掌舵者

我是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胡博硯,我可以成為台北市勞動政策的掌舵者,作為一個法律學者,除了授課,我更積極參與包含學運在內的各項社會運動。我在洪姊姊來找我的時候,組織了洪仲丘義務律師團。並且在關廠工人訴訟展開之際,即提供相關法律諮詢。其後華隆自救會義務律師團、國道收費員自救會義務律師團以及消防員權益促進義務律師團,我都參與其中。折衝協調、法律見解的提供,撰文聲援,我相信我有能力可以做為市府與工會間的橋梁,可以做為勞工的代言人,也可以制定台北市的勞動政策。

柯文哲先生於競選期間並沒有濫開無意義的政策支票,但柯p新政所著重的勞工政策都是改變我國勞動市場的重要方針。

一、盤點市府人力及勞務採購現況,終結北市府非典型勞動
派遣制度為主的非典型雇用已經造成我國勞動市場的扭曲,在中央未能積極面對下,台北市必須要先遏制這個狀況。台北市政府各級機關與市屬機構的派遣問題必須要被解決。公部門以非典型雇用補足人力的不足,勞動局必須協調相關局處,盤點使用派遣人力之各項業務,檢討是否應直接由民間接手抑或是改變作業型態,以盡速達成降低派遣工之效果,並終局達成在台北市政府乃至於受台北市政府補助或採購之產業消滅派遣等非典型雇用的終局目的。

二、強化勞工訴訟扶助機能,扶助個別勞工有效抗衡雇主
台北市勞工權益基金補助勞工因雇主之不當解僱、發生職業災害、關廠歇業或其他重大之勞資爭議案件於訴訟期間之各項費用等,這一福利應該被勞工所善用。且應強化勞動檢查與加強入場勞教,以提供基層勞工足夠的法律資源。

三、勞工政策制定,應以聽證程序廣納多方建言
勞工政策之制定必須要擴大參與,產業類別之多與工作性質的多樣性,使得勞工政策多方複雜。勞動局制定政策如柯文哲市長所言必須參考工會意見,依據行政程序法規定舉辦聽證會以確保勞動政策得以貼近並協調民意有其必要。建構局長給問網路平台,直接與民眾溝通,並且協同市長定期會見工會與工運團體,聽取建言,達成開放政府,公民參與之目的。

四、協助工會獨立自主,確保落實勞工團結權
獨立自主的工會的建立必須要從台北市政府本身做起。勞動局應配合各工會團體協助台北市所屬機關與市營事業勞工建立自己的工會,並且確保該工會不受原機關之支配。工會不是用來辦保險的,也不是用來辦聯誼活動的,更不是組織勞工參與政黨造勢活動的團體,他們是勞工的代表者。

不怕你檢驗,我是胡博硯。

(請大家登錄為台北市勞動局長票選人)
https://docs.google.com/…/1WQUzKcA22Y5VXBpWTNj5UmC…/viewform

圖片來源:胡博硯臉書

標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