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記者
「只要有人在的地方,就一定會有弊端」,揭弊或許也是媒體存在的必要,更是稱作第四權所必須盡到的義務與責任,但老實說,這個行業形形色色的人太多了,揭弊所要花費的心力與必須承擔的責任,有多少人能承擔得起呢?更有甚者,為了方便行事,長官甚至叫記者臉書抄新聞、不問內容擅自更改稿件方向。你說「對於媒體,你還期待甚麼?」
當我們初出茅廬時,總是滿懷熱忱要改變社會,揭發不公不義是我們的使命,但才往前踏出一步,你沒想到,這些老前輩們早已準備好一桶冷水,等著看你濕淋淋的傻在原地,然後冷笑丟給你一句至理名言:「你那甚麼狗屁邏輯?你不知道有妹才有點閱率嗎?」
嗯…我想這不打緊,在處理的案子中,女性成了固定的「正妹、辣妹、爆乳、長腿」等名詞,但至少是粗略的美化,不會違反新聞倫理;但假如,在一切明朗未定時,長官早已訂好稿件的走向呢?舉個例子吧,男性殺人一定是為了爭風吃醋,女性出軌一定水性楊花,然後給你一個回覆:「我經驗那麼多,一定是這樣啦!」那這跟調查報導因違反新聞倫理,而被卓新獎拒於門外,用「從缺」狠狠打了努力的新聞從業人員一巴掌,有甚麼不一樣?
如果我們的長官與高高在上的評審,都用這樣的標準來對待底層的記者,甚至是我們這類小記者,那麼,對於媒體你還期待甚麼?透過文字影像呈現的社會,會不會是刻意篩選過的現實呢?不如睜開眼自己去看世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