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

旱災農民承擔? 農友批休耕政策欺負人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明年將吃不到台灣冠軍米?台灣農業面臨嚴重旱象,中央政府近日宣布明年一期稻作停灌休耕,今(12/31)來自桃竹苗地區的農民及代耕業者及台灣農村陣線等團體前往行政院開記者會,批評政府儘犧牲農民權益滿足工業用水,致使農民明年生計無著落。另外,政府提出的補償方案也只以地主為主,實際耕作的農友及農業產業鏈的業者都沒有補償,卻因而受到更大的損害,造成「小地主大佃農」兩者間對立,違反公平正義。與會農民訴求政府應讓農業產業鏈相關人員完全補償,鼓勵旱作取代休耕。並要求政府省思政策黑箱,未事前與農民協商休耕政策,要求貫徹水利法第18條規定,優先保障民生及農業用水,提高工業用水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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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農村陣線蔡培慧表示,台灣缺水要求農民限耕已有十多年的歷史,這次休耕面積是歷史上面積第二大。曾獲「全國十大經典好米」的竹東農民莊正燈,也將受到休耕影響而無法耕作。莊正燈說:「我是靠自產自銷過活,若沒有種任何東西,沒有東西可以賣,生活整個受到影響。轉作乾旱作物還會被降低補助,情何以堪!」身為農業產業鏈中的代工業者,他也提到,農具機器設備貸款好幾百萬,沒有賺錢該怎麼負擔?政府卻都沒有想清楚,只補助給地主,其他業者該怎麼辦?莊正燈認為工業用水應該要還給農民:「水源都被科學園區拿去了。我從小到大生活在這都沒有缺水問題,新竹若沒有科學園區,我就不會欠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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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召農民開記者會的灣寶有機農民洪箱表示:「遭遇天災農民都是站在最前線,可是都是最後一個才知道政策要他們怎麼做。要休耕不是不配合政府,而是政府所做一切決策對農民來說是莫大恥辱與欺負。」洪箱痛批,農民的工作權怎麼會是掌握在政府高官手中,「說停水就停水,要農民不要工作就不要,返鄉種田的年輕人怎麼辦?」她認為政府的政策不該關起門來決策,而是要與百姓互相溝通。洪箱更質疑農委會每次對於農民權益的談判都是將農地跟水賣掉,然後發放補助了事,「我不希望政府照顧我們,我們是希望有尊嚴的活下去、有尊嚴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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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寶農民吳櫻木大哥說,他自己耕種的有機作物與主婦聯盟消費合作社合作,一分地就能有八萬塊的合理價格,但現在休耕補助是一甲(十分地)八萬五,根本無法支撐一家人度過半年的休耕期。吳櫻木表示,明德水庫當年是農民胼手胝足、花費十年時間以農會名義建設的,政府沒有出到一毛錢。現在政府卻賣明德水庫的水源給工業使用,應該要跟農民算清楚,由工業用水提高水價,將其費用補助回農民身上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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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區農民徐同權表示,不能因為旱災讓某部分的人得利,而讓農友權益受損。「實際在耕作的人會因為停灌政策沒有收入,不是半年而已,是直到明年這個時候才有收入。」他認為農委會完全沒有意識到「小地主大佃農」會造成對立的問題。他表示,農委會說補償金絕對會給實際耕作的人手上,後面又說「要跟地主去協調分配比例」,他自己身為大佃農,面臨地主詢問「我們契約怎麼辦」時,徐同權認為佃農與地主是緊密結合的,為了維持信任關係,「我們(佃農)一毛也不敢拿,拿了之後地主的地還要給我們耕作嗎?」因此徐同權認為政府應擴大全面補助,爭取農業生產鏈相關人員生存的權利與生計,決策者在決策過程不夠細緻,必須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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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理事黃淑德以消費者角度關心休耕問題。黃淑德說,政府在歷經食品不安全風波之後,更沒有省思糧食安全的不穩定。政府號稱要將台灣糧食自給率從32%提到到40%,但是現下沒有因應極端氣候變遷,沒有在預估缺水狀況下,在年底說要休耕,是造成農友生計、消費者權益及政府信譽三輸的局面。她批評,農委會像是把自己變成經濟部的下屬配合單位,不該把乾旱天災等極端氣候變成農民陷入貧窮災難型經濟的開始,這也是全民要共同面對的困境。黃淑德說以消費者角度來看,休耕會造成台灣對進口糧食的依賴,不論是越南米、泰國米,更可能有福島輻射米、中國基因改造大米,台灣政府又如何處理境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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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會後農民及業者代表10人進入行政院與農委會、經濟部及水利署等官員,就停灌政策展開協商。關於工農水權分配的問題,協商官員表示會去計算停灌區內工業用水的百分比,再以此為根據計算工業部門應負擔之補償金額,並會向廠商收取。但關於廠商在這波旱災中所支付之水費多少、補償金額又如何分攤等問題,則並未多做說明。

會議最後農民代表們提出再協商之要求,並詢問協商官員面對如此爭議,政策是否會做調整或延後公告日期?協商官員僅回應,原則上會依據目前已公布之政策內容及公告日期執行實施,日後視情況若認為有調整之必要時,可以再進行補公告之程序。本次協商最後在無共識、無結論之情況下散會。

與會農民提出五大訴求:

一、目前中央公布之補償措施未關照到實際耕作者及農產業上下游從業人員如代耕業者、育苗業者、資材業者、倉儲運銷業者等之損失,應朝完全補償方向重新檢討修正。

二、水利法第18條明文規定,用水標的農業優先於工業,若工業欲調撥農業用水,應提出合理價格購買,故本次限水休耕之完全補償,應由工業部門一力承擔。

三、中央政府應重新思考缺水因應方向,鼓勵轉作旱作以取代休耕。對於已受特別犧牲之農民,不得再以其轉作旱作為由減少補償。

四、本次停灌休耕政策決策過程黑箱草率,完全未給予被徹底犧牲的農民及業者事前表達意見之機會,行政院應立即邀集相關部會直接與農民及業者就休耕政策與補償方案重新進行協商。

五、國家水資源之分配長期以來獨厚工業,犧牲農業,應立即檢討此種不公不義之調配政策,貫徹水利法第18條之規定,優先保障民生及農業用水,提高工業用水價格至合理水平,部分高耗水工業應調整轉型,並要求工業部門應另尋農業尾水、污水回收及海水淡化等替代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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