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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6 台灣記協會針對陳情抗議現場保障新聞記者採訪權聲明

針對陳情抗議現場保障新聞記者採訪權一事,台灣新聞記者協會聲明稿 1040106

記協日前邀集台北市攝影記者聯誼會、台灣新聞攝影研究會、公視工會、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自律委員會等團體,針對陳情抗議現場的採訪權利問題,與台北市警局進行協調。這項行動是是多個新聞相關團體共同參與 ,第一次嘗試與警方建立溝通管道及實質意見交換。旨在於提供新聞同業最大權益保障。記協的初衷在於努力避免採訪現場不必要的衝突傷害,不希望再發生警方在驅離行動前,將記者趕出行政院、趕下天橋等情事,力求保障新聞自由的實質進步。

然而台北市警察局於一月一日,在一部分與會團體尚未完成傳達與溝通的情況下,單方面逕自詮釋會議結論。同時對其中原本包括的進步主張未予強調,因而引發部分同業連署反對。柯文哲市長辦公室先在一月五日叫停協議中的「動態採訪區」部分;接著一月六日再發表「記者採訪時應著背心、戴臂章」的主張。

針對事件發展,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做出如下聲明:

一、除了柯文哲市長叫停的「移動式採訪區」設置外,我們要求市府應堅守協調會中達成的進步共識,包括:

確保記者在陳抗現場的採訪權利;除非有明確妨礙公務證據,否則不得逮捕、驅逐記者;現場設置新聞連絡人,協助記者完成工作;在記者遭到攻擊時善盡保護職責,但不得以保護之名行驅離之實;保障公民記者、獨立媒體和新媒體記者擁有和機構記者完全相等的採訪權利。

二、部分公民記者和團體對於早先會議結論有不同意見,記協呼籲同業就事論事。因為事實是不論過去和未來,不可能有單一團體或個人可能主導協商。許多針對個人或情緒性的攻訐,更是毫無必要。尤其關於背心、臂章一事,部分評論者的論述與事實完全相反,當時是記協在與其他記者團體協調過程中,有記者提議製作背心、臂章做識別,記協會長把這個意見帶到公民團體的會議上討論,但大家覺得不好,所以記協在與警方協商過程中,一直堅持不能以背心、臂章將公民記者區隔於採訪權保障之外,結果最維護公民記者採訪權的台灣新聞記者協會 ,反成了公民記者指責箭靶,意見可有不同,作法可以更改進,但不是用抹黑方式,踐踏記協在此事上的努力與維護新聞自由的初衷。

三、凡持有記者證、媒體服務證、以及可茲辨識為記者之衣、物、器材等物品,不可阻礙記者工作,此為記協一貫主張。對於柯文哲市長主張:未來在集會抗議場合,「記者要穿採訪背心、配戴證件」。請由柯市府與各媒體團體、記者團體,以及公民記者們進行協調執行方式。並期望公民記者相關團體與關心新聞記者採訪權的個別評論者,對保障記者採訪權的意見,未來在柯市府協調過程中,能實質參與,並提出具體建議,在理性對話中,共同為台灣新聞自由的進步與改革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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