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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5 資深老師,用完就丟?

資深老師,用完就丟?──育達科大胡亂裁員、教育部就是幫兇!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新聞稿2015.1.14.

蟬聯六年教育部教學卓越計畫的大學,卻隨意把資深教師大量裁員?今日(1月14日),十多位育達科技大學的教職員,在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的偕同下,前往教育部陳情抗議。他們批評,育達科大號稱「教學型大學」,卻惡意大量裁減教師,短短一學期就有十多位資深教師被裁員!

抗議現場,有多位育達科大遭違法資遣的教師現身說法,指出:整個裁員過程不顧程序正義(沒有經系教評會、院教評會通過);罔顧安置責任(全校仍有大量課程待聘教師,卻不讓有相關專長的資深教師任課);違反比例原則(未確定裁員屬最後手段)…,這都顯然違反《教師法》第15條的教師裁員資遣原則:「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對仍願繼續任教且有其他適當工作可以調任之合格教師,應優先輔導遷調或介聘」,除非確定「無其他適當工作可以調任」,始可提報資遣。

這些問題育達教師自去年7月即向官方陳情,卻始終未獲回應;教育部於去年7月曾承諾將召開包括勞、資、政、工會的「四方會談」,也跳票失信、未曾召開;導致十多位老師毫無答辯機會,也並不了解為何被提報裁員,卻在今年1月5日才得知教育部核准育達的大量裁員案。教育部毫不保障教師工作權、樂當校方幫凶的作為,已形同瀆職,育達教師對此表達強烈的抗議。

對於學校為了節省成本,儘管仍有開課需求,也不惜大量裁員的作法,育達教師與高教工會同聲嚴正譴責。依育達科大103學年第1學期開課資料與授課計畫可知,育達尚有138門待聘課程及126門兼任教師授課課程。這些課程本應安排授課時數還不足的專任教師授課,卻都改以加聘兼任教師或讓教師「超鐘點」。舉例而言,有空缺之課程包括「會議展覽管理」、「人際溝通與壓力管理」、「商用英語會話」、「溝通與表達」…等,遭提報裁員的國際商務系資深講師胡桂玲都可開授,但學校卻執意增聘兼任教師或讓教師超鐘點,也不予安置。同一時間,育達董事長王育文儘管專長不符,卻可空降擔任休閒管理系的專任教授?成本掛帥下,育達日益以兼任教師、專案教師取代專任教師,使學生下了課後找不到教師討論課業,師生比已惡化至1:32,這是什麼樣的「實務教學型大學」?

再者,高教工會根據育達科技大學103學年110次行政會議記錄與歷年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指出:育達科大103學年度(2014年8月1日起),學校之總體資產仍有26億9108萬元之多。育達科大歷年財報盈多虧少,99學年度盈餘5,532 萬元,100學年度盈餘768萬元,僅在101學年度小虧602萬元,102學年度又盈餘1,186萬元。在有如此豐厚資產,且盈餘不斷的情況下,為何一定要強制裁撤教師?甚至不給任何的資遣費?還片面取消遭裁員教師的年終獎金?

高教工會批評:育達科大盈餘豐厚,學生也不少(102學年度仍有6,778人),系所整併後導致有多餘人力,應用於推動小班化的精緻教學,不該藉機任意裁員!教育部應立即修正不當的裁員核准處分,保障育達教師的工作權與學生的受教權。

育達科技大學創辦人王廣亞曾公開聲稱:「育達科技大學是我這一生最後創辦的一個學校,我將盡我所能把這所學校辦好,為台灣私校教育立下典範。」我們要質問,在沒有必要的情況下,恣意裁減資深專任教師,不顧一再惡化的生師比與教育品質,這是對台灣私立教育立下什麼樣的典範?

教育部近來在研擬大學退場政策(美其名為「高教創新轉型方案」),稱在今年二月將會公告;但研擬方案,遠不如督促學校正當辦學來得重要。倘若資產達26億,每年都有大量盈餘,學生多達6,778人的學校,都可以惡意大量裁減資深專任教師,那再多的「退場政策」又有何意義?而這過程中教育部還縱容放任、形同幫兇,未來台灣高等教育將遭遇什麼樣的災難,我們幾乎不敢想像。

最後,高教工會與育達科大教師對教育部提出三大訴求:

  1. 教育部應立即撤回十多位育達科大教師的違法裁員核准。
  2. 教育部應公布育達科大校方的裁員申請理由與安置事證,供育達教師答辯。
  3. 教育部應對教師解聘、不續聘、資遣裁員的核准事由進行實質審查(提供當事人答辯機會,並審酌有無必要性),以落實教師法對教師工作權之保障。

育達科大違法強制資遣大事記

時間 大事記
101.8 國際商務系啟動停招;既有教師開始安置。
102.8 企業管理系啟動停招;李副校長說:「企業管理系這幾年虧損幾千萬,所以得停招。」既有教師開始安置。
102.9 企業管理系系務會議第一次討論安置辦法,欲資遣六位老師,而非討論如何讓六位老師轉任其他系所的安置活動。實際上討論資績總分的項目與權重,做為資遣老師的依據。沒有共識下,散會。
102.10 企業管理系系務會議第二次討論安置辦法,再度討論資績總分的項目與權重。依舊沒有共識下,散會。
102.11 企業管理系系務會議第三次討論安置辦法,實際上討論資績總分的項目與權重,沒有共識下。決議:討論安置辦法請學校高層出席。但學校高層從未出席。
102.12 企業管理系系務會議公佈學校版本的資績總分的項目與權重,並完成老師資績總分的排序,確定學校資遣老師名單。
103.2.28 請老師主動申請資遣,但沒有任何老師申請。
103.6 學校發給資遣名單老師一年的聘書
103.6 學校召開第一次安置會議,實際上是告知老師被資遣,而非安置。
103.7 學校召開第二次安置會議
103.7 系教評會、院教評會皆流會。

然而校教評會未經系教評會、院教評流程,強勢通過老師資遣案,並報教育部核准。

103.10 教育部發回育達科大資遣案
103.11 這段期間仍未召開系教評會、院教評會;也一直未與老師開過會。被提報資遣之教師無法得知資遣理由,也沒有表達意見的機會。育達科大再度提報教育部核准資遣案
104.1 教育部核准育達科大資遣案,共有十一名教師被強制資遣,且無資遣費。過程中被資遣教師無答辯之機會。

製表:育達科技大學教師

來源: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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