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三百億私房錢,規避立法院審議!
預算審查制度破大洞,淪為肥貓養殖場?
立法權監督行政權是基本的憲政基礎,本會期立法院審議104年中央政府約1兆9千億的總預算及逾5兆的附屬單位預算,總預算的部分即將告一段落,然而政府卻暗槓私房錢。公民監督國會聯盟16日召開記者會批評,因預算法規的不完善,至少有超過200家的政府轉投資事業,最少高達300億以上的政府轉投資事業及捐助法人的資金,無須接受立法院的監督,也鮮少被大眾注意,儼然形成政府預算黑洞。
公督盟理事長施信民表示,國會長期未按預算法規定於11月30日前通過預算,其中更大問題是許多政府轉投資事業及法人,由於法規的漏洞因而無需送交立法院審議。依公司法第369條之2規定,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他公司之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者為控制公司,該他公司為從屬公司,也就是說比起股份多寡是否實質控制才是關鍵。但目前政府轉投資事業及捐助法人的法規卻以持股比例為標準,依照「國營事業管理法」,政府持股50%以上為國營事業,其預算依法應送立法院審議,若是政府捐助的法人,依照預算法也是累積超過50%,其年度預算書才會送立法院審議。
2010年時為了解決公務員退休轉任其他轉投資事業或法人的「雙薪肥貓」的現象,立法院通過修訂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3條,若在「政府轉投資事業及挹注法人的資金達20%」、「政府直接或間接控制其人事、財務或業務之法人、轉投資事業」之專任職務者,定義為領取公務員退休金及公職薪水。若依此標準及主管機關銓敘部103年所公布的資料,前項20%以上有98家轉投資事業,11間財團法人,後項實質控制則有113間轉投資事業,其中財政部所屬76間為最多。
因為法規的不完備,同時造成這些轉投資或挹住的資金,成為政府的私房錢。依據立法院預算中心的調查,光是中央政府投資比率在40%至50%之事業,總投資金額即達354億,其他40%下政府實質控制的事業中,到底還有多少私房錢,目前因資訊未公開從而無法得知。
前立法委員、成功大學法律系教授許忠信,以德國學者Rüdiger Liedtke探討民營化的論點指出,台灣目前多數為形式民營化,在政府持股低於50%的事業中,若對政府財政仍有貢獻或仍有實質控制,仍然不是真的民營化,台灣許多民營企業以前都是國營事業,以持股50%為標準只是在玩數字遊戲。
更有刻意鑽國營事業管理法50%以上的法律漏洞的情況,例如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投資國華海洋企業公司與欣欣客運公司,政府持股比例各為49.68為%與49.07%;中油公司投資中殼潤滑油公司、台耀石化材料科技公司、淳品實業公司,政府持股比例全為49%。但像是中殼潤滑油102年便虧損了6億,營運狀況欠佳,相關轉投資事業虧損無從監督。
這些政府實質上掌控業務與人事的公司,往往成為人事酬庸的場所。以退輔會所掌握的欣字輩天然氣公司為例,根據監察院的調查報告顯示,2010年至2013止34位再轉任天然氣公司副總經理以上職務人員中,幾乎全為退輔會派任的退役將領,高達 19 位年齡在60 歲以上者,更有33人轉任的的薪資遠高於在職薪俸。外界早已抨擊為肥貓大本營,卻因為政府持股未超過50%,立法院管不到這些離譜的酬庸現象。
南台科大財經法律研究所助理教授羅承宗指出,轉投資事業規避立法院審議,最大的問題出在,欣字輩瓦斯公司為黨政軍的複合體,其中國民黨黨營事業對其中10間持股,分別是欣隆、欣欣、欣雲、欣嘉、欣南、欣營、欣高、欣雄、欣屏、欣泰,持股比例約有30%左右。這些資料原本來自於財政部網站,卻遭到國民黨下令撤除。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呼籲,這樣的預算漏洞已讓轉投資事業成為安插人事的肥貓養殖場,目前已有立委提出相關修法草案。前立委潘孟安曾提出預算法第41條條文修正草案,要求政府投資20%以上的事業機構、財團法人、非營利機構,其年度預算書皆需送皆須受立法院審議,但自從103年10月提案後,至今已被退回程序10次,
張宏林同時要求,按照過往經驗立院各黨團下週會針對預算召開黨團協商,火速通過上兆或具爭議性的預算,但目前黨團協商卻尚未轉播,事後也沒有完整會議紀錄,朝野政黨應正視整體預算審議與資訊揭露的問題,儘速推動相關修法。
公督盟呼籲:
1. 至少比照公務人員退休法,立即修正預算法第41條,政府實質控制或持股(累積捐助)20%以上之投資事業及法人之預算書,應送立法院審議。
2. 政府轉投資事業及捐助法人之相關資訊,應公開揭露。
時間:104年1月16日(星期五)上午10:00
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106室
會議發言名單:
施信民(公督盟理事長)
許忠信(前立法委員、成功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羅承宗(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助理教授)
張宏林(公督盟執行長)
來源: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參考資料:
政府暨其所屬營業基金、非營業基金轉投資金額累計占該事業資本額20%以上之轉投資或再轉投資事業一覽表
政府直接(間接)控制其人事、財務或業務之轉投資或再轉投資事業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