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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8 柯P查弊門神現形,大巨蛋黑幕疑雲重重

【柯P查弊門神現形,大巨蛋黑幕疑雲重重】

發稿時間 : 2015年1月18日下午17:30
發稿單位:松菸護樹志工團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台灣護樹團體聯盟

據媒體報導1月18日下午柯文哲市長決定將由副市長鄧家基、市府顧問洪智坤等成立調卷小組,重新檢視合約和會議紀錄,若違法則移交政風處處理。郝市府時期負責推動大巨蛋的官員,隨即向媒體放話「柯沒聽完就罵人,大家報告不下去!」今天也爆出體育局長「閃辭」,兩個新聞加在一起思考,事實的真相又是如何呢?

〖楊忠和局長是大巨蛋招標時期的甄審委員〗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召集人、松菸護樹志工團政策組長游藝表示,經檢視大巨蛋甄審委員會歷次會議記錄,赫然發現在柯市長決定追查大巨蛋弊端後立即閃辭的體育局長楊忠和,是大巨蛋招標時期的甄審委員,在此一敏感時機閃辭不禁起人疑竇,難道楊局長清楚知道大巨蛋有著不為人之的祕密?

游藝表示,大巨蛋從規劃、招標公告、甄審、議約、簽約等過程均爆發弊端,當初因馬市府團隊隱匿重要的招標資訊,讓遠雄得以獨家投標並以零權利金得標,得標後於議約階段更大幅放寬限制條件,甚至降低罰款、增加保證收購條款,這些議約後的結果,都已違反促參法與申請須知的相關規範,但經檢視第三次甄審委員會的會議記錄,沒有任何一位甄審委員對此違反申請須知的條文修正,提出質疑與抗議,楊局長應對外說明當時同意馬市府與遠雄議約結果的理由。

游藝表示,遠雄於得標完成議約後,申請變更協力廠商,歷經第四~七次的四次甄審委員會議均未獲同意,2009年監察院調查報告載明遠雄曾於申請變更協力廠商階段,兩度邀宴三位甄審委員,2011年松菸公園催生聯盟曾具狀向調查局台北市調處進行舉發,雖2012年地檢署以查無具體事證暫時將該案簽結,但於簽結函中明確指出,曾兩度接受遠雄邀宴的甄審委員陳錦賜,其個人戶頭於2006年5月間有290萬不明現金存入,同年6月19日大巨蛋第八次甄審委員會隨即同意遠雄變更協力廠商,到底楊局長是不是知道什麼內幕,希望也能對外公開說明。

〖大巨蛋BOT合約確定違法,柯P別被舊市府官僚誤導〗

媒體報載,柯市長認為大巨蛋BOT合約是合法的,但對於違約沒有罰則一事氣到高血壓發作。

游藝表示,大巨蛋BOT合約確實違反相關法令,也曾於2008年郝市府時期透過參與都審與環評的機會,直接告訴郝市府相關弊端,但郝市府並未處理。監察院後於2009年針對大巨蛋BOT提出糾正,已證實馬英九與趙藤雄簽訂的大巨蛋BOT合約,完全處於違法的狀態。

游藝表示,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以下簡稱促參法)第12條第2項前段明定:「投資契約之訂定,應以維護公共利益及公平合理為原則」、同年10月25日制定之促參法施行細則第22條第1項:「主辦機關與民間機構依本法第十一條規定簽訂之投資契約,不得違反原公告之內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原公告內容載明得經協商後變更者。
二、於公告後投資契約訂立前發生情事變更者。
三、其內容之變更,符合公共利益,且不影響公平競爭者。」

游藝表示,大巨蛋公告的「申請須知」亦明定已公告之契約草案及相關附件不予修改:

[第七章 議約及簽約]
7.1 議約方式與原則
主辦機關與最優申請人本於合作精神及不違反本申請須知及本案其他相關公告內容進行議約,除有下列情形外,本案已公告之興建營運契約草案,設定地上權契約草案及相關附件原則上不予修改:
1. 為使文字明確化。
2. 契約條款間之衝突。
3. 於不損害主辦機關權益之條件下,並有益於契約之執行。
4. 其內容之變更,符合公共利益,且不影響公平競爭者。

游藝表示,馬市府團隊議約時,應依促參法第12條及促參法施行細則第22條自應遵守上開申請須知內容,除有該條所定4種例外情形者外,原則上不得修改已公告之興建營運契約草案、設定地上權契約草案及相關附件。否則不僅明顯違法,對善意信賴原公告內容之契約草案,認為條件不佳而未參與甄審之潛在競爭廠商顯失公平,亦使北市府喪失比較、選擇其他締約對象之機會。

游藝表示,大巨蛋BOT合約議約過程的相關資料,理應公開相關資料供全民檢視,究竟為何遠雄巨蛋公司能於議約後,得到如此優渥的合約條件。而遠雄變更協力廠商部份於簽約前本應經過甄審委員會之同意,但其於得標後申請變更協力廠商時,又同時變更土地使用計畫、投資計畫、財務計畫、總體發展構想、實質計畫等,已違反促參法與本案申請須知之規定,本案理應判定流標並回到原點重新招標。

〖透過媒體打臉柯P,大小門神開始現形〗

台灣護樹團體聯盟發起人張美惠表示,經媒體披露,在柯文哲市長決定將由副市長鄧家基、市府顧問洪智坤等成立調卷小組,重新檢視合約和會議紀錄,若違法則移交政風處處理。郝市府時期負責推動大巨蛋的官員,隨即向媒體放話「柯沒聽完就罵人,大家報告不下去!」郝龍斌則說:「請柯市長好好看一下規定,在市長任內割了遠雄的地。」真的是這樣嗎?

張美惠表示,大巨蛋招標的時候開發量上限就是「總樓地板面積捱96000坪」,什麼是「總樓地板面積」?就是包含所有的停車場與機電設施,結果郝龍斌讓遠雄蓋到14萬多坪,還敢說自己割了遠雄的地,從頭到尾根本就是個大巨蛋的大門神。張美惠呼籲,到底招標的時候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祕密?請柯市長趕快查清楚。

張美惠表示,最近護樹團體提供出來的相關弊案資料,早在2008年就已經讓郝龍斌知道了,結果郝龍斌不但不處理,還數度強行護航讓遠雄拿到建照蓋成現在這副德性,然後因為保留下來的開放空間不夠大家緊急逃生,開發量體過大需要拓寬道路,結果讓無辜老樹都因此遭殃,叫我們怎麼吞得下去?

根據大巨蛋BOT合約,違約就是違約,沒有什麼重大不重大的認定問題,現在遠雄已經確定處於違約狀態,呼籲柯市長儘速接管大巨蛋開發案,並儘速與遠雄解約,不要讓黑心財團「得了便宜還賣乖,吃了肥肉還靠么」。
體育局副局長丁若亭向媒體放話,說遠雄現在是不是屬於「重大違約」還需經過仲裁認定,根本就是誤導新市府團隊的說法,誰是馬郝下面的小門神,大家應該都眼睛雪亮。
請柯市長公開所有的大巨蛋資料吧!

松菸護樹志工團資訊組成員表示,目前部分負責推動大巨蛋開發案的舊官僚,似乎對柯市長決定追查大巨蛋弊案一事感到不滿,甚至刻意向媒體放話批判柯市長,似乎忘了自己是領人民薪水的公務人員,應該以台北市的最大利益為優先,而不是站在護航財團的那一邊。

資訊組成員表示,目前舊官僚對外宣稱,郝市府時期同意遠雄工期展延,是因為當初施工時挖到古蹟,但遍尋網路新聞完全沒有當初挖到古蹟的相關新聞,且依照文資法第三十條後段「營建工程及其他開發行為,不得破壞古蹟之完整、遮蓋古蹟之外貌或阻塞其觀覽之通道;工程或開發行為進行中發見具古蹟價值之建造物時,應即停止工程或開發行為之進行,並報主管機關處理。」北市文化局應出示當時處理本案的相關文件,都發局也應出示大巨蛋當時挖到古蹟後,為維護古蹟完整性所申請變更設計的相關文件。

資訊組成員表示,目前已將手中大巨蛋相關資料完整建檔並上傳雲端,但部分爭議資料如:議約會議記錄、協調委員會會議記錄等,這些與大巨蛋弊案密切相關的核心檔案,即使透過議員幫忙索取仍遭拒絕,呼籲柯市長儘速將大巨蛋相關資料解密,供全民共同檢視。

〖找回台北市民尊嚴,拒絕黑心財團綁架未來〗

松菸護樹志工團代表松菸共同行動團體呼籲:
一、 為塑造一個成功典範的體育文化園區,讓市民享有最安全最舒適的室內活動空間,更提高台北市在全球國際城市的能見度,台北文化體育園區應重新審慎規劃,莫讓體育園區成為商業特區。

二、 為使台北市民擁有更優質的生活環境,並邁向節能減碳永續發展的方向,經過十多年來的社會環境變遷,大巨蛋興建地點與大巨蛋開發案是否繼續推動,應經過更審慎的評估與考量,莫讓寶貴的社會資源重複浪費。

三、 大巨蛋案招標與議約過程諸多弊端,新的市府團隊應正面回應並審慎評估,依照促參法、政府採購法、本案申請須知等相關規定,立即要求遠雄巨蛋公司重新議約,甚至在遠雄已處違約狀態下,接管大巨蛋並與遠雄解約,重新思考規畫松山菸廠為符合市民期待,結合公園綠地、文化設施、運動空間的松菸森林運動公園。

四、 遠雄已貼出公告1月20日與柯市長會面當天,將開始移植松山菸場周邊行道樹,此舉無異於向柯市長與護樹團體宣戰,希望柯市長能挺著,我們護樹團體也將堅持「樹留原地」的原則,全力阻擋黑心遠雄的移樹工程。

來源:松菸護樹志工團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台灣護樹團體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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