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文蔚
兇嫌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聆判還押的他情緒激動地說:「他們怎麼可以這樣講我!憑什麼!」
「發生了什麼事?」我問。
「今天宣判時法官說我沒有人性!我還聽見法警私下在罵我,說我是畜……」他的眼神從憤怒轉為落寞:「他們怎麼可以這樣評斷我!他們到底懂不懂!我也不想殺人啊!可是他們兩個我一個,還專打我的頭,我要是不還手,今天死的就是我……」
他抬起頭看著我:「我也不想殺人啊!我那時候真的好害怕……我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把他們分……真的……」
他那張淚在眼框中打轉的臉,我至今仍記憶分明,這是我首次聽到殺人者的獨白,而且還是震驚社會的分屍案件,於是我開始看見重罪背後幽微人性與掙扎……
被社會遺落的父女
小板凳幾乎要被看守所裡最魁的被告坐垮,大個兒重捶著自己的大腿,看他像使出了吃奶的力氣,害我忍不住去想……他會不會真把自己的腿打斷。
他咬牙切齒接著講:「拎杯足想打死他!」
羅胖坐在位子上,氣定神閒地問:「文蔚,你知道他在講誰嗎?」
就在一年前,一位女收容人告訴女監同仁,她入監時將四歲的女兒託給男友照顧,一開始男友還會帶兒來看她,但才來了兩次就再也不來了,心急的母親委託監獄向社福單位查詢卻仍無著落,於是她寫信給警方婦幼隊請求協尋,當警方找到了男友卻未見到孩子,最後警方突破心防,他才供出小女孩已經被殺害,屍首裝進購物袋再放入紙箱灌水泥塊,棄屍在房屋與房屋之間的縫隙,聽說當屍首被起出時,在場的人見到小女孩的慘狀,沒有人不落淚的……
我對羅胖點點頭,心想:「怎會不知道!大個兒講的就是這個男友啊!」
「那麼,阿蔚……」羅胖揪了我一眼:「他交給你處理。」
我拍拍大個兒的肩,說:「怎麼?跟你同房才一個早上就有磨擦啦?」
大個兒漲紅著臉說:「不是!我是一想到他做出那樣的事我就忍不住,那麼小的孩子他怎麼下得了手?還用水泥……我實在想揍死他!」說完就又往大腿捶去。
我對羅胖使了個眼色,說:「那好,不然這樣,我給你十天,這十天裡你要好好觀察他,他只要一天裡有做一件好事你就要忍著,要是十天裡面連一件好事都沒做,你就動手,而且算我的。」
大個兒瞪著我們兩個,問:「真的假的?」
「阿蔚主管都這樣講了,不信的話我幫你做證。」羅胖說。
大個兒弓著背,半信半疑地回房,一天下來竟也相安無事。
一週之後又看到大個坐在羅胖旁邊,他看著我似乎欲言又止。
「幹嘛?想今天動手?剩三天耶,忍不住囉?」我問。
「不了…」大個搖搖頭:「他是個好人,我發現他很單純,我下不了手……」
我說:「你知道我怎麼他看的嗎?一個教育程度不高、工作不固定又居無定所的人,要照顧一個小孩顯然並不容易,就算有社會局這類資源可以提供協助,他可能也不清楚可以怎麼做,我們怎麼期待他有能力照顧好一個幼童?」
羅胖也接著說:「對呀!今天可能為了工作不順利、也許喝了酒,孩子哭說肚子餓就打孩子洩憤,說不定一個出手過重就把孩子打死了。」
大個兒說:「這我懂,可是我實在不明白,他用水泥封屍,真的是太殘忍了,這種事怎麼做得出來!」
我問:「今天殺人的換做是你,你是投案呢?還是逃?」
大個兒想了想:「這麼可怕事要是發生在我身上我想我會逃!」
「那屍體呢?」我再問。
「當然是毀屍滅跡囉!」
「毀屍滅跡?你會怎麼做?」
「就看手邊有什麼、會什麼囉!」
「他是個泥水匠,你覺得他會怎麼做?」
「喔~」大個兒恍然大悟。
我嘆了口氣:「犯下這麼可怕的兇案可能連自己都嚇壞了,要投案真要有莫大的勇氣,說來雖然殘忍,但會選擇逃亡、毀屍滅跡或許是人之常情。」
大個兒邊點頭邊問:「那為什麼要我等十天,還說十天後打他算你的?」
「不這麼講,你會信著照做嗎?而且讓你自己觀察總比我們勸破嘴有用吧!」
身在監所第一線,讓我得以看見法官、媒體、大眾口中所謂「 泯滅人性」的犯罪者們人性本俱的面向,也讓我不斷去思索,刑罰制度到了執行階段,除了大家重視公平正義的實現之外,還需要重視什麼?進入監獄後對犯罪者人性層面的探討更該受到重視,否則,我們又要如何「矯正」犯罪者?
無心與惡行之間的夾縫
這已經不是頭一次進來關,前科累累加起來共三十件,犯的不是竊盜就是詐欺。
三年前年他偷搭火車從彰化流浪到瑞芳,遇到警察巡邏盤查時扯了十個名字卻怎麼都不吐真,最後終於和家中老母聯絡上了,但家貧令父母無力接他回去,兩位員警被耍了一天卻仍願親自開著巡邏車送他回家,還熱心聯繫社福團體,希望能對這一家有所幫助。
這次姊弟倆一起吃霸王餐、搭霸王車,一路從彰化搭火車、換小黃來到了八德,因為付不出車資被司機載到警局。他們像上次一樣扯謊耍得警察團團轉,等到他們說實話講自己有精神疾病時卻又提不出證明,這回可不像三年前那麼幸運了,警察直接移送。
他笑起來很靦腆,而且幾乎笑整天,唯一不喜歡的是別人盯著他看,而他表答不喜歡的方式就只是不笑而已。
輕微智障和精障,其實很容易讓人看出他的不同,不過他的人緣特好,在看守所時是眾人的開心果,有位被告還告訴我:「我從沒看過比他單純的人了!」
「為什麼坐車亂跑?」
「我想出來玩嘛!」他給我一個大大的笑容。
「怎麼都不付錢?」
「我沒有嘛!」他抓抓頭一臉無辜看著我。
看著被劃花的小臂,真是一個頭兩個大:
「用什麼劃的?」
「鈕扣。」
「拿來!」
「我吃掉了!」他笑得很開心。
「為什麼要這樣?」
「我好想家……」他低頭。
在看守所時就搞過一次了,還吃了識別證的套子,判刑確定後才進了新收房就又發病了。
自殘當然就少不了該有的基本待遇,隔離舍成了他發病後的棲身之地,在貼滿綠色泡綿的房裡,他的右腳上了腳鐐,腳鐐另一頭鎖在牆上,這裡沒有馬桶,只有簡單的便溺區,棉被和他昨晚拉的那坨大便距離不到兩步。他緩緩起身,剛開始有些不穩,就直接尿在棉被上,不久他挨著牆站,終於不再尿得到處都是,但尿液還是濺到了被子上。
在他「情緒不穩」的狀況沒改善之前,吃喝拉撒睡都得在這方圓三公尺間解決……
薑還是老的辣,典獄長知道這件事說:「他姊姊不是在女監嗎?安排兩個見面。」
姊弟相擁而泣……
「見到姊姊開心嗎?」
「開心!」他笑得腮幫子都快裂了。
「那你要乖喔,典獄長說有乖的話就讓你常看姊姊喔!」
「嗯!」他點頭點得脖子都快斷了。
五個月的刑就要滿了,可其他的判決也都下來了,分別三到五個月不等,但……
我很難不去想,監獄難道是最合適收容他的處所?
他的行為究竟有沒有「惡性」?
是惡?是病?
那麼⋯⋯換做另一個他呢⋯⋯
「都關好幾年了,怎麼還有新官司?」
他聳聳肩:「就DNA比對,又查出幾件性侵案。」
「咦?又有?」
「嘿!被查到也沒差。」他狡獪地笑著:「我進來前就一直在看精神科、吃精神科的藥,到現在都還沒停,一定會輕判的啦!」
那些被遺棄的故事
除了他們之外,我想起更多曾經打過照面的客戶們……
有921大地震時開著貨車趁災打刼的工廠老闆,以及聽從他命搬贓上車的外勞……
有冬夜裡為求溫飽,大喊搶刼卻什麼都沒拿的街友……
以及懷疑老伴紅杏出牆而親手勒斃老婆的丈夫⋯⋯
還有託幫派討回八百萬債款,最後債務人被凌虐死而被判無期徒刑的商人⋯⋯
也有因為吸毒而散盡上億家產的……
和專門幫忙頂罪好換取一家溫飽的⋯⋯
或是曾與我一同上班,卻涉嫌貪贖遭判十餘年徒刑的同仁⋯⋯
還有以不開罰為由,卻以性侵做為交換條件的交通警察⋯⋯
還有⋯⋯
還有⋯⋯
非善即惡的新聞報導看不到犯罪背後複雜的成因,人性的糾葛也從來不像是非選擇一樣簡單,犯罪者所犯的罪行或許令人髮指、或許不值得同情或令世人原諒,但卻值得我們深深省思,他們犯案當時的處境若是換成你我,說不定我們也很難不做出和他們相同的抉擇。
監獄的高牆成為眾人心中善惡的最後防線,但拆屋毀地逼死人民的政客難道就比關在監獄裡的人犯善良?
犯罪行為必須矯正,這對習慣性的竊盜、性侵及以犯罪為常業者來說或許適用,但對只犯一次罪的人要如何矯正?況且殺人者通常只殺一次。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血債終要血來償的話,那麼犯罪的有無、量刑的輕重,自由心證要怎麼拿揑?若是受冤枉者又要如何討回失去的人生?甚至是生命?
刑罰存在的目的不脫報應犯罪損害、預防犯罪的發生、矯治犯罪行為這幾個目的,在以犯罪矯正為主軸的當今台灣,在行刑實務上仍舊以拘禁為目的,對於如何促成犯罪人改變鮮有探討,這樣的刑事政策又要如何保障你我?
人的惡性究竟要如何衡量?
罪與罰如何均等?
底限何在?
大家或許都有各自的想法⋯⋯
而我⋯⋯仍在找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