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21新聞稿】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面對少子女化,教育部長吳思華一上任便拋出未來要有六十間大學退場的政策目標。但對於私校退場後的財產歸屬與土地利益問題,究竟該如何處置,卻毫無對策。
高教工會將於今日召開記者會指出:若以六十間教師人數最少的私立大專院校來看,根據其會計師查核財報粗估,就共有高達兩千億的總校產!(參照附件一)然而,這些原本該回歸教育所用的公共資源,在現今法令與教育部的容許下,私校解散清算後竟可完全依照董事會的意志,透過修訂所捐助章程來恣意處分。愛給誰,就給誰!?
這並非危言聳聽。高教工會過去一個月來,透過將全台107間私立大專院校的捐助章程一一檢視、逐一比對,發現其中已至少有16家私立大專校院預定將解散後的校產「排除回歸公共教育用途」;而共有26家特定跳脫過去私立學校法預設的「解散後校產回捐給地方政府」規範,另訂財產歸屬。
高教工會根據各校捐助章程,整理出私立大專校院解散清算後財產歸屬的五種類型。依據掏空公共性的嚴重程度,自最惡質的類型依序排列,其中包括:(參照附件二、附件三)
(一)由董事會決議為之
在全台107間私立大專院校,唯有永達技術學院在解散清算前,透過召開董事會修改其捐助章程,設定:「學校法人解散清算後,除合併之情形外,其賸餘財產之歸屬,由董事會決議為之,但依不違反私立學校法及土地稅法第二十八條之一之規定為原則。」
換言之,永達董事會對其目前仍多達15.6億的校產,儘管學校已停辦,未來可能走向解散清算,但隨時可「由董事會決議為之」,決定賸餘財產的歸屬。舉例來說,永達校董可將巨額校產捐贈給自身成立的基金會,把校產借屍還魂回歸仍由其自身握有。而現行的私立學校法,也毫不具體限制其要決議的財產歸屬對象;教育部對這種「恣意決議為之」的捐贈章程修訂,竟然也都予以核定通過!?
(二)贈與特定財團法人學校
另外,經檢視發現,財團法人馬偕醫護管理專科學校更是在其捐助章程第卅一條言明:「本法人解散清算後,所剩餘財產應歸屬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捐資之財團法人學校,作為辦理教育事業之用。」
此種指定贈於特定財團法人學校的作法,形同將校產作為私產,並不合理。原因在於,私立學校的財產並非僅來自於私校創辦人或創辦集團,而更大的部分是來自於學雜費收入、教職員付出、政府補助、社會捐助…等。是故,沒有理由放任私立學校可在解散後,再將其校產回歸創辦集團,或是允許其指定贈與自身轄下的其他私立學校或其他特定財團法人學校。馬偕醫護專科學校的此種財產歸屬方式,將社會與政府支助的校產片面拿回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有違教育的公共性原則。
(三)捐贈辦理教育、文化、社會福利事業之財團法人
除了前兩項特例外,另有14間私立大專校院都刻意將校產歸屬「排除回歸公共教育用途」,而稱「本財團法人解散清算後,所賸餘財產捐贈予辦理教育、文化、社會福利事業之財團法人。」或「本法人解散清算後,其賸餘財產之歸屬,依董事會之決議捐贈予私立學校或辦理教育、文化、社會福利事業之財團法人」。但獨獨將「捐贈與公立學校」或「捐贈與地方政府」等回歸公共教育用途的選項排除。
這些私立大專校院包括:遠東科技大學、致理技術學院、德明財經科技大學、正修科技大學、高苑科技大學、大仁科技大學、育英醫護管理專科學校、新生醫護管理專科學校、聖母醫護管理專科學校、中華大學、佛光大學、南華大學、義守大學、私立興國管理學院。
此種類型「看似無害」,但實則開了一扇門,任由私校董事會「假捐助、真謀利」。舉例而言,此類私校董事會只要決議將巨額校產捐助給與自身另外成立的「教育、文化、社會福利事業之財團法人」(例如某某文教基金會),就能繼續握有本該回歸公共教育用途的巨額校產。甚至不難以浮編採購或人事費用,將校產大幅五鬼搬運為私產。若是選擇捐贈給其他私立學校,也同樣有透過私下買賣董事席次(或以捐贈校產為交換條件)、約定分配給薪專任董事,將本該回歸公有的校產形同私人資產。
(四)捐贈予公立學校、其他私立學校之學校法人,或辦理教育、文化、社會福利事業之財團法人
而在這之外,還有10間學校,不從「回捐地方政府」的既有模式,於其捐助章程中改採「本法人如解散清算後,所賸餘財產依董事會決議,並報經教育部核定,捐贈予公立學校、其他私立學校之學校法人,或辦理教育、文化、社會福利事業之財團法人。」
此類型學校包括:美和學校財團法人、嘉藥學校財團法人、台北海洋技術學院、台南家專學校財團法人、東南科技大學、德霖技術學院、蘭陽技術學院、建國科技大學、仁德醫護管理專科學校、樹人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這種類型儘管看似捐贈選項繁多,而且也未排除「捐贈予公立學校」,但實際上,因其並未將「回捐地方政府」或「捐贈公立學校」設定為優先順位中的先位,使得其董事會仍可依據其利益,恣意選擇要捐贈的對象。而不難判斷,當這些私校董事若有意覬覦鉅額校產時,當然不會選擇「回捐地方政府」或「捐贈公立學校」,而是優先將校產捐贈予和自身仍有利害關係的對象。
(五)回捐地方政府
扣除前述26間學校,其餘大多數學校於其目前的捐助章程中,仍依過去法令選擇「回捐地方政府」,例如規定「本法人解散清算後,其賸餘財產歸屬學校所在地之地方政府,作為辦理教育事業之用。」
這些學校包括:桃園創新科技學校、中華醫事科技大學、南臺科技大學、大華學校財團法人、文藻外語大學、臺灣觀光學院、崑山科技大學、華夏學校財團法人、亞太學校財團法人、大同技術學院、大漢技術學院、中州科技大學、中臺科技大學…等81間。
我們認為,私立學校既然作為非營利事業,且其學校資產來源有高度的社會性與公共性,自然理當在解散清算後將其回歸公共教育事業用途所用,而不該流入私人、或其他有可能受私益所宰制的團體手中。這81間仍規定「回捐地方政府」的私立學校,才是相對合理的處置方法之一。
總結而言,高教工會主張,私校的龐大校產,除創辦人捐資外,還來自於長年的政府公共補貼與學生學雜費所累積而成,倘若私校因各種因素而無法繼續辦理,這些校產理應回歸公共,繼續投入教育所用(例如設立做為補貼公私立大學生的教育經費基金),不該放縱董事會任意處置。
然而,目前依據教育部規畫可能退場的大學裡,其學校資產多達2000億元,而已有16家私立大專校院預定將解散後的校產「排除回歸公共教育用途」;26家私立大專校院特定跳脫過去私立學校法預設的「解散後校產回捐給地方政府」規範,另訂財產歸屬。其所導致的鉅額校產私有化危機,甚至可能引誘私校董事刻意經營倒閉,以遂行「獲利了結」的道德風險;對此,主管機關卻毫無因應作為,放任此一百病叢生的法規架構!?
高教工會提出三點訴求如下:
一、教育部應積極監督私立學校董事會修訂之捐助章程,禁止各種可能「將校產轉為私產」的財產歸屬類型。並輔導此26間私立學校重新變更捐助章程。
二、現行各種容許私校恣意處分退場校產的私立學校法令,有關當局應當盡速修訂,以確保「退場校產回歸公共教育使用」原則。
三、政府應全面檢討現行的私立大專校院退場政策,高度納入教職員工生等利害關係人之意見,強化應有之公共教育資源,朝「高教公共化」之方向修正。
附件一、「六十間」教師人數最少的私立大專校院之學校總資產
學校名稱 | 專任教師數總計 | 縣市名稱 | 學校總資產(取自「平衡表」最新學年度之資產總計)單位:新台幣元 |
華梵大學 | 134 | 01 新北市 | $4,112,295,858 |
亞東技術學院 | 163 | 01 新北市 | $14,275,829,647 |
黎明技術學院 | 170 | 01 新北市 | $904,421,957 |
華夏技術學院 | 193 | 01 新北市 | $1,488,942,964 |
明志科技大學 | 195 | 01 新北市 | $34,084,246,240 |
東南科技大學 | 223 | 01 新北市 | 2,122,719,171 |
德霖技術學院 | 225 | 01 新北市 | 3,379,670,864 |
聖約翰科技大學 | 246 | 01 新北市 | 2,739,154,170 |
致理技術學院 | 252 | 01 新北市 | 2,317,604,480 |
醒吾科技大學 | 269 | 01 新北市 | $1,709,644,600 |
景文科技大學 | 271 | 01 新北市 | $2,636,300,672 |
蘭陽技術學院 | 151 | 02 宜蘭縣 | $1,119,307,915 |
佛光大學 | 155 | 02 宜蘭縣 | $4,427,256,104 |
桃園創新技術學院 | 232 | 03 桃園縣 | 1,895,615,436 |
龍華科技大學 | 255 | 03 桃園縣 | $3,944,351,922 |
萬能科技大學 | 282 | 03 桃園縣 | $2,786,960,878 |
開南大學 | 289 | 03 桃園縣 | $3,256,493,468 |
大華科技大學 | 187 | 04 新竹縣 | $1,560,391,751 |
亞太創意技術學院 | 131 | 05 苗栗縣 | $1,296,679,392 |
育達科技大學 | 212 | 05 苗栗縣 | 2,635,453,118 |
修平科技大學 | 257 | 06 臺中市 | $1,764,854,617 |
中州科技大學 | 177 | 07 彰化縣 | $1,636,116,100 |
明道大學 | 195 | 07 彰化縣 | $2,059,325,422 |
建國科技大學 | 293 | 07 彰化縣 | $2,522,170,836 |
南開科技大學 | 204 | 08 南投縣 | $1,971,448,166 |
環球科技大學 | 215 | 09 雲林縣 | 2,338,612,679 |
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 | 98 | 10 嘉義縣 | $1,073,949,696 |
吳鳳科技大學 | 209 | 10 嘉義縣 | $2,581,302,789 |
南華大學 | 215 | 10 嘉義縣 | 3,084,404,640 |
南榮科技大學 | 129 | 11 臺南市 | $1,140,765,697 |
台灣首府大學 | 155 | 11 臺南市 | $2,355,574,439 |
遠東科技大學 | 288 | 11 臺南市 | $1,775,503,738 |
和春技術學院 | 143 | 12 高雄市 | $2,016,719,994 |
東方設計學院 | 168 | 12 高雄市 | $1,394,631,121 |
樹德科技大學 | 279 | 12 高雄市 | $4,450,173,919 |
高苑科技大學 | 290 | 12 高雄市 | $3,050,318,793 |
永達技術學院 | 83 | 13 屏東縣 | $1,564,989,511 |
美和科技大學 | 282 | 13 屏東縣 | $1,843,839,956 |
大仁科技大學 | 305 | 13 屏東縣 | $2,011,287,183 |
臺灣觀光學院 | 57 | 15 花蓮縣 | $904,025,481 |
大漢技術學院 | 73 | 15 花蓮縣 | $1,254,533,441 |
慈濟技術學院 | 145 | 15 花蓮縣 | $2,042,077,925 |
慈濟大學 | 259 | 15 花蓮縣 | $13,123,423,970 |
崇右技術學院 | 118 | 17 基隆市 | $1,205,784,297 |
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 | 136 | 17 基隆市 | $1,520,816,507 |
玄奘大學 | 177 | 18 新竹市 | $2,859,580,094 |
元培科技大學 | 240 | 18 新竹市 | 2,489,865,507 |
中華大學 | 296 | 18 新竹市 | $4,139,546,242 |
僑光科技大學 | 258 | 19 臺中市 | $3,530,140,360 |
嶺東科技大學 | 259 | 19 臺中市 | $4,031,612,432 |
中臺科技大學 | 284 | 19 臺中市 | $2,901,501,101 |
大同技術學院 | 80 | 20 嘉義市 | $996,094,444 |
興國管理學院 | 43 | 21 臺南市 | $1,117,610,661 |
康寧大學 | 83 | 21 臺南市 | $1,232,122,406 |
台北海洋技術學院 | 174 |
來源:高等教育產業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