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台灣GDP年年成長,可是底層勞工的薪資反而倒退了15年。 換言之「賺錢的是公司,員工卻沒分享」, 工會希望透過簽訂團體協約的方式, 讓員工可以分享公司的營業利潤,以便提升員工的生活水平。
二、 去年十月中, 本工會依法提擬團體協約草案版本要求與資方進行團體協商, 公司方面不僅以大幅刪減現有工作獎金項目的版本回應, 更推派沒有決策權的低階主管擔任協商代表;猶有甚者, 毫無理由的拒絕由勞工局主持協商會議,致使協商會議觸礁。
三、 103年度新海瓦斯公司的營業收入接近新台幣28億元, 比前年提升了二億多元,營業利潤預估將比前年增加三千萬元。 果若雙方完成簽訂團體協約,依工會版的主張, 員工至少可增加一個月薪資額的獎金,讓底層勞工可以在寒冬中, 過個溫暖的年節。
行動訴求:
- 資方應與工會誠信協商團體協約,建立營業獲利益分享制度。
- 資方依團體協約工會版獎金發放標準,發放年終獎金(加發1個月) ,獎金的分配並應平衡高階與底層勞工的差距。
- 時間:104年2月12日(四)12時
- 地點:新海瓦斯公司門口(新北市三重區力行路一段5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