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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12 教育乃百年之計,教育部可以不公開資訊嗎?

教育乃百年之計,教育部可以不公開資訊嗎?
台權會對課綱微調案的政府資訊公開行政訴訟的公開聲明

從十二年國民教育的實施到課程綱要的修正,教育政策向來是台灣人最關注的政策之一。去年一月中、下旬,教育部在短短兩週內完成課綱微調公聽會、課程審議會分組會議及審議大會等程序,並在二月上旬完成公告,其間衍生出黑箱決策及決策成員的適任性等爭議,引起大眾矚目。包括學界、高中老師、學生、家長等,皆對此案提出質疑。當時,台灣人權促進會分別去函教育部與國家教育研究院,要求政府公開課綱決議的相關資訊,包括審查委員名單、完整的會議記錄以及記名投票單等,希望藉此釐清爭議。然而,教育部與國教院皆拒絕提供完整的訊息,僅提供節略後的會議紀錄,掩飾決策的關鍵過程。台權會爰提出訴願,並且在訴願被駁回後提出行政訴訟。

台權會認為,依照《政府資訊公開法》第九條,人民有權要求政府公開資訊。且課綱調整關乎人民的受教權,是重要的國家政策;政府即便未主動公開,也應在人民申請後提供相關資訊,方符合《政府資訊公開法》的規範意旨。然而,教育部卻一再聲稱課綱微調決策相關資訊不應公開,必須等到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審完後,才公開資訊。這種作法,完全違反《政府資訊公開法》所保障人民民主參與及知的權利。按照教育部的邏輯,人民無權監督政府決策;這不禁讓人質疑,教育部微調課綱的決策,是否經不起人民檢驗,所以不願公開資訊?

如今一審結果為台權會勝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教育部應拿出更完整的資訊以提供人民監督審查。雖然關於課程審議會記名投票單的關鍵資訊,仍未能依法公開於眾,殊為可惜;但整體而言,台權會對於法院為確保人民知的權利、實踐民主精神所做的努力,仍表示肯定,同時呼籲教育部切勿繼續曲解《政府資訊公開法》,應放棄上訴並即刻公開資訊,國教院也應依本件判決意旨,儘速完整資訊公開,讓我們得以早日撥開課綱案的疑雲,給予關心此案的社會大眾就課綱微調的必要性與正當性有實質討論的機會。

來源:台灣人權促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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