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庫記者 陳家豐
年終歲末之際,仍有80至100萬卡債族,為龐大的債務所困,三年翻倍的利息、違約金、手續費等,債務越還越多,卡債族面臨債務追討的壓力,因而罹患憂鬱症、恐慌症,甚至輕生。
今(13)日早上,卡債受害人自救會與三位卡債族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公佈三年來累積的19件卡債族因債務問題而自殺輕生等社會案件,未經媒體報導的可能超過百件,現場三位卡債族訴說自身經驗,希望新上任的市長與地方首長幫幫忙,讓許多卡債族能夠儘早得知,債務能夠解決。
立法院通過「法律扶助法」,97年之後債務,得以經由債務協商、調解、更生或清算方式獲得解決,卡債受害人自救會認為,透過政府的協助宣導,讓卡債族儘早得知法律扶助法的以協助解決債務人的債務,不需要以生命來償還債務。
消費者債務清理委員會主委林永頌律師說, 自救會整理過去三年來的新聞報導,因為債券而自殺案件就有19件,他說,近日也接到一則新聞消息,是金管會銀行局科長因為其弟弟的關係讓其負債,因而自殺,他認為銀行局負責督導銀行,對於銀行相關單位應該相當清楚,確因債務未獲得協助清償而選則結束生命,對此相當遺憾。
卡債族李老師指出,自己用公教名義幫哥哥借貸經商,94年哥哥合夥人捲款逃走,99年哥哥在內地自殺由她扛起債務,過程中面臨銀行不停摧債,打電話到任職學校告知所有同仁李老師欠債不還,造成她身心壓力受迫,學校更因此將其解聘,當天銀行甚至打電話說校方的做法是正確的,她痛批,賴以為生的工作,因外債務而遭解聘,她更憤怒表示,曾告知債權人會到該公司自焚表示抗議,直到自救會介入輔導債券協商後才解決問題,他批,銀行與摧債者沒有權利因為債務犧牲卡債族的性命。